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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傑事件前因後果一篇文章帶你了解林俊傑事件前因後果

作者:天津楠丫頭

<h1 class="pgc-h-arrow-right">一篇文章帶你了解林俊傑事件前因後果</h1>

2 小時前

我上一篇文章被知乎限流了,不知道為什麼不能更新了(不憚以最大的惡意揣測某乎)

轉 發!轉 發!轉 發!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前言(特别聲明)

在文章的開始前,我們先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如果有人說你私生活不幹淨,你要怎樣自證清白?閉上眼睛想一下,是不是這個問題就是無解的?因為不論是法律還是在辯論場上,都有一個規定,誰提出,誰舉證。現在可好,造謠的人沒有拿出論據來論證林俊傑有罪,反到要求林俊傑自證清白!我們什麼時候如此浮躁了?

如果你是真的追求事實的真相,那麼在本文我将像寫論文一樣,分析論證,努力還原事情的經過,力求真實、客觀。在文章中沒有強有力的論據論證的觀點我都會标明。如果你身邊有想吃瓜的吃瓜群衆可以把本文連結發給他們。

如果你在心裡一口咬定林俊傑就是有罪,本文怎樣羅列事實、闡述論證都不會動搖你的觀點,就像那些捂住耳朵大喊“我不聽我不聽,新冠就是5G帶來的”人一樣,那也不勞您觀看本文了,畢竟我永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

本文放棄版權,開放轉載,歡迎大家轉發、截圖、分享,也可以全文複制到其他平台,無需注明作者,也歡迎制作成視訊傳播。破除謠言,從你我做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但是值得說明的是,該罪為前款罪,屬于告訴才處理的自訴案件,即林俊傑本人要到中國大陸才能進行上訴,但是由于防疫規定,林俊傑需要先從台灣省到新加坡隔離十四天,接種兩劑疫苗,才能到大陸(他7月30号接種第一劑疫苗,最早21天後才能接種第二劑,然後到内地後還要根據本省的疫情防控政策隔離14天,然後才能去法院!),這就是為什麼現階段無法直接報警讓警方介入解決問題的原因。

但是作為吃瓜群衆可以先把所有看到的爆料人和爆料儲存驗證,包括爆料截圖、首頁截圖(最重要的是使用者名而不是ID,比如B站UID,貼吧使用者名,微信号或其他平台不可修改的使用者登入名)錄屏,這些都可以為後期理清案件起到關鍵作用,因為造謠傳謠定罪比較困難,希望大家多努力,維護中文網際網路環境。

林俊傑事件前因後果一篇文章帶你了解林俊傑事件前因後果

一、吸毒

林俊傑這次的危及是來源于#謝明皓實名舉報林俊傑、潘玮柏與吳亦凡一起吸毒、強奸幼女

我們先看看他最早發了什麼:

林俊傑事件前因後果一篇文章帶你了解林俊傑事件前因後果

8月2日淩晨1點07,他借着吳亦凡事件的熱度,使用【謝明皓工作室】賬号聲稱【實名舉報】林俊傑、潘玮柏跟吳亦凡一起吸毒。

8月2号中午12點,他繼續加碼,使用【謝明皓工作室】賬号稱已有真實證據,但是并沒有說證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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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号14:42,新浪大文娛緊急釋出聲明辟謠,稱從未采訪過謝明皓,并緊急封禁了該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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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這個謝明皓既沒有用自己的賬号,也沒有發視訊或者其他任何手段證明是自己發的,他這兩天在抖音開的直播更沒有任何視訊片段能夠在法律上起到【實名舉報】的效用,隻是不停的改口稱原本計劃周五公布的證據改到下周一,一會又說稍後就公布——結果就下播跑了。

這個謝明皓是誰,在這件事之前你聽說過嗎?是以有很多人去進行了“考古”,發現他僞造學曆,曾經【指責談莉娜蹭熱度】【指責趙露思與其炒CP】【稱任豪欠他錢】,他任職CEO的公司兩家還與簽約的首席藝人有着合同糾紛,且根據 @天眼查 顯示公司沒有實繳注冊資本。(下面是 @天眼查 天眼妹的回答,裡面有詳實的論據證明上面這一段話,礙于文章篇幅就不全放上來了)

謝明皓實名舉報林俊傑、潘玮柏與吳亦凡一起吸毒、強奸幼女,真實性如何?4404 贊同 · 948 評論回答

林俊傑事件前因後果一篇文章帶你了解林俊傑事件前因後果

網友補充,謝某某還有【舉報王一博吸毒】【謊稱參與湖南衛視跨年】等一系列精彩“事迹”。(證據太多就不往上放了,點選連結可跳轉網友的總結,下文中的連結也都是沒有必要放上來的論據,不再重複聲明了)

(以上為事實,以下為推論和觀點)鑒于他有“蹭熱度”的前科,是以我基本上可以下結論,他手裡一點證據也沒有,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蹭熱度”,不擇手段隻為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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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謝某某蹭熱度很成功,經過這次輿論,林俊傑熱度翻了7倍,謝某某熱度翻了28萬倍,且持續發酵,還有抖音直播打賞的錢,隻可惜他沒多久時間可以花抖音直播來的這一點點錢了(資料來源:微信)

以上為對林俊傑吸du的質疑來源之一,還有的質疑就完全是微信聊天截圖(難以溯源的那種),說什麼吳亦凡進去後在看守所裡招供裡說林俊傑等人是他的共犯,以及這個謠言的各種變種。

先說這個内幕消息,完全是對我們司 法系 統的污蔑!好家夥,官方結論沒有通關官方管道公布,您倒是對内幕知道的挺多,我們的保 密 程 度就這?我看是刻意借着輿論抹黑吧!

其次是對林俊傑是否吸du的論證。現階段他剛從台灣省回到新加坡,需要隔離十四天後才能到大陸。林俊傑不論是在台灣還是在新加坡做du檢想必是堵不住部分網民的嘴的(“你買通了相關人員,你P圖做假!”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對du品的态度是全球最嚴格的,根據新加坡1973年的《濫用du品法令》,在新加坡販賣、制造、出入境15克以上海洛因、30克以上嗎啡和可卡因、500克以上大麻、200克以上大麻脂或1200克以上鴉片者若被定罪,将被判處絞刑(記住,是絞刑!)。如果是第一次吸du被抓,會被送去戒du。出來之後,這些戒du人員要定期報到,并接受尿檢。如果出現複吸,會被再次送到戒du所,除了監禁,還會判處鞭刑。吸du第二次被抓,會判處5年至13年的監禁及3至12下的鞭刑。第三次吸du被抓,則判處最低5年監禁和3下鞭刑,最高7年監禁和6下鞭刑。第三次之後,又更新為最低7年監禁和6下鞭刑,最高13年監禁和12下鞭刑。)然而他來大陸仍需要一段時間,假使他真的吸du了,那他肯定是不敢來大陸的,來了就被抓。

從邏輯上論證完,再來看林俊傑是否有吸du後的身體狀況。林俊傑現在可謂是以唱功聞名的歌手,提到他的第一印象大多是“行走的CD”,要保護這樣的嗓子,林俊傑可是幾乎不喝酒,很少吃辣的。作為華語世界強混聲的扛把子,如果林俊傑的嗓子有任何變化和一點點技術調整,都會被聲樂愛好者拿出來讨論,吸du絕對是逃不出大家法眼的。

當然,相信他吸du的吃瓜群衆是占比較低的,根據我的觀察,大概隻有不到一半對林俊傑抱有惡意的吃瓜群衆認為他吸du(畢竟有腦子的人比較多麼),這也是他本人比較好證明的謠言,但是要證明也得給他時間啊。

二、拜登林俊傑

有人把林俊傑和拜登聯系起來我是萬萬沒想到的。

這個謠言是這樣的:拜登是林俊傑私生子/拜登這次上台完全是靠林俊傑家族财團的扶植等等。

我本來是不相信的,但是當我看到百度搜尋拜登的第一個聯想詞條就是“拜登林俊傑”,我也開始放棄對網民辨識能力不切實際的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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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應該不需要我解釋吧,隻能說如果是真的那@沈逸老師早就出來讨論了。

三、林俊傑私生活

(一)、邏輯推理

這是整個問題的核心,也是最難讨論的一部分,也是所有謠言裡最惡毒的一部分。

為什麼說私生活相比毒品是更加核心的問題呢,

它惡毒就惡毒在它是一個幾乎無解的陽謀:

第一是本該是誰提出誰舉證的問題,現在通過輿論讓被指控者自己舉證:“你自己無法證明自己沒罪就是有罪”,就好像控告一個人殺人了,但是根本沒有人死掉,更沒有時間地點,反而要人家自己證明自己沒有殺人!!!

第二是這一輪對私生活的指控都沒有時間地點和人物,人家吳亦凡有都美竹和小G娜等等,但是對林俊傑的指控隻有“我有一個朋友”,您這個朋友是不是你自己???(也有翻陳年舊賬的,這一部分在下面的章節有證明)

它惡毒在捏造了一個莫須有的罪名,莫須有的罪名縱觀曆史就幾乎無解:從被十二道金牌召回的嶽飛到被質問吃了一碗粉還是兩碗粉的六子,在這種情況下都無法自證清白!他們不是想看熱鬧,他們想讓林俊傑剖腹證粉!這哪是吃瓜啊!這分明是吃人!

現階段的謠言全是一張微信截圖,連林俊傑和誰,什麼時間在哪,幹了什麼全然都編不出來,具有殺傷力不強,傳播力極強的特點。是以當有人再發這種編都編不好的謠言事,直接反問:

和誰?和誰?和誰?

在哪?在哪?在哪?

什麼時候?什麼時候?什麼時候?

誰看見了?誰看見了?誰看見了?

證據?證據?證據?

一般有腦子的就不會繼續說什麼了。

郭德綱有段話:“我和火箭專家說,你那火箭不行,燃料不好,我認為得燒柴,最好是燒煤,煤還得精選煤,水洗煤不行。如果那科學家拿正眼看我一眼,那他就輸了。”

(二)、具體問題的回答

當然,從邏輯上分析完了,我們還是要讨論一下具體問題。

列舉一下這幾天看到的關于林俊傑私生活的常見論調(值得注意的是,這裡面幾乎都沒有提到具體人物,都隻有“我有一個朋友說”、“我聽說”、“大家都說”):

①演唱會後艹粉

演唱會連蹦帶唱三個小時,還能有這體力?别說林俊傑台上那種高強度演唱了,你降2個key唱《不為誰而作的歌》試試唱完喘不喘?

②去酒吧獵豔

林俊傑為了保護嗓子是不喝酒的,除了零幾年人氣還不穩固的時候在酒吧演唱過,但是衆目睽睽之下不可能沒有照片。

③SM/迷J/強J

這三個屬于較為新穎的謠言,以前從來沒有人這樣說林俊傑(以前豆瓣幾萬人讨論林俊傑私生活的高樓都沒有這樣的論調),完全是吳亦凡事件後把吳亦凡那一套生搬硬套過來了。

④冰戀

來源是林俊傑收錄在《西界》的《殺手》MV,但是那是MV啊,為什麼有人分不清藝術作品和現實呢,一個演員拿的劇本裡寫他是壞人他就是壞人了嗎?《紅樓夢》裡寫了風花雪月的事迹就表示曹雪芹是淫亂的人嗎?殺手算是林俊傑當時想從“陽光大男孩”轉型的作品,這首歌在現在都一直有人拿來稱贊超前性,沒想到成為有心之人網羅罪證的内容了。

⑤林俊傑在台灣玩的很花

這種觀點算是基于一些事實推出來的:一,林俊傑在大陸大部分時候是錄節目和演唱會,結束後就飛走了,兩者都很容易爆出來行程和住址,一直有好事的“記者”蹲點等着大新聞。二,林俊傑大部分時間在台灣省,台灣的記者又喜歡花邊新聞,沒有啥可寫的也想整個大新聞,比如疫情以來林俊傑活動範圍限制在台北市區裡,基本活動就是家和工作室兩點一線,天天蹲點的狗仔找不到東西隻好寫“年近40的林俊傑身邊不近女色,隻好把工作室當廚房一樣進進出出”(蘋果日報)。

不同于很多人認為林俊傑一直單身,其實林俊傑是有幾段最終失敗的愛情長跑的,但是由于他不願意把戀情公布出來,才導緻了這麼多的誤解:林俊傑和林采薇、陳立泠先後有着長達幾年的戀愛曆程(林采薇是平淡分手,陳立泠是太想炫耀自己“林俊傑女友”的身份最終意見不合),且都有狗仔拍攝的大量證據。作為粉絲,尤其是真的跟着他十幾年一路走來的,自然是知道這些内容,但是鮮有人拿這些出來反駁謠言,因為要給他基本的尊重和隐私,隻有到這種情況下,我才迫不得已講給大家。

(三)、林俊傑本人的态度

面對這樣要剖腹證粉的問題,林俊傑是用什麼态度面對這些流言蜚語呢(這裡特指之前關于私生活的謠言。因為之前沒有人說他吸毒、資助拜登,就連私生活的謠言和現階段的相比也顯得缺少想象力)我們粉絲經常幾個詞語形容:聖父、清者自清、身正不怕影子斜。

讓我們看看早年間林俊傑尚且年輕氣盛的時候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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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看聖所天津站上林俊傑的發言:為什麼我的私生活要被拿出來讨論,甚至被扭曲,這種時候我慶幸還有你們無條件的鼓勵和支援。我想給你們說,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而這幾年我幾乎百分之百的時間都擺在工作和經營上。因為這是我個人喜歡的,也是我選擇。我覺得一個人生活真的挺好的,因為我發現,我真正的快樂,是建立在我的音樂,還有跟我在音樂世界的家人朋友,我覺得這樣就夠了。别的呢,我認真,不想。

作為基督徒,林俊傑深受教義的影響:《聖經》有言: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Ye have heard that it hath been said, 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 But I say unto you, That ye resist not evil: but whosoever shall smite thee on thy right cheek, turn to him the other also."--ST. MATTHEW V. 38, 39, 40.這種心态被粉絲稱為“聖父”,同時也展現在專輯《偉大的渺小》等作品和他平常的發言中:如果有人攻擊你,你用愛去感化他,他就會不知所措。如果你用暴力反擊難免會讓世界充滿暴力。

值得一提的是,林俊傑從小喜歡的藝人邁克爾·傑克遜(Michael Jackson)同樣遭受了相近的遭遇,MJ遭遇了整容、漂白、戀童、性侵等指控,但是随着時間推移,漸漸平反昭雪。林俊傑對此專門寫下《轉動》:他們總愛流言蜚語言不由衷,突然我明白你有多孤獨惶恐。

除了寫給MJ的《轉動》林俊傑還有兩首歌是專門回應這種無謂的流言蜚語的:一首是《友人說》歌詞和MV都諷刺各種謠言“比感冒更流行”,諷刺“有人說”、我有一個朋友說,諷刺那些過度解讀和看圖說話“誰的暧昧又對号入座/一句問候就被想太多/順道變成溫馨的接送/禮貌被當成溫柔/就這樣傳遍了耳朵”。另一首是《Lier and Accuser》,整首歌更是赤誠地禱告:

They don't even know me

他們甚至都不了解我

With their tongues they crucify me

卻用他們的指責折磨着我

Won't you vindicate me

你否會為我證明開脫

Fend me from those false accusations

護我遠離這不實的指控

So the lier and accuser

是以那些妄加指責的人們

Shall be judged by the father's fire

否會接授神父的公平裁決

So as they feed on my honour

當他們以我名譽為食的時候

They will also feed his anger

也會助長神父的怒火

Those words are fuelling the flame

流言蜚語不過火上澆油

With their words they terrorise me

卻用他們的議論恫吓我

那麼林俊傑要怎樣才能度過這一關呢?有些人說如果這些不是真的就要自證清白。

首先,是誰提出誰舉證,對于缺少三要素的指控,被指控人沒有義務自證清白!現階段的謠言都是“我聽說,我有一個朋友”,或者一個聊天截圖,空口白牙就說,别說證據了,林俊傑跟誰,在哪,什麼時候,三要素都不知道,上來就林俊傑私生活很亂(約p/艹粉/SM/冰戀)、吸毒、資助拜登,但是傳播力極強。(我這邊建議當有人直接說林俊傑怎麼樣的時候,你直接反問ta:和誰?在哪?什麼時候?保準一問三不知)

其次,現階段輿論形式所迫他可能不得不要自證清白,但是怎樣證明私生活是幹淨的呢?讓藝人公布出道以來每一天精确到分的行程?讓其他人聯名擔保?寫小作文/拍視訊發誓自己是清白的?……這些手段真正可以實作的有幾個呢?聯名擔保後是不是那些人還是不信呢?公布行程更是對一個人的隐私的極大侵犯,是一個文明社會不允許的。

那麼對于抱着堅定質疑的人群,需要林俊傑怎樣做,你們才能相信他是幹淨的呢?

是以我在知乎發起了一個提問:

如果對林俊傑的指控是虛假的,他應該如何自證清白?11 關注 · 4 回答問題12 關注 · 4 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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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有思路的網友在這個問題下回答。

目前常見謠言的澄清(陳年舊料):

這一部分來自于其他粉絲的整理,我貼出來就是表明:我們不怕翻舊賬,發生過的事情是清白的就是清白的,你翻舊賬指控我們是不怕的。

一、簽唱會被地下歌手陳彥衡打

造謠内容:陳彥衡因為林俊傑睡了他的朋友才打人

事實:2015年元旦林俊傑新專輯簽售會上,一名男子沖進簽售會對林俊傑實施毆打。

打人者陳彥衡為地下說唱歌手,行事惡劣,台du吸du打架鬥毆家暴女友私生活混亂狠起來連自己的爸爸都罵。因為嫉妒,覺得音樂資源配置設定不均衡,長期在face book辱罵當紅歌手,當天打完林俊傑許多現場粉絲詢問記者采訪他說因為林俊傑紅,如果是周傑倫他照樣打。

當時被打媒體新聞 簽唱會現場粉絲 (還有現場的視訊發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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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紅衣女粉絲自殺

造謠内容:因被另一女生威脅曝光和林俊傑約p紅衣女被迫自s

澄清:兩女生同為林俊傑粉絲沒錯,但也是生活中的閨蜜,兩人糾紛是和紅衣女素人男友有關,名為翰林,造謠林俊傑的隻有一家無良媒體(曾經造謠案例也很多)故意遮住翰字,用一個林字造謠,之後也删除後澄清,死者家屬對于造謠表示非常憤怒,發文希望媒體不要再造謠,林俊傑經紀人在林距離(内容不能外洩的會員粉絲網站,是以我就不po圖,說一下大概意思)中說:死者家屬不希望事情再繼續發酵被大家讨論,為了尊重死者和死者家屬,林俊傑不會再為了這件事情做出回應。

希望有些人尊重素人逝者,因為這件事不僅造謠林俊傑還污蔑了逝者,死者家屬因為家人自s去世已經是很沉痛再被全網造謠被罵真的很過分,并且以林俊傑的性格他也不可能趁别人去世家人沉痛之時趕緊出來把自己撇清關系,隻是已經有了澄清他就沉默,不然熱度再次發酵隻會大家再次去消費死者打擾死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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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阮民安爆出一位L姓天王約他妻子

造謠内容:因為阮民安爆出的聊天記錄中此人和他妻子英文對話,林俊傑英文好,加之林俊傑和阮民安妻子早年有過一張合照,網友就這樣簡單武斷地判斷出此人必定是林俊傑,林俊傑約人妻的通稿也被全網推送

澄清:阮民安的惡劣行迹不做贅述,網上一搜一大堆,最惡劣的一點就是港du廢qing,而他造謠的時候也就是廢q鬧得最厲害的時候,這時候博關注的目的不言而喻。 他最高明的一點就是不直接說明約他妻子的到底是誰,讓網友來猜,既博得了大家的關注又不能讓林俊傑直接告他,等林俊傑工作室在粉絲逼迫下告了造謠林俊傑的營銷号和網友後,阮民安把文章一删說他根本沒有說過那人是誰暫且放那人一馬,過了幾天又在fb上和他妻子秀恩愛。 更可氣的是一堆營銷号幫助一個廢q傳播謠言漲熱度,一堆人甯肯相信一個劣迹斑斑的廢q的含糊不清的話,都不肯相信阮民安口中和他妻子約的那一個月在LA每天都發動态的林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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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地方看見的關于網絡輿論的指控,正反話都讓您給說了,這邊林俊傑就是天然有罪,真的是百口莫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上熱搜了:肯定有事

熱搜掉了:掉的真快,背後有資本

不發聲明:屁都不敢放一個,錘到了

律師聲明:上一個發的已經進去了有本事報警

報警:上一個報警的也進去封殺了

實名舉報:都敢實名了肯定真的

造謠賬号被禁:公關真位響這麼快就堵住嘴了

不回應:不敢檢測自證清白

去檢查:被拍到去局子疑似自首

有報告:假的p的我不信

沒報警:我們隻相信警方

報警了:不違法就是好人了嗎,品德必定有問題

一些常見問題的解釋(Q&amp;A)

以下是我個人對一些常見論調的回應(僅代表我個人)

Q:林俊傑單身這麼久了,經常約也正常。

A:請您設身處地的想一下,如果你或者你單身的朋友聽到這種話,你會怎麼想?有些人真的是将自己身上的罪惡投射到他人身上,他們的邏輯鍊是這樣的:我幹過這些壞事,其他人一定也都幹過吧!就像美國指責中國新疆棉花一樣,因為美國白人真的拿着皮鞭奴役黑人去采摘棉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Q:如果是真的造謠,那林俊傑為什麼不報警呢?

A:上文詳細闡述了,因為按照法律需要林俊傑本人親自控告才能立案,而根據防疫要求他需要隔離才能到中國大陸,這也造成一段時間的輿論空窗期,給了各種謠言的可乘之機。

Q:你是粉絲,你肯定幫他,是以你說的話我一個字都不信/呵呵你們粉絲都一個樣。

A:什麼時候我們讨論問題是立場先行了?我們追求的是真相還是隻想單純輸出情緒?美國和我國打經濟戰,是不是我們就不能相信每一個美國人的每一個字了?我們判斷一個觀點是真是假是看是誰說的這句話還是看事實和論據?

Q:我不管,我不管,解釋就是掩飾,掩飾就是事實。林俊傑有錢隻手遮天,這些關鍵證據都被删除了,他有錢上下打點關系,這些都是被疏通好的!

A:典型的被害妄想症。。。我以前真的很少見到這種懷疑一切的人,但是當百度搜尋拜登第二個聯想詞是拜登林俊傑的時候,我真的驚訝,有這麼多人認為拜登是林俊傑的私生子嗎????對于這種自說自話的網民,隻要最後事實不符合他們的預期,就是不合理,就是不對。公信力仿佛得是某些網民“自行設定”的,隻有達到預設的結果他們才會相信。

Q:如果對他的某項指控是真的,你會是什麼态度?還會一直洗地嗎?

A:第一,用“洗地”這個詞本來就是帶着惡意去揣度他人,用這個問題的時候你心裡就已經預設結果了,我想用“辯解”都會中立些。第二,相信全文看下來能看出我是按照實事求是的治學思路論述的,從以上證據和我本人十幾年對他的了解,我會相信他。但是如果有确鑿證據證明他真的有某一項指控,我是絕對相信證據的,這也是我本人做科研的思路。

我一直認為知乎是有别于其他論壇的,在這裡大家可以有理有據的讨論問題的真相,而不是單純陰陽怪氣,我在寫本文的時候也盡力去還原知乎遺風那種踏實論證、嚴謹治學的态度。

打字匆忙,難免有筆誤,歡迎糾正,如果對問題仍有質疑,歡迎拿着證據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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