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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其殘忍!虐殺小動物背後存“血色交易鍊”進群要交“投名狀”

作者:光明網

近日,一則虐貓直播視訊被曝光。視訊中的人不僅全程将自己的虐貓行為進行直播,還開啟了直播打賞,觀看的人隻要出錢就能定制虐殺小貓的方式。

記者調查發現,在虐貓虐狗等行為背後,還有一條視訊販賣、直播打賞等黑色産業鍊。這條利益鍊上,有專門錄制虐殺視訊的虐貓者、有整理視訊資源打包出售的專業販賣者,還有專門在各種管道拓展客戶的中介和賣家。

極其殘忍!虐殺小動物背後存“血色交易鍊”進群要交“投名狀”

△圖檔來源/澎湃新聞

販賣虐貓視訊牟利催生黑色産業鍊條

王琳(化名)是北京一個救助流浪小動物群體的負責人,做動物救助多年,她見過、聽過太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虐待小動物行為:把小貓剝皮、裝作領養人領養動物後進行虐待、指使自家的狗追咬流浪貓……

值得注意的是,越來越多的人出于牟利或其他目的,将虐待小動物視訊進行販賣傳播,俨然形成一條隐秘的黑色産業鍊。

記者近日在一些購物類網站以“虐貓”“虐狗”“虐待動物視訊”等關鍵詞進行搜尋,均顯示“沒有搜尋結果”。在社交媒體上以同樣關鍵詞檢索群組時,也顯示沒有符合篩選條件的群。

王琳告訴記者,這正展現了這類群體的隐蔽性特征,“賣虐貓虐狗視訊的群組,一般人很難發現并加入他們。而且一般一個群主會有多個群号,一旦被封之後立刻拉人再建新群”。

據王琳介紹,其所在的救助流浪小動物群體的志願者曾試圖打入相關群組,但進群後會有人“考核”,詢問志願者為什麼要入群,知不知道“規矩”,之前有沒有類似的虐殺經曆等。“要證明你和他們是一類人,才能讓你真正接觸到他們的‘業務’。是以,真正被曝光的現象隻是冰山一角。”

極其殘忍!虐殺小動物背後存“血色交易鍊”進群要交“投名狀”

除了販賣虐待小動物的視訊外,更有甚者利用小動物的性命勒索救助人。有媒體報道稱,廣東東莞一男子假意領養流浪貓,領養成功後,便以流浪貓的性命為條件勒索救助人。有救助人被要求轉賬1000多元,在其拒絕轉賬後的第二天就收到了虐貓視訊。

多以道德譴責為主 立法面臨現實困難

記者梳理發現,對于虐待動物者,目前多是道德譴責及依據行業規範進行懲罰。如山西太原“開水澆貓”事件的施暴者,其就職機關在事件發生後與其解除了勞務關系;山東某高校大學生範某曾用火燒、電擊、剝皮等惡劣手段将貓折磨緻死,并把整個過程拍攝下來放在網上售賣,被學校予以退學處理。

近年來,一些地方将“禁止虐待”寫進地方性法規,但并未規定具體細則和違規後的處罰方式。

國家層面尚沒有專門的反虐待動物立法。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教授曹明德認為,其背後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積極的推動者。“從立法程式來看,我國目前基本上是以部門立法為主,比如環境保護法由生态環境部牽頭推動。而對于小動物來說,誰是它的代言人?推動者缺位,立法程序必然會大受影響。”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主任劉洪岩表示:“從法律行為的界定來看,按照農業農村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2654号建議的答複》的說法,由于‘動物保護問題涉及行業發展、民族習俗、宗教習俗、倫理道德等多重複雜因素’,法律層面對虐待行為如何界定存在一定的困難。”

他認為,專門反虐待動物立法必然會涉及現有的國家動物保護管理體制的全面調整、社會思想和文化觀念的根本轉變。

專家呼籲專門立法 提升動物保護水準

盡管困難重重,接受記者采訪的多位專家仍堅持認為反虐待動物入法很有必要。

劉洪岩建議,反虐待動物入法,應将“生态文明”的價值指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發展理念納入我國動物保護法律體系之中,整合現有法律法規,制定一部系統、全面的“動物保護法”,其中包含對動物福利、動物保護、動物利用、反虐待動物、動物基因管理等重點調整的内容,全面提升全社會動物保護意識和動物保護水準。

他還建議,公衆應進行廣泛的社會監督,對虐待動物、傳播相關視訊等行為及時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對執法部門的不作為或作為不及時等行為進行監督。

曹明德則從網絡平台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議。他認為,網絡平台應承擔必要的審查義務和監督義務,對平台釋出内容予以嚴格審查,及時删除虐待動物的暴力圖檔、視訊等,同時應對相關資訊釋出者與傳播者采取封号等處罰措施,其行為觸犯相關法律法規的,保留有關證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應對網絡平台進行嚴格監管,出現這類視訊的傳播情況,網絡平台如沒有及時采取措施,也應受到相應的處罰。”曹明德說。

▌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微信公衆号綜合法治日報、澎湃新聞

來源: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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