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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時“海誓山盟”,還錢時“抱歉我窮”

作者:蔡斯 說

近年來,因民間借貸糾紛引起的訴訟越來越多,許多債權人雖然赢了官司,但卻面臨着債務人“躲貓貓”、沒财産等情況,導緻債權難以兌現。為了切實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珠海香洲法院執行幹警靈活運用各種執行手段,無論債務人是處心積慮賴賬,還是确實經濟困難,執行幹警都能“量體裁衣”,敦促債務人配合執行,依約還款。

借錢時“海誓山盟”,還錢時“抱歉我窮”

承諾輕如毛,騰退方知悔

卓某和彭某因借貸發生糾紛,2020年8月,經香洲法院主持調解,兩人達成還款協定,彭某須向卓某償還220餘萬元欠款。因彭某并未按照調解書履行義務,2020年10月,卓某向香洲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式後,執行幹警通過網絡查控發現彭某名下房産,并将拍賣裁定、搬遷公告等法律文書張貼在彭某房産處,責令其限期搬遷。

彭某表示,其一家人居住在該房産内,且上有八旬老母、下有在讀學生需要照顧,無法搬遷。執行幹警考慮了彭某的實際困難,決定暫緩采取強制清場措施。2021年4月初,在執行幹警的見證下,卓某和彭某自願達成執行和解協定,但僅支付了部分利息後,彭某便不再按照協定履行。

2021年5月,執行幹警再次與彭某溝通,彭某雖答應立即履行,但卻遲遲沒有實際行動。随後,彭某又提出新的還款方案,并多次主動向執行幹警彙報還款進度:“6月底付清所有利息”“已與申請人協商達成還款意見”“正在找親戚将我的房子買了,能不能再緩幾天……”然而,當執行幹警詢問卓某是否已經收到款項時,卓某表示:“除了在最開始收到部分利息以外,彭某的所有承諾都沒有兌現過。”

面對彭某多番承諾後又反複變卦的行為,執行幹警決定加大執行力度,通過短信平台向彭某送達《強制拍賣房産通知書》和《騰退通知書》,并迅速對其住處采取強制清場措施。

面對“有家不能歸”的窘境,彭某才意識到問題的緊迫性。2021年8月17日,執行幹警再次傳喚彭某,對其在執行過程中反複變卦的行為進行了嚴厲訓誡,并釋明拒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将面臨的嚴重法律後果。最終,彭某于兩周後支付完畢剩餘全部款項。案件圓滿解決後,卓某向香洲法院送來錦旗。

還錢“拖延症”,拍賣能“治愈”

2021年6月9日,李某與郭某經過香洲法院主持調解達成協定,約定郭某于2021年6月19日前向李某償還35900元及利息。因郭某沒有履行,李某向香洲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式後,執行幹警向郭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财産令,并查封了其名下一輛粵C牌的重型貨車。執行幹警了解到,當時雙方已簽訂确認書,将該車交由李某保管。

執行幹警認為,郭某雖然沒有實際還款,但他願意将貨車交由李某保管,推測他應該有還款能力和意願。是以,執行幹警并沒有立即啟動車輛處置變現程式,而是先與郭某電話聯系,向其釋明如果不依約還錢,其貨車将被司法拍賣,而其本人也将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出行、消費處處受限等。李某了解到上述嚴重後果後,決定盡快籌款償還債務。

2021年7月31日,李某向香洲法院送出結案申請書,表示郭某已履行還款義務,其也已經将貨車完璧歸趙。該案從立案執行至圓滿解決隻用了3天時間。

李某向執行幹警送來一封感謝信:“感謝法官在辦案過程中為我提供了公正嚴明、高質高效的服務,也十分感謝貴院培養了具備良好職業素養、設身處地為民着想、把人民利益放于第一位的優秀法官!”

今年以來,香洲法院執行局切實将黨史學習教育、隊伍教育整頓成果轉化到實際工作中,紮實開展“我為群衆辦實事”實踐活動,持續加大各類案件的執行力度,結案量比去年同期明顯提升,共收到錦旗及感謝信21件。香洲法院執行局将繼續發揮司法保民安、纾民怨、解民憂、增民利、促民享的積極作用,持續發力,久久為功,努力解決人民群衆“急難愁盼”問題。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陳治家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陳治家

通訊員:肖輝燕 、喬明遠 、毛宇甯 、梁倩雯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楊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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