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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女友提分手,研究所學生男友夥同三人,将其輪奸?分析了四種心理事件經過:苗某、姚某出于什麼樣的心理,實施了此次犯罪?一、當“心理變态”遇上“結伴效應”二、當“海格力斯效應”遇上“過度理由效應”苗某究竟愛不愛于某?苗某為什麼會把自己和于某的私密情況告訴姚某?為什麼姚某會出了“L奸”這個鬼主意?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前段時間一個案件的刑事判決書。

2019年左右,研究所學生苗某通過社交軟體認識了15歲的被害人于某,兩人随後确立了男女關系。在倆人發生關系的過程中,苗某拍照并錄像。

2020年8月,于某提出分手,并拉黑苗某。

2021年1月,為報複于某,苗某以于某“L照”和“X愛視訊”為要挾,要求對方繼續發生關系。于某同意後,苗某喊來四位朋友将于某L奸。同年8月10日,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苗某四人均構成強奸罪,且被害人為未成年人,當以重罰:分别處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到十三年不等。

15歲女友提分手,研究所學生男友夥同三人,将其輪奸?分析了四種心理事件經過:苗某、姚某出于什麼樣的心理,實施了此次犯罪?一、當“心理變态”遇上“結伴效應”二、當“海格力斯效應”遇上“過度理由效應”苗某究竟愛不愛于某?苗某為什麼會把自己和于某的私密情況告訴姚某?為什麼姚某會出了“L奸”這個鬼主意?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5">事件經過:</h1>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左右,在讀研究所學生苗某通過社交軟體(某Q)認識了年僅15歲的于某。之後,苗某以假名“吳善朝”同于某交往,且在倆人發生關系的過程中,苗某拍照并錄像。

2020年8月末,于某提出分手,并将苗某拉黑。苗某為實施報複,便将于某的L照和X愛視訊告訴了姚某。随後,倆人威脅被害人出來,并與多人發生關系。

姚某多次以公開其X愛視訊、L照相威脅,于某被迫答應出來同姚某見面。在于某同意出來後,苗某和姚某私下商量各自再找一個人。對于某進行L奸。之後苗某聯系了被告人何某,姚某聯系了被告人劉某。

2021年1月30日,姚某接到于某後,以公開L照、X愛視訊相威脅,迫使于某簽下“認主協定”,并給于某戴上眼罩。随後通知其他三人進入房間,四人對被害人進行了L奸。

案發後,四人均自願認罪,苗某等三人分别賠償于某家屬10萬元,于某家屬對三人表示諒解。姚某辯護人稱其經濟困難,無力賠償。

苗某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和被害人有共同的X愛好,量刑應有别于普通Q奸罪。

劉某辯護人認為:本案當事人均有“變态”性取向,量刑時應有别于通常的Q奸罪案件。

姚某辯護人認為:姚某有認罪、悔罪表現,但因經濟困難無力賠償,量刑應有别于普通Q奸罪。

何某的辯護人稱:何某無前科,且為離異狀态,并撫養一位五歲女兒,請法院量刑時考慮。

2021年8月10日,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被告人四人違背婦女意志,采用脅迫手段L奸婦女,構成強奸罪。由于四人L奸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應從重處罰。最終,法院判處四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到十三年不等。

15歲女友提分手,研究所學生男友夥同三人,将其輪奸?分析了四種心理事件經過:苗某、姚某出于什麼樣的心理,實施了此次犯罪?一、當“心理變态”遇上“結伴效應”二、當“海格力斯效應”遇上“過度理由效應”苗某究竟愛不愛于某?苗某為什麼會把自己和于某的私密情況告訴姚某?為什麼姚某會出了“L奸”這個鬼主意?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9">苗某、姚某出于什麼樣的心理,實施了此次犯罪?</h1>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11">一、當“心理變态”遇上“結伴效應”</h1>

心理變态,又稱為“心理異常、心理障礙等”。指人的知覺、思維、情感、智力、意念及人格等心理因素的異常表現。如:幻覺、夢遊、性變态、精神病、神經病,以及催眠狀态等。

我們這裡主要談論的是“性變态”。性變态中最常見和最有意義的兩種,分别為:虐待狂和施虐狂。

奧地利猶太人,精神病學家、心理學家、精神分析學派創始人、性學理論開山鼻祖“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在《性學三論》中這樣說到:

1、生物學上将人類和動物身上所存在的對于性的需求稱為“性本能”,類似于我們在饑餓狀态下對于食物的本能追求。

2、虐待狂一般包括兩方面含義:一種是主體隻是對性對象抱有一種主動的或者暴力的态度;另一種情況是性滿足感完全來自對“性對象的羞辱和虐待”。

3、大多數男性特征裡都包含“富有攻擊性”這一項。施虐相當于性本能中的攻擊性成分變得太強勢和誇大,以至于取代性本能占據了首要地位。

4、未成年人成為性對象,通常是在某人十分膽怯時,或者陽痿以後用未成年人作為性代替品,或者當性沖動十分強烈(刻不容緩)而一時又無法跟适合的對象發生性行為時。

5、性變态者的性本能失調狀況,與健康人所屬種群或者職業之間的發生機率,并沒有任何差別。學校老師或者小孩照料者身上不可思議的頻繁發生對小孩的性虐待行為,僅僅是因為他們具有絕佳的時機。

第一點解釋了“性”對人類的重要性,是一種生而為人的本能需求;第二三點,解釋了“性變态心理”的産生,以及認定了“虐待狂”的性質,即“苗某的行為實際上就是變态心理,是虐待狂”;第四五點,說明了于某為什麼會成為苗某等人的 “性目标”。這也是最重要的兩點!

1、性變态者的所屬種群和職業與常人并沒有什麼不同,性本能失調的機率和正常人也差不多(下文有相關補充)。之是以會将未成年人作為目标,完全就是因為“一時沒有合适的性對象”和“具有絕佳的時機”,即“精蟲上腦,且剛好于某答應(或被迫答應)”。

2、以未成年人作為“性對象”,除了病理上的特征,如“陽痿”,需要通過施虐的方式達到性刺激喚起性興奮以外,也有可能是因為自身膽怯。

結伴效應,指兩個或以上的人結伴從事相同一項(非競争賽)活動,互相之間會産生刺激作用、降低心理壓力,進而提高活動效率。

苗某和姚某便各自約了一個朋友(何某、劉某)一起實施Q奸行為。說白了就是“人多壯膽”。這樣的行為也能進一步喚起“興奮”,更加滿足他們的“變态心理”!

15歲女友提分手,研究所學生男友夥同三人,将其輪奸?分析了四種心理事件經過:苗某、姚某出于什麼樣的心理,實施了此次犯罪?一、當“心理變态”遇上“結伴效應”二、當“海格力斯效應”遇上“過度理由效應”苗某究竟愛不愛于某?苗某為什麼會把自己和于某的私密情況告訴姚某?為什麼姚某會出了“L奸”這個鬼主意?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18">二、當“海格力斯效應”遇上“過度理由效應”</h1>

兩個人之間出現了沖突,如果A想報複B,就會加深B對A的仇恨,有可能導緻B挖空心思加害于A。如果此時,A還不罷休,B就會更惡毒的報複A。在這個過程中A心中的敵意越深,B對A的報複可能就會越狠毒,甚至出現兩敗俱傷的情況。這就是“海格力斯效應”。

“海格力斯效應”強調的是“冤冤相報,緻使仇恨越來越深”的社會心理效應。

海格力斯效應用到該案件之上,我們可以這麼了解:

1、苗某(施害者)和于某(受害者)之間産生了沖突,于某想要報複苗某(可能對他惡語相向)。

2、此時,苗某心中已經有了對于某的仇恨,他甚至會挖空心思加害于某。于某若還不罷休(例如:社交軟體上拉黑苗某)。這就可能會使苗某生出更惡毒的報複的想法,哪怕這樣的行為會出現兩敗俱傷的狀況(例如夥同他人對于某實施Q奸)。

每個人都力圖使自己和别人的行為看起來合理,于是總是為不合理的行為尋找合理的借口。一旦找到了認為足夠的原因,就會滿足于此,并不會繼續尋找下去,後續可能會實施相應的行為。這就是“過度理由效應”!

“過度理由效應”和“海格力斯效應”一樣,是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學現象”

苗某辯護人為苗某辯護道“被告人和被害人有共同的“X愛好”,量刑應有别于普通Q奸罪”。或許“共同的X愛好”便是苗某找到的合适的實施Q奸行為的理由,是以身為研究所學生的他才會忽略了道德和法律做出了這等“喪盡天良”的事。

從行為學的角度來看:“海格力斯效應”遇見了“過度理由效應”,即“報複心理有了合适的報複理由(盡管我們認為他的理由并不合理,但并不影響他自己認為合理)”,便是苗某實施犯罪行為的“原動力”!

海格力斯效應告訴我們:如果被報複心理左右,陷入了無休止的煩惱之中,将會錯過許多美麗的風景,失去真正的快樂,也無法擁有良好的人際關系。

過度理由效應告訴我們:如果我們想保持某一種行為,就不要給它過于充分的外部理由。

看來苗某并沒有了解這兩個效應的深層含義,是以才為自己換來了12年的牢獄之災。

15歲女友提分手,研究所學生男友夥同三人,将其輪奸?分析了四種心理事件經過:苗某、姚某出于什麼樣的心理,實施了此次犯罪?一、當“心理變态”遇上“結伴效應”二、當“海格力斯效應”遇上“過度理由效應”苗某究竟愛不愛于某?苗某為什麼會把自己和于某的私密情況告訴姚某?為什麼姚某會出了“L奸”這個鬼主意?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32">苗某究竟愛不愛于某?</h1>

首先,喜歡肯定是喜歡的,但愛想必也是不愛的。

從“喜歡是占有,愛是祝福”這一條理論來看:苗某把自己和于某的私密視訊外傳,并夥同他人侵害于某,這兩件事便足以證明苗某對于某并不在乎。

作為一個研究所學生,其法律意識是基本具備的,基本的理智也是有的。之是以做出違反天道人倫的事,除了證明其報複心理的嚴重性以外,還說明了他對于某絲毫不憐惜,自然也根本談不上愛。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34">苗某為什麼會把自己和于某的私密情況告訴姚某?</h1>

或許單純是因為不舍而向姚某抱怨,也或許是因為想報複于某的同時又想向姚某分享,即“虛榮心作祟”。

根據結果來看,想報複又想分享是既定事實,至于之前是否因為不舍而抱怨,這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把不該傳播的東西傳播了出去,因為過失又産生了新的過失(過失補償犯罪),最終讓自己陷入了“萬劫不複”。

15歲女友提分手,研究所學生男友夥同三人,将其輪奸?分析了四種心理事件經過:苗某、姚某出于什麼樣的心理,實施了此次犯罪?一、當“心理變态”遇上“結伴效應”二、當“海格力斯效應”遇上“過度理由效應”苗某究竟愛不愛于某?苗某為什麼會把自己和于某的私密情況告訴姚某?為什麼姚某會出了“L奸”這個鬼主意?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41">為什麼姚某會出了“L奸”這個鬼主意?</h1>

這裡涉及到一個“欲望壓制”的問題,從法院調查情況來看,姚某的學曆并不高(國中),生活也并不是很好。這樣的人往往對社會存有很大的意見,甚至有些“反社會人格”。并且,法律意識也不是很強。

弗洛伊德在《性學三論》中還提到:

1、不管是從社會上還是道德上精神失常的人,他的性生活也會随之失常。但是許多人在性生活方面失常,而其他各方面的表現卻在正常水準,并且跟其他人一樣:經曆着人類文化發展的程序,其中性方面一直處于弱項。

2、若大量的情感堆積在心中,如“渴望發洩性欲等”,為防止意識崩潰,心理機制會對其進行一種特殊的謹慎處理程式(壓抑)。

3、性本能不得不和某些具有阻抗心理的心理因素做鬥争,其中羞恥和厭惡最為主要。這些力量将性本能限制到了人們認為是正常的範疇内;如果它們在性本能尚未到達最高強度之前就在個體内部獲得發展的話,毫無疑問将會決定性本能的發展方向。

1)、第一點交代了“性變态者”的身份,即“除了性生活方面異常以外,其他方面和正常人都一樣”(上文概念補充)。

2)、第二三點說明:在正常情況下,性欲得不到發洩時,自身的防禦機制會壓制住這種欲望。或者在正常的性關系發生時,心理因素會壓制住以“羞恥、惡心”為主要的行為,使性行為在正常的範疇内(不好明說,自己腦補)。

3)、當長時間沒有機會發洩的性欲得到發洩時,或者在性本能還沒達到最高強度之前心中有了别的想法。那麼這一次性行為就可能偏離正常的性目的(不好明說,自己想想)。

關于姚某的問題,就不過多拓展了,屬于“底層邏輯與思維”,即“生活不如意的人的報複行為”。畢竟“知道生活的真相後,還依然熱愛生活”的人隻是少數,這是普遍的心理問題,是以也沒什麼好再說的。對了,姚某就是這次案件的策劃者!

15歲女友提分手,研究所學生男友夥同三人,将其輪奸?分析了四種心理事件經過:苗某、姚某出于什麼樣的心理,實施了此次犯罪?一、當“心理變态”遇上“結伴效應”二、當“海格力斯效應”遇上“過度理由效應”苗某究竟愛不愛于某?苗某為什麼會把自己和于某的私密情況告訴姚某?為什麼姚某會出了“L奸”這個鬼主意?

這篇文章主要分析了苗某和姚某的心理,至于何某和劉某,基本上也差不多,或許還存在一些僥幸心理等無關緊要的情況。

關于“于某為什麼會跟苗某在一起”以及“于某為什麼會這麼不小心”,其中還涉及:首因效應、暈輪效應、自己人效應、從衆效應、黑暗效應、人際吸引律以及認知問題等。

篇幅問題,于某的心理這裡就不拓展了,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私信留言或評論區催更,我想想要不要單獨寫一遍文章,聊一聊這些心理學概念。最後感謝大家看到了這裡,祝安好!

真正的英雄主義,是在認清生活的真相後,依然熱愛生活——羅曼羅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