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史悠長,甚至不知道從以前哪個時候開始,就有美食的存在。也就是因為有以前祖先的傳承,才會有如今中國的飲食文化,而且這些飲食文化不僅僅在中國傳播,甚至延伸到國外,連老外們對中國美食也愛不釋手,甚至對于中國的飲食文化也很感興趣。

最近了解到一種曆史悠久的美食,甚至當時飽受争議其名字,到底叫“冷淡杯”,還是叫“冷啖杯”?自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每年初夏到晚秋,蓉城都有數不勝數的飲食店鋪和攤點把生意做到了街頭院壩、河邊綠蔭。這些食攤大多銷售一些煮花生、激胡豆、毛豆角、豆腐幹、鹵雞翅、鹵鴨腳、泡鳳爪、炒田螺、炒龍蝦等家常小菜,供應一些"泡酒"、啤酒、紮啤等酒水。
每到日落黃昏時,在這些食攤的"坐場"範圍内,總是人聲鼎沸,熱鬧異常。這種在戶外露天院壩,或是店鋪街邊就餐的飲食形式,被蓉城市民稱之為"冷淡杯"。不知為啥,前幾年有人在報紙上批評蓉城各處"冷淡杯"招牌上的"淡"是個錯别字,稱"冷淡杯"應改為"冷啖杯"。那麼,冷淡杯究竟應該寫成"冷淡"還是"冷啖"呢?這裡,我們還是先從老成都的民風食俗去看一看吧!
冷淡杯"一詞,原本是成都老百姓的俗語。車輻老在1990年出版的《川菜雜談》一書就提到過:"有酒無肴恰恰是四川人端'冷淡杯',吃酒不吃菜的習慣。"按照對冷淡杯發"扁言"者的說法:冷淡杯就是冷吃食物,故就應當改叫"冷啖杯"。然而,這種解釋也恰好說明講這些話的人其實并不了解"冷淡杯"的物質形式和精神内涵。
再說那個"啖"字,成都人平常多喜歡把它用得"意味深長"、"形神兼備"。《辭源》裡對啖的解釋為:啖,吃或給人吃。漢王充《論衡》:"倉卒之世,谷食乏匮,人民饑餓,自相啖食。"宋蘇轼《食荔枝》:"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啖,又作?、?。又稱吃飯,譏諷人無用。《北史賀若弼傳》:"上曰:'我以高頻揚素為宰相,汝每昌言此二人唯堪?飯耳,是何意也?"是以,成都人常把那些愛占小便宜、喜歡"吃欺頭"的人呼為"啖娃兒"。"啖"字用在這裡,顯然隻剩下貶斥、譏諷之意了。對成都冷淡杯這種就餐形式和經營形式,我們還是應當用"冷淡杯",如果我們片面的了解并将其改名為"冷啖杯",那這裡的"啖"就顯得有些對食客不恭,當然,也有損成都作為曆史文化名城的形象。不知道你吃過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