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陽公安7月31日宣布,針對該網報道的"吳阿凡多次騙青年婦女發生性關系"等相關情況,警方調查後,吳阿凡涉嫌強奸,已被朝陽市警察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開展中。
這一消息,意味着前一陣子大肆炒作的吳儀凡事件終于塵埃落定,原熱交通明星涉嫌犯罪,已被戴上手铐羁押。

對此,廣大網友拍手喊得好,高興得快,事中的女人是美珠當英雄;
雖然吳儀凡目前尚未被定罪,但警方對他采取了強制措施,表明他們有他涉嫌犯罪的關鍵證據。
然而,這兩天吳儀凡的粉絲群"Megni"就像一個煎鍋,一些粉絲焦急得像火鍋上的螞蟻,紛紛表達了自己對吳一凡的"聲援",除了做出不歧視、不分黑白的不當和過分的言論外,還迅速成立了"吳一凡救援小組",甚至威脅要組織粉絲"探訪""監獄""搶劫";
有粉絲吹噓"吳一凡有5000萬粉絲"和"可以獲救",也有願意"取悅"吳一凡的人,說"我找到了拯救一切的方法,但需要500人簽字取命"。拉我,為時已晚!"
有粉絲也一廂情願地認為"吳一凡是外國人,不應該受到中國法律的限制和制裁"。
如果吳儀凡的羁押沒有被警方釋放,不知真相的球迷的不當言論和過分行為是可以原諒和了解的。然而,在警方告知公衆吳儀凡因涉嫌強奸被刑事拘留後,他的身份已經從演員、歌手、明星變為"犯罪嫌疑人"。
對于一個在中國違反中國法律的外國人,還要偏袒、求愛、團結,甚至成立"救援團"策劃"集體救援"活動:有粉絲想用自己的監獄把大家拿出來,有粉絲想帶鐵鍬、隧道,粉絲正在組織籌款,為救援事宜做準備......所有這些都是不同的。
雖然吳義凡是加拿大國民,但根據中國法律,在中國犯罪的外國人将受到中國法律的懲罰,不會因其外國身份而逍遙法外。刑滿後,他将被強行驅逐出境,10年内不得入境。
該法還明确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奸婦女,應處以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強奸14歲以下的少女可處以強奸罪的重罰。
是以,如果事實清楚,證據确鑿,吳儀凡應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确定他強奸婦女、強奸少女、強奸婦女或強奸少女的事實,将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此,各界媒體紛紛指責吳儀凡純屬自作自受,應受到社會各界的拒絕和法律的制裁。曾經支援吳儀凡的人也改變了主意,删除了不恰當的文章,加入了譴責和譴責他卑鄙行為的團體。告密者曾擔心正義不會得到傳頌,擔心會恢複正義,他們重新獲得了自信,期待着正義到來的那一天。
人民日報:法律面前沒有頂流,外國籍不是護身符,名聲無非是豁免權,違法者誰将受到法律制裁。記住:人氣越高,越自律,法律越受歡迎。
中國婦女日報:還是那句話,法治社會不能藏污,沒有一個圈子是法外之地!光環再次耀眼,名氣大,沒有特權。在中國的土地上,沒有人可以淩駕于法律之上!如涉嫌違法犯罪,将予以查處!必須有懲罰!
中央政法委新聞網官方微網誌,中國長安.com:在中國的土地上,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不要放縱,基于事實,以法律為标準!
關于吳一凡這些非理性甚至挑戰法律底線的講話,《東看周刊》直言不諱地指出,現實中很多明星的"美食圈",早已沒有底線,三種觀點的衰落怪圈,要進行一場"掃蕩",要整頓"美食圈"的混亂,規範"美食圈"文化迫在眉睫。對于智障青少年,家長們本教育,學校要處罰,成年人有違法行為要進去,大病要下藥。
是以,筆者呼喚,那些進火的球迷,醒醒吧!你們頭腦發熱、魯莽的言行正在挑戰法律的底線,你們的行為處于法律的邊緣,甚至觸及了法律的紅線。至于你們成立的"救援團",釋放"聲援""明天北京看""用鐵鍬、隧道"會采取"救援行動"等聲明,都在網絡警察的監視下,一旦付諸行動,造成後果,你們将為他們的愚蠢和魯莽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
央視媒體一再強調,法律面前沒有例外,明星、粉絲也是如此。事實上,警方此前處理過涉嫌違法的粉絲追捕案件。
據北京昌平2021年7月披露,疑似李某(女,25歲)、張某(女,24歲)是演員王某的粉絲,為了達到"追星"的目的,在王某車上非法安裝了定位裝置。兩人均被昌平市警察局依法刑事拘留。
從6月15日起,中央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決定在全國範圍内啟動為期兩個月的"清浪"大米圈"整治病專項行動。在行動期間,關閉将解散一批誘發募集資金、攻擊虛假資訊、侵犯隐私等不良影響的賬号、團體,從嚴格處置"大米圈"專業黑粉、惡意營銷、網絡水軍等違法違法賬号,從重度處置放縱、反複教學的站點平台。
"梅根(每一個你)"冒着非法犯罪的風險,瘋狂執迷于一個"犯罪嫌疑人",甚至"甘當炮灰",心甘情願"放棄自己的意義",真是不理智!這不值得!這不是一個好交易!
(注:吳一凡的粉絲名叫"Megni",意思是"每一個你"。它源于他在官方微網誌上說的一句話:"我喜歡你,每一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