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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慘案:三姐妹家中含冤自殺,留下一封信訴說着她們的悲慘

2003年4月18日,民國之夜,李美英、李鳳英、李秀英三姐妹在楊樹浦西的家中上吊自殺,這場悲劇引起了社會震動。三姐妹因為被叔叔欺負而自殺,叔叔們吞下了三千元的押金,無法為母親舉行葬禮。

民國慘案:三姐妹家中含冤自殺,留下一封信訴說着她們的悲慘

三姐妹死于這種不公正,但現場留下了一封由她們寫的投訴信,上面寫着:

我們的姓氏是李,江蘇鎮江。我的父親,前清朝人,二十五年前在光緒去世,以前曾擔任過官員。對于父親的葬禮時間,感謝父親的一生朋友盛星樹先生幫他為父親籌集了三千元,沒想到我們的叔叔韓忠萬看到了經濟意向,沒有把這件事告訴母親,他獨自一人吞下了這筆錢。後來,我們的母親從盛興太太那裡聽說了這件事,懇求盛太太代表盛興紅杉做取款,沒想到錢不能籌集,利息就更微薄了。父親去世九年後,我們一直過着饑餓和寒冷的生活,母親貧窮多病,是以我去了。韓忠萬死後,我們的錢被交給了韓松玄,我們的母女為了争錢而被欺負。

民國慘案:三姐妹家中含冤自殺,留下一封信訴說着她們的悲慘

母親去世後,韓松軒讓次子來到上海,一個不認識的人假裝是韓家,倉促地把我母親放了出來,說我母親不給錢,逼着我們帶着他母親的棺材回到鎮江。我們必須等待我們的表弟和我們母親的孫子繼承财産,然後才能回到我們的家鄉。我們深知誰應該繼承财産,怎麼可能不加猜疑呢?

我們出于無奈,去問陶總公室,請他幫我們先把母親的棺材放在靖江公館,于是我們的表兄弟帶着侄子去了上海,然後又一起回到了鎮江,沒想到陶總公沒有答應我們的要求,而是說要先回去恰到好處, 我們的叔叔串通起來欺負我們。盛興紅杉家族也沒人幫我們,我們每天打電話不該,叫地不好,是以我們今晚隻好一起去黃泉,去死去打仗,要儲存這個著名的節日。

民國慘案:三姐妹家中含冤自殺,留下一封信訴說着她們的悲慘

我們死後不必進行屍檢,也不必脫掉孝順的衣服。害怕世界不知道,是以寫這封信告訴世界。如果我們的錢可以提取,其中1,500将捐給紅十字會。

李美英、李鳳英、李秀英姐妹都在18日寫信。

信的底部有一張小紙條:"你可以把我們埋在父母的墳墓裡。"

還有一張紙條上寫着:"借王奶奶的十二進制,現在要還東西,一張公桌,一張冷床,一對長凳,一個浴缸。"這些信是李美英等人發現的。

這封信是寫給陶總局的,因為他們的父親在他去世前曾在綜合紗廠做過事情,三個女人在她去世前幾天曾寫信給工廠陶藝總監的妻子,信中寫道:

局長女士,就在四點左右,我們去家裡問老婆,仆人說你病了,見不到客人。我們有一件事懇求老婆幫忙:我們母親的棺材明天一定要送到靖江公館,因為家裡沒有人,真的不能去,請告訴總局,麻煩他派合适的人沿途照顧,如果是這樣,我們真的很感激。

民國慘案:三姐妹家中含冤自殺,留下一封信訴說着她們的悲慘

另外,我們家每天隻能從漢家拿到650塊錢,母親在世上,生活在貧困中,被欺負,窮病重重,早逝,我們想和母親一起死,但是因為母親的棺材還沒有進入地球,在心中。問陶總局到盛監理辦公室說,請盛監辦幫南韓家庭侵占我們的錢還給我們,如果可以的話,真的做了一件毫無價值的事情!現在漢家連每天六百五十塊錢也給我們也給不了,我們什麼都沒有,明天送媽媽的棺材沒有費用,懇求妻子暫時借給我們幾十元,以備不時之需,等等把我們的錢還回去,馬上還回來。李美英和另外三個姐姐抽泣着。

民國慘案:三姐妹家中含冤自殺,留下一封信訴說着她們的悲慘

三姐妹分别五十歲、二十四歲和三十七歲。三姐妹平日認識大理,古色古香,老派,對母親很孝順,發誓永不結婚。他們穿的衣服都是厚布,款式也很老,不知道什麼是洋貨。前他們為母親的葬禮而死,不是一分錢,一粒米,姐妹們舉着頭痛的哭聲,情況極其悲慘,但她們的表弟韓有些視而不見,聽着,心如鐵石,看死不救。

三姐妹自殺後,家裡沒有人為她們伸張正義,因為沒有親戚了。當時,中國紅十字會雖然開展了人道主義工作,但也僅限于規定,不能幹涉當地訴訟。隻有陶總局要求一個人給三姐妹的遺體拍照,以表彰她們的兇殘行為。鎮江桐鄉協會也宣布了同鄉的說法,稱漢族父子清新廉潔,不如動物。

民國慘案:三姐妹家中含冤自殺,留下一封信訴說着她們的悲慘

更令人費解的是,星晟盛,既然與死去的朋友關系的重要性,對于孤兒寡婦來說,這還不能說是個好人,但後來他們既然知道錢被漢家吞噬了,卻無助于恢複, 完成自己原本的善行,但似乎怕漢家會怎麼做自己,很讓人費解。

可憐、可敬的李家三姐妹,可憎的漢族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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