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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老婆當初和她前男友離婚,是因為她父母棒打鴛鴦:男方家境一般。
我和老婆屬于相親結婚的産物:我有穩定工作,全款買了房,家裡沒有經濟負擔。
夫妻之間,難免會因為生活瑣事争吵,在我們結婚第三年的一次争吵後,老婆和我持續性冷戰,在此期間,老婆找她前男友訴苦。那段時間,他倆頻繁聯系,且老婆一點都不顧及我的感受,甚至會當着我的面和她前男友電話聊天。
老婆的這種行為,讓我惡心至極,最終,我提出了離婚。
老婆:我也隻是想氣氣你。
我:犯不着。
老婆:如果我和他合适,我們早就結婚了。
我:那是你們的事情。
老婆:你舍得讓咱們的孩子生活在單親家庭?
我:你些前和你前男友鬼混的時候,考慮過這個問題嗎?
确切地說,我是原諒不了我自己去接納一段有了污點的感情,是以,我決定用離婚來成全他倆。
木子李編後語:
相信,很多人在牽手婚姻之前,都曾有過前任,且有些人的前任還不止一個。
結婚之後,可以和前任成為普通朋友,但是,聯系絕對不能過于頻繁,否則,在現任眼裡,就是定時炸彈,甚至會覺得自己的出現隻是意外,對方和前任才是真愛。
尤其在夫妻冷戰期間,兩個人的心情其實都是沮喪的。人在沮喪的時候,很容易胡思亂想。這時候和前任毫不避諱的頻繁聯系,對現任無疑是很殘酷的殺傷。
是以,夫妻之間,千萬不要用“前任”來刺激現任,否則,隻會讓原本糟糕的感情變得更加糟糕。
導緻一些夫妻從無話不說到無話可說,不就是這些生活傷害的積累?
既然你已經選擇了離婚,那就這樣吧。
其實,離婚不過是雙輸,隻是,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在此,提醒所有人:
夫妻發生沖突,千萬别找第三方給予夫妻刺激,否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