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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委原書記、市委原副書記隔月被“雙開”,系夫妻關系

記者 鐘偉浩

據四川省紀委網站3月2日報道,原梁山縣西昌市委書記李軍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和公職。就在今年2月,曾在西昌市長期工作、與李軍共事的何雪梅也曾"雙開"。上遊新聞、四川觀新聞和封面新聞報導均證實,李、何兩人是夫妻關係。

李俊,男,漢族,1968年11月出生,四川蒼西,在職研究所學生學曆。早年在四川省委組織部工作,曾任梁山市委副秘書長、梁山州委副秘書長、國委辦公室主任等職務,2006年擔任西昌市委副書記,同年擔任西昌市委副書記, 市長,2013年4月起任西昌市委書記。2020年9月,李軍宣布正在接受調查。

何學梅,女,漢族,1970年6月出生于湖北省崇陽市中央黨校,研究所學生學曆。曾任西昌師範學院黨委、組織部部長等職務,2002年起任西昌市政府副市長、西昌市委常委、西昌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西昌市副書記、組織部長、西昌市副書記等職務。2008年12月後調任梁山國家統計局黨組書記,此後先後擔任梁山州統計局黨組書記、梁山州國家行政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梁山州财政工作局黨組書記、主任。

何雪梅于2020年8月10日被宣告接受調查。随後,8月12日,西昌市召開上司幹部會議,宣布李軍同志免去中國共産黨西昌市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并再次任命。但根據四川省紀委的履歷,李軍于當年7月被免職,調到西昌市委辦公室。

李和賀不是少數。

四川省紀委今年2月19日指出,經調查,何雪梅理想信念喪失,違紀守法、不忠于黨,與他人提供、轉移涉案财産,經組織審查,參加封建迷信活動;個人本應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應由他人支付,不計後果地利用親屬的權力和影響力從事權力和金錢交易,與非法商人勾結,在項目建設和推廣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和财産, 等等,特别大。

在3月2日的最新簡報中,四川省紀委介紹,經調查,李軍失去了理想信念,紀律意識薄弱,不忠于黨,與組織審查對抗,不信鬼,參加封建迷信活動,違規彙編了個人研究和演講集,并以學習和實施情況為内容。 西昌市委的檢查工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務公平履行的禮品,借用車輛進行管理和服務,利用其職權進行殡葬并利用機會積累财富,為接受旅遊安排管理和服務對象, 隐瞞與不報案、利用權力為他人謀取利益、配偶領取他人财産、支付個人本應支付的費用有關的事項;對西昌市"3.30"火災相關問題承擔主要上司和直接責任;并利用自己職位的便利,在項目建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擷取利益和領受财産,其數額特别大。

經四川省紀委常委審議,決定給予何學梅開除黨籍的處分,由省監察委員會給予免公職、違紀扣押違法所得、将涉嫌犯罪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的處罰, 以及案件所涉财産的轉讓。

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準許後,決定給予李俊開除黨籍處分;被省級監事會開除公職;解除梁山州第八屆委員職務;終止其四川省第十一屆黨代會代表、涼山州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因違紀行為收取其非法收入;依法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責任編輯: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