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王嶽 上海報道
7月22日,這是上一次國家新聞出版署于公布國産網絡遊戲審批資訊的日子。
如今,3個多月過去,此前每月審批的網遊版号依舊沒有恢複審批的信号。
在版号審批疑似暫停的情況下,21記者調查後發現,版号私下交易的現象在網絡社交群組中暗湧浮動。
21記者了解到,目前遊戲廠商仍可委托中介進行遊戲版号的正常申請流程,但部分遊戲由于題材、内容等原因不予審批,部分中介也将提供現有的同類型版号供廠商套用。
針對這一現象,專家指出,部分遊戲公司會通過版号授權、收購有版号庫存的遊戲公司等隐蔽方式進行版号交易,這些打着授權名義實則是為了套取版号的行為本質上都是套用版号。一經發現,便可能被定性為“無版号營運”,還有按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進行罰款的風險。
<h4>版号囤積及私下交易現象盛行</h4>
8月30日,網絡遊戲未成年人防沉迷新規出台,此後監管部門相繼出台了一系列相關政策,對于網絡遊戲監管愈加嚴厲。9月8日晚,中央宣傳部、國家新聞出版署有關負責人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遊部等部門約談騰訊、網易等重點網絡遊戲企業和遊戲賬号租售平台、遊戲直播平台。翌日,有報道稱,一位了解該次會議内容的知情人士透露,網絡遊戲版号的審批流程将放慢。截止發稿日,這一說法仍未得到官方證明。
但是,自從7月份以來,網遊版号審批8、9月份連續兩個月斷炊,10月份即将結束,審批依舊沒有消息。
而在上個月,有消息稱網絡遊戲内容管理教育訓練在北京召開,會議上對網絡遊戲的内容審查和技術審查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遊戲審查的門檻進一步拉高。
近日,21記者調查後發現,網絡上試圖繞過監管進行版号交易的現象暗湧浮動。記者在搜尋引擎上檢索相關關鍵詞,能發現不少版号交易群組的聯系方式。進入群組後觀察發現,群組中成員大多由遊戲出版中介構成,其宣傳的業務五花八門,主要圍繞遊戲版号交易和網絡遊戲經營資質的辦理和轉讓展開。

(某遊戲版号交流群内的廣告)
21記者觀察組内成員發言後發現,群組中囤積版号的現象較為常見,也有人四處求購閑置遊戲版号。諾誠遊戲法創始人、遊戲律師朱駿超在接受21記者采訪時指出,這是因為前期遊戲版号審查的标準相對較寬松,故前期遊戲公司版号儲備相對較為充裕。此外,若先前獲得的遊戲公司經營不善而瀕臨倒閉,中介機構則會傾向于出資将其收購以獲得遊戲版号并長期囤積。
而群組中經常出現的關鍵詞“五證”即為網絡遊戲經營資質的簡稱。網絡遊戲經營資質包含五項,分别為增值電信經營許可證(簡稱“ICP”)、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簡稱“網文”)、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網絡遊戲營運備案和網絡遊戲出版審批。前三者屬于提供網絡遊戲的發行和營運主體必須取得的許可,後兩個備案、審批是指網絡遊戲産品必須獲得主管部門的備案及審查。
但和版号交易不同的是,“五證”交易一般不構成違法。朱駿超指出,五證交易更多涉及到的是公司股權轉讓,大部分情況下是合法的。“通俗一點說,進行五證交易時,對面可能會直接出售一個帶五證的‘殼公司’。”他解釋道。但朱駿超也強向記者調,盡管進行五證交易的過程一般不違法,但通過這種方式套取版号的行為依舊是違法的。
<h4>“三類”遊戲版号要價18萬</h4>
“出永久授權手遊版号,價格美麗,小窗咨詢。”在一個名為“遊戲版号授權轉讓”的交流群内,黃震(化名)如此吆喝道。除黃震以外,還有很多人在打着類似的廣告。
明面上,黃震的身份是一家坐标廈門的提供知識産權服務機構的商務總監。工商資訊顯示,這家服務機構的業務包含知識産權服務、經營性演出及經紀業務、電視和影視節目制作發行等等。但黃震本人介紹,他實際辦理的業務範圍包括五證辦理及轉讓,也包括版号的代辦理以及“授權”。
據黃震描述,他手中囤積有武俠、休閑 、魔幻等類型的手遊版号,價格不等,可以直接購買套用到公司旗下的遊戲中。同時他表示,若是不想購買現成的版号,想從他這裡正常走版号辦理流程也是可行的。“三類遊戲辦理費2.7萬,四類3萬。根據以往辦理申請的經驗,三類遊戲的辦理流程一般在5到8個月,四類遊戲則大約需要7到10個月。”他說。
何為“三類”、“四類”遊戲?《關于移動遊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中第三條列舉出了申請出版不涉及政治、軍事、民族、宗教等題材内容,且無故事情節或者情節簡單的消除類、跑酷類、飛行類、棋牌類、解謎類、體育類、音樂舞蹈類等休閑益智國産移動遊戲的具體辦理要求,在第三條中提及的遊戲類型被簡稱為“三類”遊戲,除此之外的遊戲類型的出版要求則被列舉在第四條中,因而被簡稱為“四類”遊戲。
“這兩個月的遊戲版号确實是暫時沒批,但遊戲申報、内容修改的流程還在繼續。”黃震如是說。同時他猜測,此次版号審批暫停的時間不會像2018年“版号寒冬”一樣持續很久,屬于内部調整。
此外,黃震稱,由于内容涉賭,“三類”遊戲中的棋牌、捕魚類遊戲短期内都将不予審批,無法走正常的版号申請流程。也有多名出版中介向記者表示,目前“三類”遊戲的審批流程都很漫長,可能與越來越嚴格的内容審查有關。
“如果有新的棋牌、捕魚類遊戲要上線營運,目前隻能選擇套用已有的版号。”黃震說。他以捕魚類遊戲為例,如果遊戲公司想要從他手中購買現有的捕魚類遊戲的版号直接套用到旗下遊戲中,無限期使用、全管道上線的捕魚類遊戲版号的标價是18萬元。
同時他指出,如果是有廣告植入且已經盈利的遊戲,很多出版社目前也不會接手。“原則上來說,隻有等遊戲正式獲得了版号以及經營資質之後,遊戲才能進行盈利,先植入廣告盈利已經違反了規則。”
<h4>套版号或面臨罰款及額外知産風險</h4>
除了黃震以外,還有數不勝數的遊戲出版中介機構在暗中進行着版号交易。
針對這類現象,朱駿超在接受21記者采訪時指出,遊戲版号本質上屬于一種行政許可,本就不存在交易的可能性。“也正因如此,大多數遊戲廠商在進行版号交易的時候不會直接簽訂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而是通過版号授權、收購有版号庫存的遊戲公司等較為隐蔽的方式進行。”
他向記者強調,這些打着授權名義實則是為了套取版号的行為本質上都是套用版号。根據《關于移動遊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第六條、第七條中的規定,套用其他網絡遊戲的版号的,視為遊戲内容發生根本變化,應當重新申請版号;且營運機構已經發生變化,應當辦理變更手續。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則在接受21記者采訪時指出了套用遊戲版号可能會面臨的直接風險。他指出,根據《出版管理條例》《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關于移動遊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等相關法律規定,套用版号的遊戲屬于非法出版物,一經發現遊戲會被下架、删除,企業也會面臨高額罰款。
朱駿超也告訴記者另一種風險可能——套用其它遊戲的版号可能要承受額外的知識産權風險。他指出,遊戲廠商申請版号時需要送出軟著(軟體著作權)證明,故軟著和版号實際上已經綁定,套用版号意味着隻能繼續使用原遊戲軟著。“套版号的遊戲也有軟體著作權,但是該著作權不被公示且難以獲得完備的保護,受到侵權難以舉證權利來源故而維權困難;同樣,因為套用了原遊戲的版号,則原遊戲的知識産權風險将會由新遊戲一并承受。”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上提及的情況,同公司旗下遊戲間版号互相套用的行為也将受到處罰。在文旅部此前公布的5起遊戲公司未落實未成年人防沉迷措施的典型案例中,上海某資訊技術有限公司旗下網絡遊戲《武谷傳奇》在未依法審批的情況下,直接套用其營運的另一款網絡遊戲《禦天傳奇》的版号進行營運,這一條例違反了《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網絡遊戲上網出版前,必須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稽核同意後,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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