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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商業、商人和商會(上)

居住在長白山、黑龍江流域的女真族,其曆史早在西周時期就有記載,稱之為“肅慎之國”。契丹建國後,女真族處在遼朝的統治之下。遼陽一帶的女真部落,編入遼朝的戶籍,稱為“熟女真”;處在松花江以北、甯江以東地區的女真族,稱為“生女真”。“生女真”沒有被編入遼籍,但需要向遼進貢貢品。金國就是由“生女真”發展壯大之後建立起來的。

公元1115年(北宋政和五年,金收國元年),女真族人首領金太祖完顔阿骨打在我國東北建立了金政權。之後勢力迅速擴張,金天會三年(1125)滅遼,金天會五年(1127)滅北宋。海陵王貞元元年(1153)遷都燕京(今北京),占據了華北地區、華中秦嶺、淮河以北地區,成為中國北方的一個強大國家,國号大金。

金朝(1115-1234)共傳十帝,享國120年。金朝鼎盛時期疆域包括東北、華北、關中以及俄羅斯遠東地區。南至大散關至淮河一線,與南宋對峙;西北與西夏并立;東北地區達外興安嶺,東臨日本海。

金統治區内商業的恢複和發展

金與遼、北宋的連年戰争給北方社會經濟造成嚴重破壞。北宋時全國的商業中心、最大的都城汴京曆經金兵兩次圍攻。據《系年要錄》記載“二百年積蓄,一旦掃地,凡人間所需之物,無不畢取以去”,當時汴京72個内藏庫的金銀、珍寶、錦緞被洗劫一空。掠奪者僅從皇宮大慶殿的柱子上就刮下幾百兩黃金。汴河也淤積成平陸,長滿了酸棗棠梨。

河南、河北、山東很多地方(兩河之民)都是“更經百戰之後,田野三室之務,所至一空;祖宗七世之遺,厥存無幾。”

據史料記載,11世紀北方氣溫降低,12世紀初北方氣候更加寒冷,又長期幹旱,影響了農業生産。因戰亂、氣候,北方的經濟凋敝不堪,商業繼十六國和五代之後,又遭到一次嚴酷的摧殘。

在金朝統一了北方之後,大的戰亂基本平息。13世紀氣候逐漸回暖,經過各族人民的辛勤勞動以及金朝廷一些人士采取的積極政策,社會生産逐漸恢複并有所提高。

到金朝第三位皇帝金熙宗完顔亶時,當政者積極推行各項改革措施,充分吸收漢族先進文明,經濟社會面貌大大改觀,“内外皆得人,風雨時,年谷豐,盜賊息,百姓安。”到金朝第五位皇帝金世宗完顔雍時,女真族完成了由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過渡,随之社會經濟達到金朝鼎盛階段,“南北講好,與民休息”,“群臣守職,上下相安”,“家給人足,倉廪有餘”,“号為小康”。彼時,商業逐漸恢複,并得到較快的發展。

金朝的手工業

金朝的手工業一方面繼承遼、渤海、北宋的基礎,另一方面發揚女真族固有傳統,形成金國的時代風格。

手工業産品在數量和品質上皆有進步,有些技術和産品已經超過北宋的水準。特别是到金世宗時,社會逐漸封建化,大批奴婢獲得人身自由。接任金世宗是第六位皇帝金章宗完顔璟時,金章宗在位初期,政治清明,世稱“明昌之治”,他大力發展文治,尊崇儒家思想,文化水準走向巅峰,多次解放奴隸,手工業得到了較快的發展。

金朝手工業可分為官營手工業和民間手工業兩類。金世宗、金章宗時期,代表性的行業主要有紡織業、礦冶業、制瓷業、造紙和印刷業、火器制造業、造船業等。

1.紡織業。金政權入主中原之後,重視絲織業,規定要多栽桑養蠶。《金史》記載:凡桑棗,民戶以多植為勤,少者必植其地十之三,猛安謀克戶少者必課種其地十之一,除枯補新,使之不阙。在廣泛植桑養蠶的同時,金朝遷徙大批中原地區的絲織工匠到東北内地,傳播工藝,提高絲織品品質。金朝在真定、平陽、太原、河間、懷州五處設定了绫錦院,掌織造常課匹段之事。這也是五處規模較大的官營手工業作坊。《金史·地理志》記載有“上貢”或盛産某種紡織品的地區,分布着許多民間的紡織業作坊。通銷于南宋的“番羅”“北绫”“北絹”等,反映了北方絲絹之盛。

2.礦冶業。礦冶業是手工業一個重要部門,它直接關系到王朝的财政收入、軍事力量、農業生産力、生活日用以及商業、貨币流通等的發展。金朝礦冶業的恢複和發展早在金熙宗時就開始了。

金朝行政區劃為二十路,僅四個路有金銀礦冶,為了多方發掘礦源,金朝的政策是由國家壟斷改為“許民開采”,且給予極大的稅收優惠政策。大定三年(1163)“制金銀坑冶許民開采,二十分取一稅”。即由冶戶自行開采金銀銅礦,國家向冶戶收取1/20,也就是5%的産品稅。這比北宋時期的“二八抽分”(稅率20%)要低了15%。如此低的稅率對冶戶來說是極大的優惠,進而推動了礦冶生産的發展。

大定五年(1165)政策進一步利好,官府準許百姓“射買”(租)銀冶。這就初步确定了冶戶與國家的承買(租賃)關系。

大定十二年(1172),取消坑稅,允許百姓任意開采。金世宗認為,“金銀、山澤之利,當以與民,惟錢不當私鑄。今國家财用豐盈,若流布四方與在官何異?所費雖多,但在民間,而新錢日增爾。其遣能吏經營之。”此時國家财政豐盈,連5%的礦産稅也不收取了,藏富于民,隻是希望民間不要私鑄銅錢。

大定二十七年(1187),金頒布了一個惠農政策,“聽民于農隙采銀,承納官課。”這裡的“民”不是指采礦專業戶,而是指農民。金朝廷為了使他們也得到一些利益,準許他們在農閑時采銀。

由于金朝廷采取了承買和低稅率的政策,極大刺激了采礦專業戶,即冶戶開采的積極性,國家因低稅而廣收,反而獲得了巨額的金銀,明昌二年(1191),“天下見在金千二百餘铤,銀五十五萬二千餘铤。”也許是由于庫藏太豐,不需要繼續開采了,明昌三年(1192)“以提刑司言,封諸處銀冶,禁民采煉”。

不過,禁民采煉的弊端,很快就顯示出來了。“國家承平日久,戶口增息,雖嘗禁之,而貧人苟求生計,聚衆私煉。上有禁之之名。而無杜絕之實,故官無利而民多犯法。”是以,政策又扭轉回來:如令民射買,則貧民壯者為夫匠,老稚供雜役,各得均齊,而射買之家亦有餘利。如此,則可以久行。比之官役顧工,糜費百端者,有間矣。

金朝廷應用了符合實際情況的政策,把不利因素(礦源少)克服了,提高了礦産量,又使得國家獲得了大量金銀。大量的礦産品投放市場,既活躍了金銀手工業的發展,又活躍了商品經濟,可謂是一舉多得。

金朝的銅主要用于鑄錢。女真人統治北中國以後,商品流通迅速發展起來,對銅鐵的需求猛增。由于少銅,政府規定民間銅器一律官造官銷,禁止民間鑄造銅器。到了大定十八年(1178),始許民開采銅礦。銅錢由國家統轄鑄造,年産量最高達14萬餘貫。

金朝鑄錢為保證品質,不但要加鉛、錫,還要加白銀,金政府禁錢時,金商人向南宋走私銅錢,換取南宋商品。民間也有私鑄銅器的,主要是銅腰帶和銅鏡子。

煤的開采和使用在這一時期非常普遍。陸遊《老學庵筆記》記載“北方多石炭,南方多木炭,而蜀又有竹炭”。這裡的石炭,就是煤。莊季裕《雞肋編》“昔汴都數百萬家,盡仰石炭,無一家燃薪者。”金興定二年元好問《續夷堅志》記載,河南府“渑池出炭,炭穴顯露,随取而足,用者積累成堆,下以薪熱之,烈焰熾燃”,兵士和百姓“随取而足用”。

鐵器制造業在金朝發展很快。金朝著名的産鐵地區有雲内州(今内蒙古標頭市固陽縣、土右旗、土左旗)、真定府、汝州魯山(今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寶豐(今河南省平頂山市寶豐)、鄧州(今河南省南陽地區鄧州市)等。由于金朝後期禁銅加嚴,鐵鑄工藝品得以迅速發展,其技術水準甚至超過北宋。山西南部各地、石家莊人民公園中的許多鐵獅,就是當時這方面的代表作。

3.制瓷業。制瓷業是金朝比較發達的手工業之一。金朝建立後,遼、宋舊境内的瓷窯陸續恢複生産,女真族内地也開始建窯燒瓷,在制作技術和産品形式上有所創新。在品質和産量上都超過了遼和北宋。洪邁《夷堅三志》記載:鄒氏,世為兖人。至于師孟,徙居徐州蕭縣之北白土鎮,為白器窯戶總首。凡三十馀窯,陶匠數百。範文瀾、蔡美彪等在《中國通史》寫道:“近年(1954年)在白土鎮發現一件瓷瓶,瓶上刻劃着‘白土鎮窯戶趙順謹施到花瓶一對,供養本鎮南寺慈氏菩薩’,‘時皇統元年三月二十二日造’等銘記。”金熙宗時,瓷窯繼續生産。世宗以來,各地原有的瓷窯得到逐漸恢複。在東北地區有著名的遼甯撫順大官屯窯和遼陽江官屯窯。撫順大官屯窯址位于今撫順大官屯火車站東南,緊靠發電廠。創燒于遼代晚期,金朝前期廣泛燒造,是我國北方地區金代瓷器的代表。遼陽江官屯窯也稱“遼陽窯”、“冱官屯窯”,創燒于遼晚期,盛于金。以燒白釉粗瓷為主,兼燒白釉黑花、黑釉、三彩器等。白釉色白而微黃,黑釉色純黑一所燒器物,以碟、碗、杯、盤、瓶等器皿為多。均施化妝土,黑釉産品多粗糙大器。

中地區的陶瓷業在世宗大定初年始得恢複,北宋時享有盛名的河北定州的定窯(今河北保定市曲陽縣)、河北磁州的觀台窯(今河北邯鄲市磁縣)、陝西銅川的耀州窯、河南禹縣的鈞窯(今河南禹州市)等都發揚了各自的風格,燒制出很多精品。

金朝準許民間經營瓷窯,官府在各瓷窯所在地委派“抽分官”抽稅。如白土鎮的瓷窯,其産品瓷瓶上刻制燒造窯戶的姓名、年月的銘記,可确定為民窯無疑。

4.造紙和印刷。中都(今北京)、南京(今河南開封)、平陽(今山西臨汾)、甯晉(河北甯晉)是金世宗、金章宗時期形成的金朝四大刻書中心。中都的刊刻業主要在國子監,稱藍本,是官作坊。所刻書籍包括經文、醫書、文集、字典、詩文、戲文等。河東南路(今山西)所受戰争創傷較輕,造紙、印刷業較為發達。今山西臨汾的稷山竹紙、平陽白麻紙曾經聞名一時。金朝在平陽設立“平水書籍”(官書局),不但自己刻版印書,還負責管理民間書坊。稷山竹紙在當時數量多,品質高,使平陽(今山西臨汾)成為金朝公私出版業中心。一時文人荟萃,崇文重教,讀書風氣很盛,“家置書樓,人蓄文庫”。趙城縣(今臨汾市洪洞縣趙城鎮)廣勝寺發現的大藏經,就是刻造于金代。從金熙宗皇統九年(1149)至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經過25年不懈的努力,終于将這套佛經雕印成功。共收佛經1570部,7182餘卷。金世宗大定十八年(1178),潞州崔進之女崔法珍親自護送佛經到達金都燕京(今北京)。大定二十一年,崔法珍再次将印刷佛經的經版護送到燕,藏于京師弘法寺内,這是我國現存最早,儲存最完整的雕印大藏經。

金朝已經有銅版印刷。山西绛縣文化館收藏一件金代“貞祐寶券”銅鈔版,通長34厘米,寬19厘米,厚1厘米,重5800克。鈔版為貞祐四年(1216)所造,距交鈔改為寶券僅一年,從其磨損程度看,個别字迹已漫漶不清,可以想見鈔版使用次數之多。

5.火器制造。金朝火藥的應用和火器的生産技術,在北宋的基礎上向前發展,其技術發展水準不及當時的南宋,但勝于北方的蒙古。

金對宋、蒙的戰争中,金朝工匠生産出大批鐵火炮,後來又改進為“震天雷”,用鐵罐裝上火藥,用火點着,《金史》載“炮起火發,其聲如雷,聞百裡外,所爇圍半畝之上,火點著甲鐵皆透”。此種兵器具有很大的殺傷力。金朝還有兵器“飛火槍”,其制法是“以敕黃紙十六重為筒,長二尺許,實以柳炭、鐵滓、磁未、硫黃、砒霜之屬”,用繩縛在槍頭上,臨陣時點着,火焰噴出槍前十多步。蒙古軍在與金軍作戰時,最懼怕這兩種火器。金朝工匠在火藥應用和火器制造方面的努力,為促進我國科學技術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6.造船業。金朝船舶制造,較南宋落後。但由于内河航運、海上交通和戰争的需要,造船技術仍然在北宋的基礎上有所發展和提高。海陵王時,官吏張中彥奉命建造巨艦。張中彥設計的“小樣”(模型),精緻到幾寸長,不用膠漆,而頭尾用“鼓子卯”自相鈎帶。

金朝工匠還設計了一種适宜于北方嚴寒季節在河道中行駛的船隻。有了這種專用撞冰的船舶,寒冬臘月南方的貨船仍可以行使在北方的河道上,此種船是近代破冰船的雛形。

都水監吏人著有《河防通議》一書,該書是現存第一部全面記述黃河河工技術的專著。書中“造船物料”記載,當時造船以每一百料為基本計算機關,對打造一百料船所需材料都一一規定了件數,每件的尺寸和重量。在“裝船斤重”節,還詳細地記載了不同料船舶一定的上、下水裝載量。這些都說明這一時期的造船技術較前有所提高。

金朝手工業者的性質和地位

如同手工業可分為官營手工業和民間手工業一樣,工匠也可以分為官匠與民匠。手工業直接生産者,主要是指官府手工業作坊的生産者(官匠),這些生産者分散在各種手工業生産部門中。在金、銀、銅、鐵等礦冶方面有冶夫匠,軍器監有專制兵器的工匠,绫錦院有織工,國子監有雕字匠,少府監有随色工匠,裁造署有裁造匠,文繡署有繡工,織染署有染工。

在官工匠之外,民間也有從事各種行業的工匠。官匠是長期在官府中服役的工匠,他們的俸給包括錢粟和衣絹,此點和宋工匠同。民匠按日支給錢,是臨時從民間召雇的,流動性比較大。以紡織手工業生産管理為例,《金史·百官志》中記載:

諸局作匠人請俸,繡女都管錢粟五貫石,都繡頭錢粟四貫石,副繡頭三貫五百石,中等細繡人三貫石,次等細繡人二貫五百石,習學本把正辦人錢支次等之半,描繡五人錢粟三貫石,司吏二人三貫石。

從中可知,繡女都管是技術水準最高的,也是俸給最高的。其下有都繡頭、副繡頭,他們都是在直長上司下管理女工的工頭。之後是中等細繡人、次等細繡人、學徒工輔導員、描繡人、司吏等。

修内司,作頭五貫石,工匠四貫石,春秋衣絹各二匹。軍夫除錢糧外,日支錢五十,米一升半。百姓夫每日支錢一百、米一升半。

國子監雕字匠人,作頭六貫石,副作頭四貫石,春秋衣絹各二匹。長行三貫石,射糧軍匠錢粟三貫石,春秋衣絹各二匹,習學給半。初習學匠錢六百,米六鬥,春秋絹各一匹,布各一匹。民匠日支錢一百八十文。

上面是《金史》的一段史料。從中可以了解當時官手工業中生産的匠人的一般情況和他們所處的地位、身份和待遇。官匠中作頭、副作頭是屬于管理層,地位較高。工匠根據手藝的高低分為等第(中等,次等),依分工不同而有不同的工種名稱。同時還有學徒工。學徒工分為習學工和初習學工。其待遇各不相同。官匠基本上是沿襲中原舊制恢複和發展起來的。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