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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張德純:我們是文明禮讓“守門員”

作者:Beiqing.com
交警張德純:我們是文明禮讓“守門員”
交警張德純:我們是文明禮讓“守門員”

11月9日,北京崇文門路口,東城交通支隊前門大隊二警區警長張德純正在勸導逆行的非機動車輛。 實習生 湛超越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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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純說,開展“禮讓斑馬線”活動後,司機鳴笛催行人的現象已經很難見到了

“各種交通參與者的通行秩序明顯改善,互相禮讓的氛圍也正在形成”,對于如今北京的交通文明狀況,東城交通支隊前門大隊二警區警長張德純給出了這樣的評價。他坦言,沒有開展“禮讓斑馬線”活動以前,不少駕駛員脾氣很大,通過路口時經常連續鳴笛催促行人,如今這樣的現象已經很難再見到了。

在張德純看來,維護交通文明不僅是交警、協管員和公共文明引導員的責任,也有賴于全社會的參與,而交警的責任就是要當好路口文明禮讓的“守門員”。

現場

小男孩獨自過馬路 交警上前援助

11月9日上午10點,崇文門路口南北向的信号燈剛剛變紅,一位看上去不滿10歲的小男孩絲毫不顧及即将駛過的機動車,蹦蹦跳跳地朝着馬路對面跑去。見此情景,東城交通支隊前門大隊二警區警長張德純趕忙向來往的機動車招手示意減速讓行,迎着小男孩跑去,拉着他的手快速抵達安全區域。

“小朋友,你的家長呢?怎麼一個人過馬路呀?”為了避免讓孩子擔驚害怕,張德純沒有像批評教育成年人那樣嚴厲,而是俯下身來耐心詢問,但小男孩始終支支吾吾說不清父母在哪兒。為避免發生意外,張德純緊緊拉住了小男孩的手,不讓他再随意跑動。數分鐘後,小男孩的父母才通過路口,十分慚愧地來到了民警身邊。經過詢問得知,他們一家特意帶孩子來北京看病,孩子淘氣掙脫了父母的管束,才一個人跑過了馬路。張德純了解到情況後,再三叮囑父母注意看管好孩子,注意交通安全。

“現在天氣越來越冷,有的騎行者為了能節省時間就選擇抄近路。”當日上午的執勤中,張德純和同僚還在崇文門路口“扣下”了五六位逆行的騎車人,他們的“借口”都是逆行比較友善,其中最令他擔憂的還是外賣小哥。

“他們送餐有時間要求,常常為了多接幾單或是着急送餐而不顧交通法規,在所有非機動車騎行者中,外賣送餐員的違法情況也最嚴重。”張德純告訴記者,對于違規的騎行者交警都會進行實名登記,如果外賣、快遞人員多次違章,還會向他們所屬的公司回報。

提醒

斑馬線上有行人 機動車應停車讓行

作為“禮讓斑馬線”工作的重點之一,張德純告訴記者,對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的具體方式,有不少駕駛員還存在一定的誤解,認為隻要能做到在斑馬線前減速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就可以了,但根據《北京市實施辦法》的要求,遇到斑馬線上有行人通過時,應該自覺做到“停車讓行”。

此時,一輛未禮讓行人的機動車被張德純扣下,男駕駛員辯解稱,看到有行人通過時,已經減速避讓了。“按照道交法要求: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遇行人通過時,應當停車讓行,是以不是說您減速了就可以的。”張德純表示,為避免因為互相不清楚對方意圖而導緻意外,駕駛員可以通過一些手勢、動作示意行人和非機動車“我已停車,現在可以通行”。

■ 對話

禮讓斑馬線是一種社會公德

新京報:開展禮讓斑馬線活動以來,路口發生了怎樣的改變?

張德純:崇文門路口明顯“平安”了不少,事故發生機率顯著降低。去年以來,我們在地鐵站出口自制了“行人安全島”,斑馬線上的交通亂象明顯改善。

其實,以前很多人車發生碰撞的交通事故都是發生在斑馬線上,不管責任在哪一方,都反映了行人、騎行者、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的淡薄。

目前,機動車駕駛員文明程度提升比較明顯。以前鮮有轉向機動車會自覺禮讓行人,遇到人車交織時,不少駕駛員火氣大得很,經常是連續鳴笛催促行人,如今這樣的現象已經很難再見到了。但必須承認的是,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讓人擔憂,騎車逆行、越線停車闖紅燈、電動車違規帶人等現象仍然存在。

新京報:你對于交通參與者有什麼期望?

張德純:交通文明不是一句空口号,道路交通秩序需要所有人共同維護,遵規守序出行也是每個交通參與者安全的根本保障。近期,我們大隊結合《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進一步強化了對非機動車違法的打擊力度,希望大家都能杜絕電動車逆行、闖燈、越線、違法載人載物的行為。

我們發現,在處理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時,仍有部分市民抱有抵觸情緒,某些違法載人載物、闖紅燈的電動車騎行者看到前方有民警阻攔,自知行為不當,甚至會直接掉頭加速離開,這十分危險。希望交通參與者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能夠正确對待交警的批評教育和現場處罰,千萬不可以用更加危險的方式來逃避處罰。

新京報:交管部門會怎樣處理機動車不自覺禮讓斑馬線的行為?

張德純:“禮讓斑馬線”這個名詞雖然是近幾年新提出的,但相關的理念和要求其實早有法律規定。在我們的日常執法工作中,采用的是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式,對司機進行手勢和語言的提示,如果司機還是不顧及行人的安全,我們才會把涉事車輛攔停,對司機進行罰款處罰。

根據《北京市實施辦法》要求,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遇行人通過時,應當停車讓行;未停車讓行的,處200元罰款記3分。

維護交通文明不僅是交警、協管和文明引導員的責任,還有賴于全社會的參與。禮讓斑馬線不僅是交通法規的要求,還是一種社會公德,而我們交警就是路口文明禮讓的“守門員”。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