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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8歲男童上學途中被狗咬死,村民:狗主人養了三隻狗防賊

最引人注目的記者,曼達

從家裡走到公共汽車站,隻有幾百米遠,但在同一村的鄰居撕毀狗的中途,8歲的鮑勃在上學的路上摔倒了。4月22日清晨,重慶市奉節縣衛門街長嶺街區的景象令人敬畏。

男孩在上學的路上被狗咬死

極端新聞記者獲悉,4月22日上午6時40分.m,奉節縣報道國道國小二年級學生曉波在上學途中,路過渭門街長陵社群的一條鄉間小路,被一名孤農喂狗咬了脖子,120人救出無效死亡。經過法醫檢查,這名學生死于創傷性休克和氣管破裂。目前,這隻狗的主人一直處于方節警察的控制之下。

4月24日上午,記者聯系了長嶺社群居民黃先生。他介紹,曉波是個男孩,今年8歲,弟弟讀幼稚園。他的父母在省裡工作,通常由他的祖父劉先生看管。

曉波在離家4公裡的國道國小上學,他需要每天步行幾百米到公共汽車站的路上,然後坐公共汽車去上學。我哥哥上幼稚園,他後來去上學,他有校車接送。每天早上6點以後,爺爺都會先送鮑勃去上學。那天早上,爺爺帶鮑勃到中途路,發現忘了帶公交卡,然後轉身回家去拿,不想發生意外。

重慶8歲男童上學途中被狗咬死,村民:狗主人養了三隻狗防賊

黃先生說,養狗的單戶農家和曉波家是一群村民,相差不遠。店主從事冷凍食品生意,家裡有冷凍庫,但家裡通常隻有一個70、80歲的老人。主人在家裡養了三隻狗,以防盜賊。事發時,老人還沒有起床。事件發生後,所有三隻狗都被處理掉,它們的主人被控制。

狗主人是否被判刑取決于具體情況

湖北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亮認為,曉波是被狗咬死的,狗的主人必須承擔民事責任。至于是否會因過失緻死罪被判刑,視具體情況而定,根據以往案件,判刑情節少見。

非常清楚的是,狗主人因咬狗而被判處死刑是有先例的。

根據遵義市紅花崗岩區人民法院2014年的一項裁決,2013年5月27日,周某因管理不善,從6.m一家事先串通的人所飼養的兩隻杜高犬中逃脫,并将被早上在附近練習的陳某咬傷,導緻失血過多和呼吸衰竭死亡。

法院聽說,周某沒有修理和加強空門和圍欄,也沒有人員看守,主觀上輕信地将兩隻杜高犬養在空置的房屋和簡陋的狗窩裡,以避免有害後果的發生,導緻他飼養的兩隻杜高犬在死後反複向受害者屢屢撕傷, 其行為違反刑法,構成過失緻死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法院以過失緻死罪判處被告人周永康有期徒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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