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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甯夏這11人涉惡一案公開宣判

作者:光明網

2020年11月13日,銀川市西夏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虎等十一人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一案公開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15年開始,被告人吳虎先後糾集被告人吳國兵、楊曉麗、闫波、吳斌、吳巨鵬、謝警、王志興、馬信、李平順、徐小俊以“宏達公司”為外衣,進行高利放貸活動。上述被告人利用借款人急需資金的心理,以“民間借貸”為名,以“砍頭息”“保證金”等方式虛增借貸金額,使用滋擾、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等方式,向借款人及擔保人索要本金及虛增金額,同時強行向借款人收取“家訪費”“辛苦費”,以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掃黑除惡專項鬥争伊始,該犯罪集團停止了違法犯罪活動,企圖逃避打擊。上述被告人實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詐騙、敲詐勒索等多起違法犯罪,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吳虎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楊曉麗、闫波、吳國兵、吳斌為重要成員,被告人吳巨鵬、謝警、馬信、王志興、徐小俊、李平順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吳虎等十一名被告人的行為依法已分别構成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作用及量刑情節,依法判處被告人吳虎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八十萬元;被告人楊曉麗、闫波、吳巨鵬、馬信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詐勒索罪,分别被判處十一年十個月至八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被告人吳國兵、吳斌、謝警、王志興、李平順、徐小俊分别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處三年八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被告人違法所得依法判決予以追繳。

來源 | 銀川市西夏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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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平安石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