1995年7月的一天傍晚,太陽快要落山了,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的一家銀行内,職員小劉正在清點手裡的票據,準備一會兒按時下班。
就在這時,一位戴着白色鴨舌帽的年輕女子氣喘籲籲地跑到銀行櫃台前,焦急地告訴小劉她要取兩萬塊錢。
随後,她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張皺巴巴的舊存折,用顫抖的雙手遞了過去,表情顯得非常慌張。
接過存折一看,裡面正好有兩萬元整,小劉又仔細核對了一下存折的資訊。在這不經意間,她向右手邊的同僚小方使了一個眼色,然後繼續給這名女子辦理取款業務。
僅僅十幾秒鐘的時間,二十餘名警察從銀行櫃台後、大門外湧了進來,當場就将取款的白衣女子給制服住。
原來,這名女子不是别人,她正是在一年之内殺害四位無辜群眾的“東北第一女悍匪”——馬豔紅。
最令人氣憤的是,在後續的庭審中,馬豔紅因為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然而,庭審快要結束時,她憑着一句謊話,竟然強行續命了三年!
那麼,馬豔紅究竟是說了什麼話,能有這麼大的作用呢?她又為何要殺害四位無辜群眾,讓自己走上絕路呢?大家好,我是若木小記,今天我們一起來聊一聊上世紀九十年代發生在黑龍江佳木斯的一樁大案——女魔馬豔紅案:

1967年4月,一個女嬰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桦川縣的一個馬姓家庭降生。因為出生于百花盛開的春天,父親便給她起名為“豔紅”,這是希望她以後能夠長得像花兒一般好看,人生也能夠像百花那樣紅豔精彩。
馬豔紅的家位于桦川縣南部的偏遠山區,是一個貧困的農民家庭。她的爺爺奶奶去世得早,父母都是地道地道的農民,靠種地謀生,家中還有一個小她五歲的弟弟。
學生時期的馬豔紅讀書十分刻苦,成績優異,人也長得漂亮,是班裡的焦點人物。由于自小生活貧困,物質條件不好,是以自馬豔紅懂事以來,就一直想通過讀書來改變自己的命運,将來能過上富裕的生活。
然而,這個夢想在她讀初二那年破滅了。這一年,家裡收成不好,無力供養兩個孩子上學。本着重男輕女和女孩讀書無用的思想,馬豔紅的父親逼着她辍學,讓年僅15歲的她獨自外出打工補貼家用。
來到桦川縣後,由于年紀幼小、沒有學曆、沒有技術,馬豔紅隻能做一些服務員、接待生等最基礎的工作。
這種類型的工作髒累不說,關鍵是掙得錢還非常少,這讓馬豔紅的心理産生了巨大的落差。她有想過要通過自己的努力一點點打拼出來,但一次次的努力,換來的卻是一次次的失敗。
在折騰了三四年後,馬豔紅心灰意冷了。她覺得僅靠老老實實上班就想發家緻富,那簡直比登天還難,幸好自己人長得漂亮、身材又好,幹脆找個有錢人嫁了,豈不是一舉兩得。
從此,馬豔紅将努力上班掙錢的心思轉移到了另一個方面——憑姿色直接嫁個有錢人。
1986年,19歲的馬豔紅在桦川縣城認識了同縣鄰村的小夥王凱。雖然王凱比馬豔紅大六歲,但初次見面,馬豔紅就被王凱的出手闊綽給吸引住了。同樣,身材容貌俱佳的馬豔紅也深深迷住了王凱。
雙方各有所需,一拍兩合,僅僅在認識幾個月後,剛滿20歲的馬豔紅就和王凱結婚了。
婚後的馬豔紅生活算是十分幸福,丈夫王凱不僅對她百依百順,公公婆婆也對她很好,此時的馬豔紅俨然從一個貧家女變成了衣食無憂的闊太太。
就這樣,又過了四年,馬燕紅為王凱生下了兩個孩子,這一家六口的生活,看起來更加甜蜜幸福了。
不隻是對于金錢的執念,還是年少心性未定,馬豔紅對于現在的生活并不滿足。有一天,她和丈夫說:
“阿凱啊,我在家裡也沒什麼事,我想出去做做生意,為家裡分憂!”
王凱聽後,直接拒絕了,并說道:
“女人嘛,還是老老實實的待在家裡好,現在我家的生活還算過得去,你就沒有必要出去抛頭露面了。更何況你也不适合做生意呀!”
這番拒絕雖然暫時阻止了馬豔紅出去做生意掙錢的行動,但她内心的這個想法一直沒有被抛棄。
1993年5月的一個晚上,趁着家裡人熟睡,馬豔紅帶着結婚這幾年存的一些積蓄,抛棄了丈夫和兩個孩子,獨自一人來到了黑龍江省佳木斯市。
在佳木斯市,馬豔紅先是租了一個小房間,讓自己有一個落腳的地方,随後便開始幻想着在商海大展拳腳。
然而,馬豔紅之前的丈夫說的一點都沒錯,她根本就不适合做生意。她的想法非常好,那就是從小本生意做起,倒賣一些襪子、玩具等物品,走量賺差價。
可是在沒有任何市場調查的情況下,馬豔紅盲目投資,最終她的第一次生意以慘敗來告終。
有了這一次失敗,馬燕紅變得謹慎了,她開始找合夥人一起幹實業。可是僅僅大半年後,由于遇人不淑,合夥人帶着所有資金跑路,馬燕紅被騙得血本無歸。
多年來的積蓄一賠而光,馬豔紅在佳木斯市連吃飯都成問題,就更别說租房子和幹其他的事情了。在出租屋裡苦苦思索了幾天後,馬豔紅心生一計,那就是靠賣慘,來博取房東夫婦的同情。
馬豔紅租住房子的房東名叫徐學禮,是佳木斯市某中學的一位中學教師。徐學禮的妻子是當地一家銀行的會計,兩人生有一個兒子,大概七八歲左右,一家三口住在佳木斯的鬧市區裡。
徐學禮的家庭條件較好,除了在鬧市區裡的這套新房子外,在老城區裡,還有父母留給他的一套平房,馬豔紅就租住了這套平房的其中一間。
在之前租房的時候,馬豔紅謊稱自己叫王蘭,是和丈夫一起來佳木斯做生意的,是以對于她的真實情況,徐學禮夫婦并不了解。他們隻覺得馬豔紅長得漂亮,人也乖巧懂事,便一直拿她當妹妹看待。
1994年8月21日晚上,馬豔紅買了一點水果來到房東徐學禮家,她假裝很不好意思、又很委屈的說:
“徐哥,真不好意思,我和丈夫做生意本來賺了一些錢,但是他竟然和一個打工的女服務員勾搭上,并且帶着所有的錢财跑了,我現在是身無分文,連飯都吃不上了。房租的事,你看能不能緩一緩……”
說到動情之處,馬豔紅竟真的梨花帶雨地哭了起來。
徐學禮和妻子本來就是心地善良的人,一聽到馬豔紅不幸的遭遇後,當場表示房租的事讓她不要着急,什麼時候有錢了再給就行。他們還将馬豔紅原本每月100元的房租,直接降到了每月50元。
鑒于馬豔紅連飯都吃不起,徐學禮在征得妻子同意後,從自己的皮夾子裡拿出了一疊百元大鈔,随機抽出兩張遞給了馬豔紅,讓她先救個急。
這本來是一個好心之舉,然而正是這一個漏财的舉動,竟讓徐學禮一家三口死于非命。
回到出租屋後的馬豔紅心裡想的并不是感激徐學禮的慷慨解囊,而是惦記着他掏出的那一疊厚厚的百元大鈔。據她估摸,這一疊錢大概是在5000元左右,要是能據為己有,那可抵得上自己辛辛苦苦忙活一年了。
又過了五天,馬豔紅恰準中午吃午飯的時間,再一次來到徐學禮家,想看一看能否有下手偷錢的機會。
這一次她買了兩包廉價的糖果,聲稱自己已經找到工作了,此次登門是來感謝他們夫婦二人,也好讓他們安心。
由于正是飯點,徐學禮的妻子剛做好午飯,便客氣地叫馬豔紅一起吃,馬豔紅也不推辭,四個人便一起坐下來共進午餐。
在飯桌上,徐學禮和馬豔紅一陣寒暄之後,對她的信任又有了進一步的提升。聊着聊着,徐學禮對馬豔紅說道:
“王蘭妹子,明天中午我要帶着老婆和孩子去省城裡看親戚,大概得走一周左右,房租的事情你不用着急。另外,還請你幫忙看着點家裡。”
那時候社會治安情況并不是很好,小偷入室盜竊的情況時有發生,徐學禮有這種擔心并向王蘭提出看家的請求是很正常的。
看到有如此天賜良機,馬豔紅稍一思索便計上心來,她對徐學禮說道:
“徐哥,你和嫂子對我這麼好,我很感激,現在你們要出遠門了,我确實應該為你們送行一下!”
說完,她就跑出去買了幾瓶啤酒回來。考慮到徐學禮的孩子還小,不能飲酒,馬豔紅還特意給他買了一瓶牛奶。
隻是讓徐學禮一家三口沒有想到的是,馬豔紅除了買啤酒和牛奶,還買了幾片安眠藥。
1994年9月,佳木斯的多個派出所及分局接到群衆報警,說在農田、垃圾站等多處地方發現了人體部分。
警方立即出動警力收集了所有發現的部分,經彙總拼合之後,發現仍有一部分沒有被找到,比如受害者的頭顱。但根據現有的部分進行判斷,遇害的是一男一女和一名兒童。
經過對發現人體部分的現場進行勘查,警方發現那兒都是抛屍地點,并不是第一案發現場。加上抛棄過于分散,又沒有受害者的頭部,當時的刑偵技術又比較落後,是以警方不能确認三名受害者的身份資訊,破案更是毫無頭緒。
但聰明的你或許早已想到,這三名受害者正是徐學禮一家三口!
當天中午,馬豔紅用安眠藥将徐學禮一家三口給迷暈後,順利找到了徐學禮皮夾子裡的5000多塊錢。
她本來想拿着這些錢一走了之,但轉念一想,徐學禮醒來之後,發現少了這麼多錢,肯定會懷疑到自己頭上的。到時候他報警追查,窮追不舍,自己将會無法安生。
僅僅是幾分鐘的時間,馬燕紅惡向膽邊生,她決定一不做、二不休,将徐學禮一家三口全部殺掉,永絕後患。
于是她去廚房拿來了菜刀,殘忍地将徐學禮夫婦和他們那個七八歲的孩子殺害了。為了毀屍滅迹,馬豔紅又将三人進行了分屍,屍塊分多次抛到了不同的地點,頭顱則埋在了一個隐秘所在。
做完這些後,馬豔紅老老實實呆在出租屋裡靜聽風聲。由于缺少線索,此案一直沒有什麼進展,馬豔紅也就放心大膽的将那5000多元的帶血之财拿出來揮霍。
僅僅幾個月後,馬豔紅就将這筆巨款揮霍一空了。此時的她早已依賴上了這種快速的來錢之法,根本無心工作去老老實實賺錢。
在身上的錢用光之後,馬豔紅故技重施,準備再找一個合适的“獵物”下手。
這次馬豔紅瞅準的是資訊部,因為這兒彙集的資訊較多,自己很容易找到一個有錢人,幹一票大的。
那什麼是資訊部呢?當時的資訊部就相當于現在的中介,隻不過在領域方面,沒有現在的中介劃分那麼細緻和明顯。
由于那年代的交通和通訊資訊并不發達,是以經常會出現“賣家找不着買家、買家找不着賣家”的情況,這種為買賣、租賃、服務等交易提供資訊平台的資訊部也就應運而生了。
一踏進資訊部,馬豔紅就告訴從業人員自己是來登記征婚的。她說自己叫任秀娥,之前結過婚,但是因為婆婆嫌她不能生育,是以将她趕出了家門。說到“傷心”的地方,馬豔紅又哭了起來。
資訊部的從業人員見她長得漂亮,而且又有這麼不幸的遭遇,同情心激起,決定必須給她找個條件好的。于是,同樣經曆過離婚、身高一米八、身材魁梧的公安幹警董大慶成為了不二人選。
憑着自己的姿色,以及超于常人的編故事能力,馬豔紅很快就得到了董大慶的青睐和信任。兩人相識不到兩個月,她就搬進了董大慶的房子裡一起生活,并且開始談婚論嫁。
一天,馬豔紅感覺時機成熟了,便準備實施自己的計劃。她在和董大慶的閑聊中,故意表示自己的前夫如何會賺錢,自己以前的生活有多麼富足。另外,她還表示,賺錢的多少直接代表了男人的能力。
聽完這話,董大慶深受刺激,他決定向馬豔紅展現出自己的能力,于是毫無防備地回房間将自己的存折拿出來給馬豔紅看。
在這一張活期儲蓄存折中,馬豔紅看到上面有幾十筆存款,加在一起有兩萬元,這都是董大慶辛辛苦苦一點點積攢下來的。
董大慶說他自己雖然賺的不多,但是一直都在努力攢錢,他還許諾馬豔紅,結婚的時候一定給她辦一個風光的婚禮。
1995年6月1日,董大慶和馬豔紅一起去外面過兒童節,兩人玩到很晚才回來。
第二天早上,馬豔紅先是和董大慶纏綿了一陣子,然後讓董大慶多睡一會兒,自己起床去準備早餐。
董大慶正為未婚妻的賢淑體貼而感到高興,殊不知,這竟然是一場死亡之宴。
做好精緻豐盛的早餐後,馬豔紅喊董大慶起床,自己又去樓下買了兩瓶冰啤酒,當然還有那不可或缺的安眠藥。
滿心歡喜地喝了幾杯,董大慶的腦袋越來越沉,最終一頭栽在餐桌上,人事不知了。
1995年6月中旬,佳木斯警方再次接到多地報警,稱在農研所稻田的水溝裡、三合大橋下面,又發現了散落的人體部分。
經過連續幾天的尋找、彙總、拼合後,警方發現這次遇害的是一名成年男性。由于這名受害者的頭顱也沒有找到,是以無法直接确認身份。
根據人體部分的其他特征,警方大緻推測出了受害者的以下資訊:
受害者的年齡在32到35歲之間,身高一米八左右,身材魁梧壯實,左手腕處有一道明顯的傷疤。
為了盡快查出受害者的真實身份,警方苦思冥想後,找到了一個巧妙的辦法。那就是以個人的名義請電視台插播一條廣告:
“一男子被撞傷正在醫院搶救,身高一米八左右,年齡約莫三四十歲,身材魁梧,左手腕處有明顯傷疤,有知情者請撥打電話進行聯系……”
廣告播出後不久,果然有一位董姓老人打來了電話,說自己的兒子董大慶已經好幾天沒來看他了。給兒子打電話沒有人接聽,給他機關打電話,機關也不知道他的去向,他的身份特征與廣告上播出的十分相似。
警方認為,董姓老人提供的資訊很有價值,于是便找到老人,并對董大慶的情況展開了調查。
經過對董大慶機關、鄰居以及家人的走訪,警方得知了董大慶的一些基本情況。
董大慶是一名33歲的中年男士,職業是警察,左手腕處的傷疤是之前處理打架鬥毆時,拉架被酒瓶劃傷的。他曾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離婚後一個人獨自居住,其父最後一次見他是在五月下旬,當時聽他說正在跟一位姓任的姑娘談戀愛。
鄰居最後一次見到董大慶是在6月1日的晚上,當時他和女朋友一起回家,鄰居下樓扔垃圾時剛好碰上。不過,鄰居和董大慶的女朋友并沒有太多的交集,隻是有幾次聽到董大慶喊她“秀娥”。
随後,警方到董大慶居住的地方進行勘查,結果是門窗緊鎖。在征得其父同意後,警方用工具撬開了門鎖,門還沒開,一股濃重的血腥味撲面而來。
隻見屋裡的地上、牆上到處都是血迹,在餐桌上,還有一些骨頭的碎末以及腐爛變質的肉塊肉渣。
警方提取了現場的血迹與董大慶的血型做了對比後,發現相同。故而,警察基本确定,死者就是董大慶。
至于為什麼用血型比對而不用DNA比對,這主要是因為當時的DNA技術剛剛在我國刑偵領域應用,技術和條件都還不成熟,比對血型在當時算是很先進可靠了。
受害者身份确認了,那麼董大慶剛剛認識不久,然後又消失不見的女朋友任秀娥就有了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任秀娥是馬豔紅用的假名字,是以警方用這個名字查了很久,結果都是查無此人。
這條路走不通,警方又仔細詢問了董大慶的家人、同僚和朋友,看看能否有人知道這位女子的詳細資訊,結果還真有一位朋友知道董大慶和任秀娥是在一家資訊部認識的。
得知這條線索後,警方将在佳木斯市200多家資訊部全部調查了一遍,終于在其中一家叫做“陽光資訊部”裡找到了董大慶和任秀娥的名字。
随後,根據資訊部人員提供的資訊,再加上有見過任秀娥的董大慶朋友提供的描述,警方很快就做出了任秀娥的模拟畫像,并在全市張貼出來。
兩天後,一位老太太在一根電線杆上看到了模拟畫像,毫無思索地說道:
“哎,這不是俺村老馬家的丫頭嗎?”
警方立即對這條線索進行追蹤,終于在桦川縣找到了“老馬家”,也就是馬豔紅的老家。在馬豔紅父親的解釋下,警察才終于知道任秀娥的真名叫馬豔紅。
不過,馬豔紅作案後并沒有回老家,她家人已經大半年沒見過她了,平時也沒有什麼方式進行聯系。這條線索到此也就斷了!
正當警察一籌莫展的時候,董大慶的父親說自己在整理兒子的遺物時,發現少了一張兩萬元的存折。警方判斷,馬豔紅很可能是為了這筆巨款才接近并謀害董大慶的。
通過對這個存折進行調查,結果發現裡面的錢還沒有被取走。既然馬豔紅是為錢作案,那麼這兩萬元她是不會輕易放棄的。這段時間沒有用存折來取錢,肯定是因為董大慶被發現後引起了當地轟動,馬豔紅害怕暴露自己,不敢去取。
她是在等待一個機會,等待此事息事甯人後,自己再行動。
想到這兒,警方決定以存折為重點,在佳木斯市及周邊的各個銀行網點進行布控,來一個守株待兔。
在等了大半個月後,終于在7月份的一個傍晚,馬豔紅自投羅網!這也就是我們文章開頭所講的那一幕。
被抓捕後,馬豔紅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她不僅承認了自己殺害分屍董大慶,還供出了自己殺害分屍徐學禮一家三口的全部過程。
在馬豔紅的帶領下,警方在一處偏僻的小樹林裡挖出了四顆頭顱。經檢驗,他們正屬于董大慶和徐學禮一家三口。
至此,佳木斯市四人被殺分屍案終于告破!
不久後,法院對馬豔紅一案進行了審理,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豔紅死刑。
一聽說被判死刑,馬豔紅在庭審快要結束時大喊冤枉。她辯解稱,自己之前的供述都是警方威逼誘導之下說出來的,算不得數。
馬豔紅的辯護律師也說:
“她作為一個弱女子,手無縛雞之力,怎麼可能一個人謀害徐學禮一家三口呢?另外,董大慶身為警察,身材高大魁梧,馬豔紅又是怎樣将他制服的呢?”
聽到這裡,庭審現場的衆人也對本案的細節産生了疑慮。
一看有隙可趁,馬豔紅又開啟了她說謊話的超能力。
她說自己是被逼的,不過是替人辦事,幕後的主使是一位姓王的人。王某指使并幫助她謀财害命,得到的錢大部分都進了他的口袋。
她之是以承認全部犯罪事實并包庇王某,主要是害怕王某報複她的家人……
随後,她又把如何和王某相識,當時處在什麼樣的地方,兩人一起商量着怎樣作案,如何分贓,王某又是怎樣威脅恐吓她都說得非常真實細緻,堪稱是滴水不漏。
警方對她所說的進行調查後,确實發現在桦南縣有一個叫王某的在逃犯,身負命案。
是以,本着“重要當事人沒有拘捕之前,不宜結案”的原則,馬豔紅暫時被關押在監獄中候審。
就這樣,一晃過了三年,那位王某終于落網。
不過,警方在審訊後卻發現,王某和馬豔紅并不認識,更談不上一起作案。之前馬豔紅所描述的一切,都不過是在情急之下編造的謊話而已!
1998年5月,馬豔紅案再次開庭,這次法院再次對她判處了死刑。
此時的馬豔紅沒有了任何續命的借口!
當年11月,31歲的馬豔紅被執行槍決。
《道德經》有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
乍一看,馬豔紅是因為家庭經濟困難、少年辍學後,一步步走向了深淵。但是在馬豔紅的心裡,對于金錢的價值以及擷取方式,從來都沒有一個正确的看法。
她讓錢财蒙蔽了雙眼,為了錢财恩将仇報,在一年之内連殺四人,無視道德和法律,失去了善良和本心,最終也必然會下場凄慘,槍決而亡!
親愛的讀者們,關于1995東北女魔馬豔紅案,你怎麼看呢?歡迎下方評論留言。
你的支援是我寫文的動力,如果喜歡該種類型的案件,請關注我,下一篇更加精彩!
【文/若木 圖/網絡】
(關注@若木小記,為您分享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