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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團被罰,聊聊“大而不能倒”的那些事

10月8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綜合考慮美團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美團停止違法行為,全額退還獨家合作保證金12.89億元,并處以其2020年中國境内銷售額1147.48億元3%的罰款,計34.42億元。

如果加上4月天貓被罰182億,7月滴滴旗下的諸多APP下降,8月恒大被約談,今年以來,諸多看似屹立不倒的巨無霸企業,都因為自身發展的種種違規行為,被監管鐵拳制裁。

這些事件無一不引發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和激烈讨論,關于這些千億級市值的巨無霸們将要破産的種種傳言也是甚嚣塵上。

其中有一種意見,是認為這些企業不會倒下,不會被破産清算,因為他們規模太大,涉及面太廣,屬于被社會心理廣泛承認的“大而不能倒”的典型。

今天,大智就和各位簡單地聊一聊這個所謂的“大而不能倒”。

“大到不能倒”是一個舶來詞,按其字面意思了解,專指某些企業在瀕臨破産時,政府和相應的金融機構不能對其破産命運閑視之,甚至要不惜投入公币相救,以避免企業倒閉後,所掀起的巨大連鎖反應,造成社會整體更嚴重的傷害。英文原文為“Too big to fail ”(TBTF)。

與之相對應的,還有一個較為小衆的概念,叫做“廣而不能倒”(Too interconnected to fail,TITF)。大智查了一下資料,發現二者的主要差別,在于對系統性風險的“貢獻”機制不同。

所謂的TBTF,主要強調損失的量,意即一個TBTF企業一旦發生破産清算,對債權人造成的損失總量很大。而TITF則更強調放大機制,即TITF企業一旦破産清算,其影響的債權人數量衆多,以至于有可能導緻更多機構資不抵債,破産清算。不過在實務中,兩者往往等同,因為一個企業如果具備了TBTF的特質,也往往會同時具備TITF的特質,兩者混為一談或用前者代替,問題是不大的。

這個概念其實早已有之,但真正流行和普及開來,是在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之後。

那次由當時全球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破産引爆的金融風暴,至今回想起來,仍是一片腥風血雨,無數投資機構相繼倒下,數不清的天量資金也灰飛煙滅。一個月之後,世界上最大的保險集團之一——美國國際集團(AIG)也陷入了嚴重的流動性危機。

至此,美國政府再也無法等閑視之了,面對奄奄一息的AIG,白頭鷹反複權衡利弊後,經國會準許,開始向AIG猛塞金币,以盤活其流動性。

從美團被罰,聊聊“大而不能倒”的那些事

具體的做法,是由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出面,美國政府通過購買優先股、提供貸款和直接注資等方式為AIG提供1800億美元的資金,在拯救AIG的過程中,美國政府甚至一度派駐從業人員入駐,對公司經營進行全面的接管,相比起無數死翹翹的投資機構,其力度之大,其用心良苦均可見一斑。

究其原因,就在于AIG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大而不能倒”的企業,2008年的時候,其業務已經遍布全球130多個國家,保險代理人數量超過70萬人,客戶更是多達八千八百萬人。

如果AIG就此一命嗚呼,不僅将會對全球經濟造成不可挽回的沖擊,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全球自由經濟的保險和信用市場的破産,其連鎖反應和後果,沒人承受得起。

另外,AIG保險公司還有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那就是發行過巨量的金融衍生品,從2003年以來,AIG下轄的金融産品部,就賣出過大量的場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如道瓊斯美國保險集團大宗商品指數場外期權、美國房地産抵押貸款債券場外看跌期權等,市值超過上萬億美元。

此外,AIG還為美國的金融機構提供了大量的債務違約保險,比如高盛銀行、花旗銀行等世界級大行,均購買了AIG天文數字保額的債務違約保險。

是以,在次貸危機發生後,AIG除了自身大量産品暴雷,還将面臨巨額的沽空次貸的賠付,如果得不到救助,這些債務違約保險的價值将會瞬間清零,變得一文不值,進而對美國的銀行業形成二次打擊。

從上述案例不難看出,AIG不僅業務與社會民生、經濟生活關系密切,同時還深度捆綁了美國賴以生存的金融業等諸多重要行業,再疊加金融機構特有的高杠杆營運特征,共同構成了其TBTF特質的因素。

上述形成TBTF特質的因素,加上巴塞爾委員會提出的五個系統重要性測度中的“沒有可用的代替品”,就足以令企業具備TBTF的地位。

如果一個經濟實體,是特質因素和“沒有可用的替代品”兩者都兼而有之,理論上來說,它TBTF的地位就已經牢不可破,甚至像呼吸一樣自然。

在國内,這類企業其實數不勝數,而且往往都是新興的、高科技的、對網際網路市場形成壟斷的,而且涉及金融行業的大型綜合性集團。這類企業往往深度綁架社會民生,而且插手金融市場,還不可随意替代。前文所述的那幾家公司(而且往往喜歡挂着科技公司這樣的外皮),都無一例外形成了這種地位。

這樣的企業,在我國打赢打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攻堅戰的大背景下,無疑會對監管形成強有力的挑戰。

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過往數年間就反複強調,要提防新型的“大而不能倒”風險,做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工作。

郭樹清指出,少數科技公司在小額支付市場占據主導地位,涉及廣大公衆利益,具備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特征。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類金融和科技領域,跨界混業經營。必須關注這些機構風險的複雜性和外溢性,及時精準拆彈,消除新的系統性風險隐患。

如何從本質上來了解郭主席的話,大智認為,就是要對“具備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特征”的“少數科技公司”實行去杠杆,去風險,去壟斷,去混業的“四去”,堅決杜絕這些企業利用大資料、市場地位和資金等優勢,利用自己所謂的“大而不能倒”的地位,禁絕正當競争,吃巨額金融溢價,利用資料确權在目前法律環境下的空白和模糊,擷取不正當超額收益,搞實質托拉斯行為。

對此,經濟日報也曾發表過名為《不存在大而不倒,壟斷再無僥幸空間》的文章,直言在中國,沒有大而不能倒的企業,也從全方面闡述了反壟斷的打擊領域,為所有抱有僥幸心理的企業敲響了警鐘。

由于高杠杆(有時候還有高負債)等因素的存在,包括保險行業在内的金融業,往往也是企業形成TBTF地位的重要領域。

在金融領域談TBTF,就不能不提到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

2009年6月,作為全球性的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穩定委員會在瑞士的巴塞爾舉行成立大會并正式開始運作。

其成員包括20多個國家的央行、财政部與金融監管機構,以及各主要國際金融機構與各專業委員會,例如中國的财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都是其成員,是以也被稱為“全球央行”。

從美團被罰,聊聊“大而不能倒”的那些事

每年11月,FSB都會釋出年度全球銀行業和保險業的“大到不能倒”名單,即G-SIBs(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和G-SIIs(全球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最新的一份“大到不能倒”名單為2017年所釋出,如下所示:

從美團被罰,聊聊“大而不能倒”的那些事

這九大“大到不能倒”的保險集團,在我國國内也有對應的保險公司,供各位參考。

從美團被罰,聊聊“大而不能倒”的那些事

評比的标準主要有三個次元,分别為企業規模(占比5%)、關聯性(保險公司與其他金融機構的關聯程度,和經營衍生品、金融擔保等高風險業務的規模,占比49.3%)和資産結構(非保險業務規模、保險負債的流動性、短期融資規模等,占比35.9%)。

相比其他行業的企業而言,保險行業的TBTF集團,其潛在的系統性風險就下降了很多,無論是在國際上還是在國内。

單論國内,中國的保險監管是世界上最嚴格的,沒有之一。

我們有一個負責任的、360度無死角監管的銀保監會,從根源上杜絕了資本在行業的無序擴張和市場亂象。

從寶萬之争,到安邦暴雷,再到華夏、天安等保險公司被接管。

每當資本們說“我有一個大膽的想法”的時候,銀保監會也會及時站出來說:“我國有一套完整的保險法”。

資金運用監管、償付能力監管、再保險機制、托管機制、保險保障基金墊付等組合拳,很大程度上能夠将行業各項系統性風險扼殺于萌芽之中,讓行業朝着更加規範健康的發展方向前進,也讓廣大的保險消費者能夠更加放心。

最後,大智想澄清一下關于TBTF的一些小誤會。

首先是針對同業的。大智有些行業内的朋友,經常會說,我們公司“大而不能倒”,是以你們可以放心地買買買。也有許多代理人展業時,特别喜歡說,我們是全球十家大而不能倒的保險公司,您不必擔心。

從美團被罰,聊聊“大而不能倒”的那些事

我相信各位的初衷都是好的,但“大而不能倒”這個概念,并不是這樣用的。

作為一種更加強調風險關聯和資産結構評定方式,“大而不能倒”不是一種榮譽,而是一種風險警示,一份特别監管。

入圍這個概念的保險公司,潛台詞實際上并非它有多安全,相反,是風險系數更高,是以在監管上必須更加嚴格,并不表示它不能倒,更不代表它不會倒(中國保險公司除外,但其實也不是不能倒,而是不會破産,兩者含義有着本質差別)。

其次是針對消費者的,咱們買保險,挑的是保險産品,而不是保險公司。

是以,當代理人對您說,小保險公司沒有實力,賠付沒保障,而我們是大品牌,大而不能倒,不僅服務好而且理賠快,建議最多信一半就好。

另外一半呢?那當然還是要來自于産品本身。

因為在中國,在銀保監會的強監管下,所有保單的安全性都是一樣的。換句話,便是大公司大而不能倒(破産),小公司小而不會倒(破産)。

您要關注的,應該是保障是否覆寫齊全、保費支出是否合理、增值服務如何、理賠是否快速便捷等和産品相關的問題。

如果您對産品的條款實在吃不透,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的保險中介機構為您提供相應的産品咨詢與投保、售後服務,把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讓自己安心、放心、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