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出鄉下姑娘,一心想隻有讀書才能改變命運,于是 17 歲之前她們還是個書,一心隻看聖人書,兩隻耳朵聽不到窗外的東西。直到高中三年級,遇到了一個男生,我們兩個一起學習,互相幫助,晚上9點鐘自學他怕總是送我回家。我能感覺到我們都對彼此有很好的感覺,但我們沒有說出來。我無數次幻想過我們一起的未來。
後來我們都去了我們理想的學校,在那些日子裡,沒有這種友善的聯系方式。四年後,我回到小鎮當老師,遇到了我的丈夫。在我們舉行婚禮後的一個下午,他出現在我們的學校門口。"我回來了,我在這裡工作,你喜歡我嗎?"你能給我一個機會嗎?"我猶豫了一下,"對不起,我和我的男朋友關系很好,我們最好做朋友,祝你幸福!""
之後,我們還在每次同學聚會時見面,互相了解現狀,留下自己的聯系方式。後來聽說他工作做得不錯,晉升很快,調到市裡去了。他的妻子是家庭主婦,我知道,但不是很熟悉,另一起事故受傷的腳印有殘疾。
十多年後,我離婚了。家人安排了好幾次約會,他又來了"你不看,我和她也分居了很多年,我心裡還有你我!"對不起,我認識你嫂子,我不會做任何傷害别人的事情。你有一個可愛的兒子,回去和你的兒媳婦好好溝通一下吧!初戀是美麗的,我們不會玷污這種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