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台都市頻道23日報道,近日雲南楚雄一男子酒駕被拘釋放後,邀朋友前往看守所門口放鞭炮慶祝。
朋友聽到警報後逃跑,而該男子卻繼續留下放了4串鞭炮,後被10餘名武警抓獲,因尋釁滋事再被拘留14日。
民警:咋的?你這是不想走了的意思?

雲南楚雄男子黃某某此前因酒駕被拘一個月,9月18日上午被武定縣看守所刑滿釋放。
按理說,受罰之後應該明白遵紀守法的重要性,可是沒想到這前腳剛出獄後腳又被抓了。
當天中午,黃某某邀約朋友焦某某等人吃飯慶祝出獄,并與焦某某一起去買鞭炮,準備等晚上天黑後到武定縣看守門口炸鞭炮。
夜裡,黃某某、焦某某下車後在看守所門前轉悠并大聲喧嘩,被看守所站崗執勤的武警發現,站崗哨兵喊話警告叫他們離開并拉響警報。
焦某某聽到警報後就開車跑了,可黃某某卻無所畏懼繼續留下放了4串鞭炮。
而他放完正欲開車逃跑時,被迅速趕來的10餘名武警圍堵抓獲。
最終因尋釁滋事,黃某某“無縫二進宮”,再被拘14日,其朋友焦某某被拘7日。
這是什麼憨憨行為?不少網友調侃:其實不想走,其實我想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