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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熱情"地為客戶提供一輛車進行醫療
說兩三百元可以治普通發炎
結果是半天
花費超過8000元
......
由于婦科疾病到重慶聖保羅醫院治療,重慶市患者蔣女士感到被騙,向《中國消費日報》重慶新聞台投訴,并向重慶市南岸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報告。
劉文新/圖檔來自中國消費日報
躺在手術台上
醫生拿着POS機要求患者刷卡并支付費用
沒有醫療記錄或手術記錄
然而,43項費用共計8 181.56美元
江女士告訴《中國消費者日報》,2020年7月底,她因婦科疾病上網求醫,導緻重慶聖保羅醫院出現對話視窗,一位"醫生"給她發了微信,稱他們是公立綜合醫院,可以免費派車接她。當時沒有醫療保險的蔣女士擔心費用,問治療費用是否昂貴。"任博士"說不貴,普通發炎兩三百元就能治好。
2020年8月2日下午,蔣女士乘坐滴車送往聖保羅醫院。醫生通過"B超"檢查,診斷出她患有"黴菌感染",并為她提供了兩個方案:支付5000元,可達到一次性治愈效果;
蔣女士認為治愈一定要紮根啊,誰想複發,就選擇了5000元的治療方案。但當時她的銀行卡隻有4000元現金,處于困境,醫生提醒說沒關系,可以刷信用卡、支付寶鮮花等。然後,一名從業人員拿着POS機到病房,讓她刷卡付款。
在治療過程中,醫生告訴她,她體内有許多小顆粒,必須手術切除,費用為2480元。當醫生拿起POS機并要求她刷卡付款時,她躺在手術床上。
手術後,蔣女士躺在病床上,意識模糊,醫生說她被發現有宮頸糜爛,讓她刷卡支付了500多元。這還沒有結束,她的骨盆液"非常嚴重,完全包裹在整個子宮中",并且有幾項治療費用。蔣女士選擇了最便宜的1000元。這樣,各種體檢費、治療費、藥品費等,蔣女士共花費了8181.56元,收費多達43項。
治療結束後,下午6點30分.m,蔣女士要了一份費用清單,醫生要求她第二天去,理由是下班;
蔣女士拿到了空白的病曆
公立醫院表示,大多數治療是不必要的
建議僅在一年後進行審查
他在重慶市婦幼醫院接受了六個月的治療。
患者花費不足600元
醒來後,蔣女士和姐姐微信聊天,得知姐姐以前有過盆腔積液,腹股溝會有明顯的疼痛,沒有感到任何疼痛,導緻懷疑醫院過度治療和過度收費。
江女士覺得自己被騙了,去了重慶市婦幼醫院。在看到她在聖保羅醫院的治療清單和付款細節後,醫生說,大多數物品都不是檢查和治療所必需的。以她病情,如果在婦幼醫院治療,費用不會超過1000元。
後來,蔣女士一直在重慶市婦幼醫院接受治療,臨床診斷為人瘤病毒感染。從2020年8月初到2021年3月底,蔣女士一年中大部分時間都在重慶市婦幼醫院的治療上花費不到600元。
近日,聖保羅醫院醫療科"小蔡"接受了記者采訪。她向記者送出了三份檢測報告,其中一份顯示蔣女士的HPV18檢測呈陽性,HPV18與宮頸癌密切相關,"高危";小彩說,醫院的檢查表明,江女士确實有黴菌和細菌感染,"盆腔液絕不像蔣女士說的那麼簡單。
蔣女士不同意"小蔡"。她告訴記者,重慶市婦幼醫院的醫生告訴她,這是一種常見疾病,80%的女性一生中可以反複感染病毒,但宮頸癌的發展速度很低,即使感染了高危HPV,也不意味着會得癌症。
此外,"發炎反應"似乎是良性的,測試報告僅在一年後才建議審查,無需治療;
聖保羅醫院一再宣布它是"公共的"
安徒生健康委員會的回應必須是私立醫院
如果涉嫌虛假宣傳
将進行調查
江女士告訴記者,她對聖保羅哈德爾的醫生一直聲稱他們是公立醫院這一事實感到困擾,後來她才知道聖保羅醫院實際上是一家私立醫院。蔣女士還多次向聖保羅醫院投訴,該醫院隻退還了4000元。
近日,記者作為患者,與聖保羅醫院的醫生線上交流。記者問:"你是公立醫院還是私立醫院?醫生明确表示"不是私人的"。
3月22日,記者再次聯系聖保羅醫院的"網上陳老師"。"陳先生"的消息說,"我們屬于國家直轄的正規醫院,不是私立醫院,開了20年,這你就放心了。
記者随後緻電重慶市南岸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尋求電話确認。"聖保羅醫院是一家私立醫院,毫無疑問,"南岸區衛生和衛生委員會的一名從業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懷疑有虛假宣傳,地區衛生委員會将進行調查。"
衛生和衛生委員會介入調查
對任意指控和過渡性待遇作出反應
建議患者通過司法管道
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蔣女士認為,聖保羅醫院以所謂"診斷"引誘她,恐吓她,涉嫌醫療詐騙,并于3月22日向南岸區衛生健康委醫政司報告,希望對醫院的違法和虛假宣傳行為進行嚴厲調查,并要求醫院退還她4000多元的額外醫療費用。
3月25日,南岸區衛生健康委醫療及政治從業人員範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正在調查江女士向聖保羅醫院報案。
4月13日下午,南岸區衛生健康委醫政司從業人員打來電話告訴記者,針對蔣女士報告的問題,區衛健委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如下:
關于任意收費問題。
聖保羅醫院是一家民營醫院,其醫療服務收費是市場監管範圍的,醫院可以自行設定價格,區衛健委在醫療收費方面對醫院不具有限制力。醫院此前已經退還了4000元,蔣女士簽了字。
關于過度處理問題
。蔣女士當時是門診病人,沒有住院,根據她的病曆和手術記錄的規定,都由她自己保管,醫院不需要保管。由于醫院沒有提供蔣女士的病曆和相關手術記錄,區衛生局無法調查聖保祿醫院是否存在任何過度醫療和其他違規行為。
從業人員随後将調查結果回報給江女士,并表示由于證據不足,南岸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無法對醫院進行處罰,并建議蔣女士通過司法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蔣女士對結果非常失望。她告訴記者,聖保羅醫院半天診斷出這麼多疾病,做了那麼多檢查,還進行了麻醉手術。在她一再要求下,醫生雖然給了她一份病曆,但并未寫,沒有提供手術和麻醉記錄,這違背了原衛生部出台的《病曆撰寫基本法》相關規定,并導緻她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時未能送出關鍵證據。
專家意見
醫療機構必須填寫病曆
手術病曆未按要求填寫
涉嫌違法
4月13日,四川三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剛告訴記者,病曆不僅反映了患者病情的特點,也反映了醫生的專業精神,也反映了醫療機構的醫療水準和管理水準。
醫療記錄撰寫基本規範
規定病曆撰寫應當客觀、真實、準确、及時、完整、規範。門(緊急)病曆的寫作内容應當包括就診時間、科室、主訴、本病史、既往史、陽性體征、必要的陰性體征及輔助檢查結果、診療意見和醫師簽字。
作為消費者投訴對象的聖保羅醫院向病人提供了空白的醫療記錄,沒有手術和麻醉記錄,這顯然不符合《醫療記錄編寫基本守則》的這一規定。
陳剛表示,聖保羅醫院未按要求填寫手術病曆,涉嫌違反《醫療糾紛防治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填寫并妥善儲存病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款規定,"未按規定填寫、儲存病曆,或者未按照規定補造救病記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至5萬元"的罰款"。
陳剛認為,聖保羅醫院既沒有向南岸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供病曆,也沒有向患者提供病曆,說明醫院管理與法律存在脫節,其法律風險管理仍存在漏洞。值得商榷的是,南岸地區衛生和衛生委員會聲稱聖保羅醫院在沒有提供醫療記錄和手術記錄的情況下無法核實是否存在問題。
陳剛提醒,為了避免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清晰、明确、合乎邏輯的醫療記錄至關重要。民營醫院作為一家獨立自主的營利性醫療機構,應找到自己的定位,正确處理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在市場化營運中有效履行社會責任。
中國消費日報新媒體編委會制作
來源/中國消費日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劉文新
編輯/尹瑩
路透社 / 何永鵬 田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