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台灣媒體報道了男星陳為民的近況,他自曝曾有一位好兄弟欠了賭債之後找自己借錢,沒想到卻被卷走了130萬積蓄(相當于30萬人民币)。

當時陳為民很看重朋友之間的情誼,他覺得在危難之中幫助朋友,是應該做的。于是陳為民大方表示10萬(2萬人民币)以内的錢都不用還,直接給對方。再加上那位兄弟隻說借5萬(1萬人民币),是以他就掉以輕心了。
陳為民從未想過,自己将提款密碼給朋友後,慘遭騙錢。當時他親自去好兄弟家中給其借錢,對方卻不在家,去刷卡取錢的時候,才發現卡裡的錢早就被卷走了。如今他還有心理陰影,回想起來還是很心疼,稱再也不想給别人借錢了。
其實陳為民被騙之事本可以避免,都說親兄弟明算賬,更何況隻是好朋友,他不應該把提款密碼如此輕易地告訴别人。是以大家在網上轉賬等情況下,都要更加小心謹慎,畢竟賺錢不容易。
之前演藝圈也有很多藝人有被騙錢的經曆,如汪涵妻子楊樂樂被閨蜜騙800萬。她曾與鄭靖交往密切,并出資788萬購買股份,但對方卻沒有按照合約履行職責,而且拒絕還錢,最終被立案調查。
除此之外,張曼玉也曾被房地産男友騙錢。1994年她拿出一千萬幫助男友宋學祺創業,但因為男方無腦投資,最終嚴重虧損,這筆錢也沒能回本。
防人之心不可無,希望大家都能夠擦亮雙眼,不要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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