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據韓網消息,組合SS501出身的金亨俊在性侵誣告和诽謗相關的官司中勝訴,洗清了自己的嫌疑。

此前的去年3月,A某稱在自己工作的酒吧與金亨俊相識相知,2010年5月在自己家中被金亨俊強奸,提出了“性侵犯嫌疑”的同時起訴了金亨俊。
對此,金亨俊以誣告及诽謗罪反訴A某,并在警方調查中積極否認嫌疑,三個月後即去年6月被警察處以“無嫌疑”不起訴處分。
而誣告及诽謗金亨俊的女性A某于今年9月25日在議政府地方法院高陽分院進行的宣判中被判處8個月徒刑,被法庭拘留。
警方的不起訴處分解除了對嫌疑的冤屈,但在此期間金亨俊一直受到巨大的金錢損失和精神損失。特别是A某在網上持續诽謗金亨俊。
曾陷入的“性侵犯嫌疑”,導緻金亨俊在退伍後回歸演藝圈時形象下跌,受到了持續诽謗和惡意謠言的折磨。
對A某的刑事起訴案已經結束,金亨俊所屬公司SDKB也在考慮對A某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