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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男子被鄰居恐吓、勒索2萬元!原因令人無語

4月19日,

高青縣花溝鎮村民王某

從高青縣警察局刑偵大隊民警手中

接過被追回的2萬元錢後,

滿心歡喜得将一面寫有

“盡職盡責 為民服務”的錦旗

送到民警手中,

為公安機關及時破案表示感謝。

淄博一男子被鄰居恐吓、勒索2萬元!原因令人無語

4月9日中午,王某來到縣警察局值班室報案稱,自己被鄰居李某恐吓,被敲詐勒索了2萬元錢。

民警了解得知,王某和李某均住在某街道相鄰的出租屋内。4 月8日下午,剛喝完酒的李某回來後,看到王某正坐在出租屋外曬太陽,便提出了讓王某請自己吃飯的要求。因王某不肯請客,李某就開始推搡王某。 這時住在兩人旁邊的景某看到這一幕,便對李某說:“王某都跟你父親一般年紀了,就别再和人家鬧了。”李某聽後心生不悅,就和景某理論了起來。王某擔心再生沖突,就回屋拿了瓶紅酒,以吃飯為由拉着李某去了飯店。

吃飯過程中,李某對剛才的那句話耿耿于懷,不肯罷休,便對王某說:“你能是我爹嗎?你這不是侮辱人嗎?”王某見李某曲解了景某的話,便解釋了幾句。李某更是胡攪蠻纏了起來,提出讓王某拿錢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并威脅王某不賠償損失的話,就将其頭上打出窟窿來。 說罷,李某便拿起剪刀将王某的電動車儀表插爛。王某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便被迫向李某轉賬2萬元。

第二天,王某發現李某的出租屋門窗一直緊閉,發現人去樓空。覺得委屈的王某便将此事告訴了自己的侄子,并在侄子的陪同下來到縣警察局進行報案。

了解情況後,辦案民警迅速展開行動。聯系出租屋房東得知,李某已經搬走。民警對李某的行動軌迹進行偵查,發現李某并未離開高青。民警猜想,李某可能隻是換了一個居住地點。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大量的排查工作,最終在4月12日,在另一處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經訊問,李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淄博一男子被鄰居恐吓、勒索2萬元!原因令人無語

目前,李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 法律連結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财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來源:高青微警

來源: 魯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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