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電影《編舟記》

不知道你是否有這樣的閱讀體驗:于紙片間“閃亮的瞬間”拍案叫好之餘,很想認識作者,和他聊聊天,因為作者有趣好玩。

都築響一,便是這樣一位作者。理想君在讀完《圈外編輯》一書後,非常想抓來這位大叔。上次分享過這位大叔幾十年編輯生涯的獨門手藝,今天忍不住再分享的“暴擊”,做媒體(無論新舊)、報道的讀者朋友,尤可一看。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選自 [日] 都築響一《圈外編輯》

01 光在編輯部裡上網的編輯我全都想開除

“你如何找題材?”和“要怎麼做才能像你那樣瞄準細分市場呢?”大概是我受訪時最常聽到的兩大問題。(笑)

我在這裡想大聲宣示,從《東京風格》到小酒館的采訪,我通路的都不是“細分小衆”,而是“多數人”。比起請知名建築師設計豪宅的人,租狹窄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的居民應該比較多才對;比起約會時選住豪華酒店的人,會挑國道旁情人旅館入住的人應該比較多才對;吃完飯要續攤時,大多數人不會選擇去進階酒吧,而是會去卡拉OK小酒館。不過是這麼一回事。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東京風格》

大家都在做的事情,媒體為什麼不報道呢?這是我長久以來的疑問。隻挑大多數人辦不到、隻有一小撮人有能耐去做的事情作為報道題材,是因為大家都在做、都在去的地方比較沒價值嗎?矮人一截嗎?前面也提過,由于我實在是看那種挑起羨慕眼光或欲求不滿的“體系”(或說雜志構成)太不爽了,我隻想跟大多數人待在同一邊。是以現在既有媒體幾乎都不會給我工作了。(笑)

報道“大家都在做的事情”是怎麼一回事呢?其中一個性質是采訪起來很輕松。我不是在諷刺,是真心這麼說。我報道的不是“不去尋找就難以發現的東西”,而是“到處都有的東西”。小酒館、情人旅館、小套房,在我們四周都有一大堆。

是以我的資訊來源沒什麼了不起的,走着走着就會發現東西,朋友會告訴我消息,喝酒時認識的人會介紹給我……當然也會在網絡上找線索,但那是我已經有所發現時才會采取的步驟,不會從一開始就在網絡上漫無目的地亂逛。你覺得搜尋“東京 有趣的地方”會跳出什麼東西?(笑)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左:《HEAVEN 都築響一陪你探訪,社會之窗中的日本》,右:《誰也不買的書,總得有誰來買》

就算是發現在意的事物才查找,網絡搜尋若能輕易挖到許多資訊,意思就是這個主題已經有人做過了。那麼我隻要看那篇報道就行了,沒必要去采訪。

是以,如果我變成雜志總編輯,光在編輯部裡上網的編輯我全都想開除。(笑)總之白天待在公司就不行,要自己去外面找題材。假設以嘻哈的報道為例,日本并沒有網站可以讓我們概括性地浏覽國内業界現狀,但隻要去唱片行或夜店就能找到幾十張即将發行的專輯和即将舉辦的表演的宣傳單。展覽資訊也一樣,拜托哪一家雜志提供都遠比不上親自去美術館、藝術廊看牆上貼得密密麻麻的海報、拿宣傳單來得有幫助。

就這個角度而言,我目前最無法了解的就是彙總網站。那不就是擅自複制别人辛苦做出來的東西貼在一塊兒而已嗎?

我的電子郵件雜志也會介紹到自己無法立刻前去采訪的海外的人事物,不過我不會擅自複制粘貼其他人的報道,這是理所當然的。我會使用各種手段試圖通過個人網站或臉書與本人取得聯絡,說明意圖後請對方發送資料過來。有幾次在通信往來的過程中,剛好有機會在國外某處跟對方碰面。

不管怎麼寫郵件、發消息都遭到忽略的情況不算少,也有過程順利最後卻搞砸寫不成報道的。那是非常辛苦、效率也很差的做事方法,但就是這樣做起來才會開心。順利寫出報道的喜悅也特别強烈。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都築響一,東陽片岡 繪

但彙總網站那種喜悅為零,因為寫手沒有采取什麼行動,隻是整理收錄出懶人包罷了。他們那麼做有各式各樣的理由,比如賺取網絡營銷廣告收入,但總而言之網站上一點“熱度”都感覺不到。我不懂,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寫手在那種地方、通過那種行為消磨自己呢?編輯這種工作的薪水如果換算成時薪,隻能用悲慘兩個字來形容。做的事情如果不有趣的話,到底還能獲得什麼呢?

02 靠點選數思考營銷布局真的是搞錯方向了

針對讀者的市場調查我一次也沒做過。做ROADSIDERS’weekly時,我從沒希望所有訂戶都會喜歡所有報道。

任何雜志的書末都有“讀者投稿刊載”之類的頁面對吧?那真的很惡心,跟電台節目的“我總是聽得很開心!來自‘黎明的咖啡’先生”一個樣。

首先,讓讀者知道自己受到誇獎是一件很丢臉的事吧。BRUTUS創刊時甚至把讀者投稿頁面整個兒拿掉了。再說,說雜志“好有趣”的評語大多寫在抽獎明信片上。(笑)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ROADSIDE EUROPE——珍奇世界紀行(歐洲篇)》内頁,左右滑動檢視:①“業餘标本師沃爾特·波特的奇異标本收藏”;②英國“十字架山丘”立陶宛。

如果有人在臉書或推特上說“很有趣”,我看了會很開心,但不會是以多增加該類報道。我當然也不會做讀者問卷。

大衆媒體總是愛做某某問卷調查,但借此測量到的“自己與讀者間的距離”并不真實吧。一言以蔽之,問卷就是取平均值、“少數服從多數”,根據數量最多的建議制作下一次的報道或節目,但最多人感興趣的必定是最無聊的事。我的報道是為了落敗的少數做的。

電子郵件雜志每年都會舉辦一兩次“網友聚會”,不隻在東京辦,偶爾也在大阪,熱情洋溢的訂戶會遠道而來參加,光是一起喝酒就開心得不得了。不過有次某讀者對我說:“如果有在臉書寫大長篇回複的閑工夫,還不如拿那時間來仔細讀報道。”我大吃一驚。

網絡營銷業界以點選數或點贊數認定網站的成敗。但據經驗來看,這種判斷一點也不準确。他們隻是沒有其他材料可供判斷了,就像電視業界隻有收視率這個準則。

ROADSIDERS’weekly的臉書每個星期都會告知讀者當期有什麼報道,嗯,感覺就像數字版的電車車廂廣告。有的報道會有超過一百人分享,點贊數有時會有數千,甚至遠超過一萬,底下的回應卻不會越來越多。

起初我不懂原因,也不知該如何是好。我幾乎每周都在編輯後記寫:“期待各位發表感想。”卻完全沒人回應。不過我後來漸漸懂了,在臉書或推特轉發文章的人未必是認真的讀者。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都築響一

當然,轉發者和認真讀者之間是有重合的,但真正讀得很仔細的人大多少話,或者說隻會靜靜地讀。這點,最近我總算開始有切身體會了。經常有種情況是這樣的(笑),某某說:“我固定會讀你的東西!”我回:“你訂閱了啊,感謝你。”對方卻笑眯眯地說:“不是,我會固定看你的臉書!”就像轉推展覽、活動資訊還補一句“這非去不可”的人,大多都不會去。是以,靠點選數或點贊數思考營銷布局真的是搞錯方向了。

聽認識的網絡平台編輯說,網絡文章的決勝點似乎是“第一頁對讀者的吸引力”。明明沒多長卻分成好幾頁的文章很常見,但大多讀者隻看第一頁就滿足了,會點進第二頁的人少很多,是以撰稿人會特别注重第一頁的文字。

聽他這麼一說,我确實覺得網絡文章從一開頭就很像“劃重點”的“幹貨彙總”,或者說所有内容都塞進“起承轉合”的“起”了。為了賺取點選量将文章分成很多頁,結果導緻一個惡性循環,就是讀者不願再細讀長文。這等于是本末倒置,或者說,表面上“閱覽數”增加了,但讀者的滿足度并無法反映在數字上。

是以,網絡雜志或電子郵件雜志都不該在意點選數,目标隻能放在“寫出讀者會讀到最後的文章”。相信自己隻要持續跑下去,熱心的讀者就會默默跟上,盡管數字不會反映出來。唉,除了相信還能怎樣呢。(笑)

03 勝負的關鍵是“能抛出多少東西”

有個說法是,每個人的人生都有一次轉機。照這樣看,我第一個轉機應該是制作《東京風格》的時候吧。我買了相機開始拍狹窄的房間,漸漸得以着眼于普通生活的好,看得出優秀的部分。這跟做雜志追着流行最前端跑的觀點完全不同,是以我的視野也變大了。我認為接着來臨的第二次轉機,就是電子郵件雜志的創辦。

首先改變的是金錢收支。以前我都是靠雜志稿費或書籍版稅生活,采訪花費幾乎每次都是由出版社承擔。創立電子郵件雜志後,再也不是某家公司支付稿費給我,而是訂閱使用者直接向我買文章或照片……或者說買資訊比較準确。

ROADSIDERS’weekly每月發送四次,訂閱費用是每個月1000日元。我向訂戶拿錢,然後代替他們去某處、見某人、寫成報道這種形式的資訊後再回報給訂戶。訂戶覺得有趣就會繼續訂閱,我再拿他們支付的錢去别的地方。這可以說是“産地直銷”的形式,寫手和讀者之間完全沒有任何中介、直截了當的媒體。是以對我來說,電子郵件雜志的訂戶與其說是過去那種“讀者”,感覺更像“贊助者”和“陪跑員”。

通過社交網站能看到讀者的真實回報,這點影響也很大。每天都接觸到各種心聲:報道太長了讀不完;色情照片太多了,無法在電車上讀,是以退訂了;考慮兩年,總算決定要訂閱了;我看了那篇報道介紹的展覽!……在紙本雜志寫稿的時代,我隻能根據連載内容集結成的單行本銷量,去判斷讀者對我文章的共鳴程度。雜志就算大賣,也無從得知功勞該歸給我的文章還是卷首裸體照(可能是後者)。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WASABI”洛麗塔系可愛服飾專賣店,台東區松谷(出自《東京右半分》)

換句話說,如果賣不起來就沒有借口可用了。紙媒時代,雜志賣不好還能辯解:不是自己的報道害得,是特輯太俗氣了。然而,一旦經營如此貫徹個人風格的媒體,訂戶減少的原因必然出在自己身上。訂戶數與銷售額相等,要求條件非常嚴苛,但寫手與讀者間“一對一”的感覺是紙媒時代完全比不上的。這就像原本通過農業協會賣蔬菜的農家以産地直銷為目标,開始在網絡或路邊攤售賣收獲作物,誰買的、他們用什麼眼光看待産品,賣家都會深切地感受到。對創作者而言,沒什麼比這更大的動力了。

東西有趣的話,讀者就會留言指出哪裡有趣,出錯立刻會有人挑出來。不管在哪個領域,一定會有比寫手還要懂的讀者,但媒體和讀者距離一拉遠便會無感。一個月後收到讀後感回函,讀了大概也不會有什麼感觸,但電子郵件雜志的話,發送後的幾個小時内臉書或推特就會出現讀者的反應了。

ROADSIDERS’weekly的訂戶當中,有許多人旅行經曆比我豐富、精通各個領域,但大多數人都為了一天又一天的生活汲汲營營。看到什麼覺得很有趣也不能告訴自己“那明天就去看看吧”。有感興趣的人也不至于想特地向他搭話。我隻是收下名目為訂閱費用的錢,代替大家去完成這些事情罷了。

最近我深深地想,專業人士也就那麼回事吧。比方說,隻要是人都會在意“自己為何而生”“死後會如何”,但如果每天不斷思考那些的話根本無法工作。是以哲學家會花一生的時間代替那些人思考問題,然後整理想法成書,請大家買回去讀。有人代替大家深思,有人代替大家遠行,有人窮究美食……而酬勞酬謝的正是他們這些勞動。開始做電子郵件雜志後,這個感覺變得非常強烈。

将發表報道的平台從紙媒轉移到網絡上有什麼差別?我想了想,覺得“沒有了量的限制”應該是最大的差別。

要在雜志上寫一頁報道,得先考慮字數1500個、圖檔3張等篇幅問題。篇幅事前已決定,是以如何整理内容就變成了工作要點。然而,網絡媒體基本上沒有篇幅限制,要寫1500字也好15000字也好,不會有頁數增加、印刷費增加的問題。勝負的關鍵不再是“統籌整理的功力”,而是“能抛出多少東西”。而且不隻文字和圖檔,還能放音頻檔案或視訊。對始終在紙媒上工作的人而言,這是相當新鮮的刺激。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理想國出品《圈外編輯》,繩子的獨白 攝

經常有人說,寫文章要考慮起承轉合。也就是如何開頭、如何展開并導向結論,好完成一篇文章。

寫小說、散文之類的文字作品若沒有起承轉合會很難寫,但我寫的是報道,不是作品。文章稍微有點完成度比較好,但塞在裡頭的資訊的品質才是更為重要的。是以,我開始在網絡平台上寫文章後,留意的部分不再是“統籌整理得如何”,而是“有沒有辦法将我看到、聽到的事情正确、毫無疏漏地傳達給讀者”。

書有雜志、單行本、文庫本等規格,但網絡平台的内容會依讀者使用的電腦、手機等裝置産生格式之别,這是相當重要的區分。螢幕大小不同,單行文字數也不同,下載下傳閱讀或在流媒體閱讀的速度也不同。網絡平台對應的閱讀環境如此多樣,真的有“适當文字量”這種基準嗎?我不知道。也許有人會認為“在網絡平台上易讀的字數是這麼這麼多”,但我覺得這種事沒人能說得準。

不隻文章寫法,我覺得照片拍法也變了。從前做兩頁報道,我會有主要照片1張,說明用照片3張等設想,是以我會在有限的張數内盡量多傳達一點資訊。也就是說,主要照片我會費心多拍一點東西。

然而,一篇報道能放的照片若不是4張,而是100張的話會如何呢?要考慮的不再是“哪張照片當視覺重心”,而是要盡可能從各種角度拍攝,呈現各種細節,以它們的集合創造一個形象—這樣的趨勢會漸漸形成。如手機那麼小的螢幕也非得照應到不可,但網絡内容的格式又不能像實體雜志那樣設定圖檔在頁面上顯示的大小。是以,與其拍一張決定性的照片,還不如累積各種角度下的畫面,創造一個全體,嗯,可說是立體派的結構吧。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左:《獨居老人Style》(築摩書房,2013 年),

右:《天國有摻水烈酒的味道——東京小酒館魅酒亂》(廣濟堂出版,2010 年)

我最近的書有不少是先在網絡連載才集結出版的,比方說《獨居老人Style》是在築摩書房營運的網絡雜志上,《天國有摻水烈酒的味道——東京小酒館魅酒亂》則與廣濟堂出版的編輯搭檔,在我的部落格上連載。兩本都是以極長無比的通路為中心寫成的報道,如果原本是在紙本雜志上連載,内容應該會變得大相徑庭。

就算通路好幾個小時,聽了許多有趣的事,還是得為了紙媒上的文章長度限制做取舍,整理成自己的文章。但我認為,有些人或場所的趣味得通過細節的累積才能呈現出來,例如慣有的說話方式、偏離主題的談話内容等等。如果在自己的文章裡寫說“有這麼一個人,他的生活态度饒有興味……”,那隻會寫成一個“有點棒的故事”,但要是連對話内容和對方的語調都直接再現,就能傳達出一個人的深度或場地的氣氛。盡管同時也會直接導緻“長過頭,無法輕易讀完”的形式。

那是網絡獨有的特性。而網絡跟紙媒并沒有優劣之分,我們隻能慢慢尋求兩者各自妥善的運用方式了。不為自己的電子郵件雜志,而是寫别人發給我的案子時,我得思考不一樣的運用手法、書寫方式、拍照方式,實際操作起來相當困難。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網絡搜尋是毒品,點選數是妖魔?

👇野生編輯的一記圈外暴擊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