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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之過?與保姆共居不到半年,北京老人一家四口都得了肺結核

"疼痛是無法形容的,身體和精神的傷害是巨大的。這是一位60歲的退休阿姨在北京的一份判決書。與雇來的保姆一起生活了六個月後,林姨媽發現保姆不僅偷了東西,還把肺結核傳染給了自己。更不幸的是,他的兒子,兒媳和年幼的孫子也被診斷出患有結核病感染。為此,林阿姨對保姆和中介公司提起了訴訟,最後,豐台法院一審判決張梅華向林阿姨一家四口賠償了1萬多元。老人和兒童健康狀況不佳,家政勞工傳染疾病的消息也不時報道,是以老年人在雇用家政勞工時應選擇正式的平台,并在簽訂合同時明确責任。

保姆盜竊案被公安機關發現感染肺結核,老人家也不幸感染

現年66歲的林翠茹,住在豐台區,是一個家庭。2018年10月底,林阿姨的家人在雙井一家國内機構介紹下,聘請保姆張梅花,每月付給她5000元的工資,并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家政服務雇傭合同。此外,林阿姨家還與國内代理公司簽訂了中介服務合同,并支付了2400元的介紹費。

從此,保姆張梅華開始和林姨媽的家人相處融洽。與保姆張梅華生活了半年後,2019年5月,林阿姨偶然發現保姆張梅華涉嫌從家中盜竊5000元現金。林阿姨随後報警,公安機關在調查階段對張梅花體檢發現,張梅花患有肺結核,公安機關立即将情況告知林阿姨。得知這個消息後,林阿姨立即前往醫院進行檢查。而診斷結果令人震驚,林阿姨的多項體能名額超出正常值,被診斷為潛伏的肺結核病毒感染。

7月1日,林阿姨在醫院第二次被診斷出結核分枝杆菌潛伏感染,建議預防性治療。11月28日,林阿姨的檢測結果顯示,與之前的檢測相比,感染名額呈上升趨勢。2019年12月,林阿姨一家再次到醫院檢查。醫院診斷林阿姨感染結核病,建議預防性抗結核治療。與此同時,林阿姨的兒子、兒媳和五歲的孫子也被發現感染了肺結核。

健康證明過期,但先到家,保姆在檢查後沒有進行結核病相關篩查

令林姨媽一家四口震驚和傷心的是,一份紙質請願書将保姆張梅花和國内公司告上法庭,索賠包括醫療費用、營養費用,其中共計4.4萬元。"疼痛是無法形容的,身體和精神的傷害是巨大的,"林姨媽在起訴書中寫道。"

今年4月,林阿姨一家對保姆和中介公司提起了訴訟,要求他們享有生命權、健康權和人身權。保姆張梅華被法庭傳喚,沒有出席法庭聽證,林姨媽的家人無法聯系張梅花。北京市豐台法院依法缺席審判。

為什麼患有肺結核的保姆張梅華能夠在林姨媽家正常工作?原來,保姆張梅華在入戶之初,健康證明已經過期。去家後,林阿姨家帶張梅花去體檢,但體檢沒有篩查肺結核,是以林阿姨的家人沒有發現保姆得了肺結核。

"張梅華在2017年要求找工作介紹,當時他提供了2016年的醫療證明,有效期為一年,當我到達那裡時,健康證明還沒有過期,然後去了房子。"國内代理機構的代理人在庭審中表示。

在2018年10月簽訂合同之前,林阿姨的兒媳通過視訊觀看了張梅花的健康證明,該證明于2016年在張梅花家鄉的一家小醫院簽發,當時已過期。雖然健康證明已經過期,但由于急于就業,林姨媽的家人同意先讓張梅花。"2018年10月,張梅華離開最後一個家,去了原告的家,"國内機構的代理人在庭審中說。因為那時候,家人比較焦慮,剛到家裡做體檢就好了。然而,保姆張梅華于2019年1月在醫院接受了檢查,沒有接受結核病相關篩查。

法院指令保姆支付超過1萬元的家庭醫療費用和交通費用。

林姨媽的兒子梁先生在庭審中也表示,在張梅花來到他家之前,一家人身體健康。他于2018年9月向法庭出示了林姨媽的醫院記錄,顯示林姨媽沒有感染肺結核。2018年,孫子曉亮也進行了體檢,從報告單可以看出,小亮身體健康,也沒有感染肺結核。

"我們把張梅花介紹給工作,張梅花是一種中介關系,檢查的主要義務是檢視身份和健康資訊,"該公司在庭審中辯稱。正式審查隻進行,而不是實質性審查。"

豐台法院認為,公民的身體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張梅華按照合同約定,有義務如實提供本人身體健康資料,如實填寫《管家申請表》,現在由于他患有肺結核傳染病,造成被告人身體健康損害,是以索賠醫療費用,由法院支援。原告與國内公司的關系是一種服務間關系,法院認為國内公司不是本案的适當主體。是以,今年5月,豐台法院根據各種證據,一審判決張梅華向林姨媽家屬賠償醫療費用、交通費等共計1萬餘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審判的主要重點是看被告主觀上是否有過錯,是否有任何傷害行為,他的行為與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主審法官徐奎因告訴記者。通過所有的證據,我們可以看到,保姆在林阿姨家服侍期間确實具有傳染性,兩者可以聯系起來。此外,如果保姆事先知道自己被感染而沒有通知戶主,則主觀上是錯誤的。"

為什麼國内機構不是案件的适當主體?徐全音法官解釋說:"四名原告正在訴生命權、健康權、人身侵權責任,原告還與保姆簽訂了勞動合同,直接侵權人是保姆張美華,國内公司不是案件的适當标的。如果原告想追究國内公司的責任,他可以根據與國内公司的公司間合同協定單獨起訴國内公司。"

雇用家政勞工不能僅僅通過檢視健康證明來獲得保險

老人、兒童往往身體不好,易患傳染病,而家政勞工則被檢出傳染病新聞,2014年本報報道稱,一名98歲的男子在照顧一名感冒保姆,感染肺炎,是以死亡,保姆的案例也是在上班時沒有健康證明。

記者咨詢了國内多家機構,從業人員表示,其介紹的家政勞工有健康證明,此外,醫療報告、疫苗接種證明和核酸檢測證明,也随手可得。"阿姨一般更注重自己的健康問題,如果用人機關沒什麼可擔心的,可以帶阿姨去做檢查。一名從業人員告訴記者。

有健康證明的保險嗎?63歲的居民楊阿姨告訴記者,她曾試過一個有健康證明的保姆,但出于謹慎,她帶保姆進行了另一次體檢,結果幽門螺杆菌檢測呈陽性。"是以隻要看衛生證明就不看,對于一些傳染病項目,還是要再做一次檢查。楊阿姨說。

老年人在選擇家庭傭工時應注意什麼?豐台法院法官徐建銀建議:"目前,國内企業的市場參差不齊,如果老年人選擇家政服務,或者選擇正規資質的大平台,會更有保障;

在為國内中介人提供服務時,中介機構往往向雇主提供格式合同,使免責條款、雇主責任等相應要素變黑,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會僅僅根據格式條款作出有利于提供統一形式條款的一方當事人的決定。"如果在家政服務過程中出現一定的過錯,在提供住宿服務的過程中,故意造成損害,還要根據用人機關的實際損失,承擔一定數額的責任。"徐奎因說。

徐法官還提醒大家,因為雇主和中介之間,簽訂了服務協定,而中介機構不是直接侵權人。是以,如果法律協調雙方之間的關系,通過服務合同的條款來限制對方,當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或實際損失發生的情況,主張權利。

(本文中的角色是化名)

來源 北京日報 客戶|記者 徐慧慧

編輯:齊峰

流程編輯 劉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