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陳松
記者10月26日從省紀委監委網站獲悉,日前,經阿壩州委準許,州紀委監委對松潘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縣警察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曾玉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曾玉林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數額巨大。
曾玉林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阿壩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州委準許,決定給予曾玉林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