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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作者:濰坊檢察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魯法案例【2021】270

抓了兩隻兔子,被判林區服務三個月,為啥?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2021年1月11日左右,被告人劉某某将自制的20多隻鐵絲套放置于淄博市博山區池上鎮鹿疃村山上用于捕野兔,至2021年1月14日,其放置的兔套捕到野兔兩隻。

被告人劉某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賠償國家資源損失160元,狩獵工具依法予以沒收。

被告人劉某某以勞務代償方式參加林業部門組織的巡查護林、巡查非法獵捕行為等活動,并張貼宣傳智語、義務講解等公益宣傳活動,服務期為三個月。

連結:因小失大,為什麼判他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魯法資訊

青島中院:“肩并肩”代辦服務,讓立案不再難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為便利群衆參與訴訟活動,提供優質高效的訴訟服務,解決好人民群衆“急難愁盼”問題,青島中院訴訟服務中心提供“肩并肩”代辦式立案服務,幫助現場辦理立案的群衆完成網上申請立案、智能訴狀要素填寫、網上送出訴訟材料、網上申請保全、網上申請鑒定、網上查詢閱卷等訴訟事項,讓群衆最多跑一次就把事辦好。

連結:“肩并肩”代辦服務,讓立案不再難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6天1600萬!煙台市芝罘區法院為企業高效執行回農民工工資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為群衆排憂解難,為企業保駕護航”!A公司代理人将上述錦旗送到了芝罘區法院,并激動的表示:“太感謝你們了!法院要是沒幫我們執行回來這些錢,我們可真不知道如何向跟我們幹活的農民工兄弟交待了,這可大部分都是他們的血汗錢啊!”

連結:6天1600萬!芝罘法院為企業高效執行回農民工工資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執行加速度,16萬元貨款立案極速執結!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雷厲風行,調解雙全之時,看榮成法院法官如何極速化解雙方糾紛,迅速執結16萬貨款,在最大限度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兼顧做到不影響被執行人生産經營活動。

連結:【優化營商環境】執行加速度,16萬元貨款立案極速執結!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兩個多小時!400多畝地!腳踏實地解決群衆“急難愁盼”!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為了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厘清證據,8月16日,日照市東港區法院行政庭辦案人員驅車80餘公裡,來到了五蓮縣,對一起河湖清違引起的行政賠償案件開展實地調查。

連結: 我為群衆辦實事系列——兩個多小時!400多畝地!腳踏實地解決群衆“急難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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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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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法案例【2021】271

中國石化山東石油總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山東石油分公司原副總經理趙順本受賄案一審公開開庭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2021年8月20日,東營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石化山東石油總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山東石油分公司原副總經理趙順本受賄一案。東營中院院長趙國濱擔任審判長主審本案。東營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援公訴,被告人趙順本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東營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趙順本利用擔任中國石化山東石油總公司綜合業務處處長、副總經理,山東石油分公司副經理、副總經理,中國石化銷售山東石油分公司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為相關機關或個人在油品及油品添加劑采購、油品串換、油品運輸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1535萬餘元。

連結:中國石化山東石油總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山東石油分公司原副總經理趙順本受賄案一審公開開庭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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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法案例【2021】272

判了!非法狩獵罪!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8月18日,日照市岚山區法院審結岚山區首例非法狩獵案。岚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某、丁某、張某非法狩獵及岚山區檢察院提起的附帶民事環境公益訴訟一案,當庭以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王某、丁某、張某罰金人民币一萬元至五千元,并賠償生态環境資源損失2300餘元。

連結:判了!非法狩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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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法案例【2021】273

合同到期,續租被拒後置氣損毀場地設施?法院判決來了!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2010年至2011年間,陽光公司分兩次将場地租給王某使用。因兩次租賃合同約定的租期較長、租金相對較低,雙方約定合同到期後王某在場地上搭建的設施和建築物歸甲方所有。後王某在租賃期間在所建設的建築物及租賃場地内進行了全面商場裝飾、安裝等設施物品。租賃期限屆滿後,陽光公司向王某通知,經公司研究合同到期後涉案場地不再向外租賃,由公司收回自行使用,要求王某将房屋如期交還。王某以其在涉案場地上的設施收到了行政處罰為由,将其在租賃期間所搭建的建築物及租賃場地内商場裝飾、安裝等設施物品進行了部分毀損。

因王某返還的場地與合同約定不符,雙方是以産生争執,陽光公司遂将王某訴至蘭山法院。在本案處理期間,陽光公司對王某毀損的物品及占用期間的租賃費用申請評估鑒定。臨沂市蘭山區法院依價格評估結論書,确認毀損部分的損失以及場地租賃費等共計20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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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故事

今年以來,龍口法院創新“法潤芝陽”訴源治理新模式,選派3名員額法官和14名經驗豐富、法律功底深厚的“老将們”,下沉一線,指導基層社群、村居開展訴源治理工作。“老将們”作為訴源治理的“新兵”,兢兢業業,默默付出,進一步提升了一站式多元糾紛化解工作質效。

抓了兩隻兔子,法院判:在林區服務三個月!

連結:訴源治理 | 瞧,法潤芝陽的“老将新兵”

來源:山東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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