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1日電(記者孫穎)據中央廣播電視台《新聞十字路口》報道,世界知識産權日(4月26日)即将來臨,北京網際網路法院4月20日宣布,去年,法院共受理版權案件28946件,其中99%與資訊網絡傳播權有關, 涉及的作品類型包括攝影,藝術,視聽,文字,音樂等。
在試行實踐中,聊天表達和紅包、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體育賽事的實況圖檔,是否應被視為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畫外音節目"、"聽音像劇"、"圖解電影"等APP使用他人的電視劇是否侵權?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另行作出回應。
随着人工智能、大資料、雲計算等新技術的應用和深化,人工智能已經介入算法和大資料分析的使用,甚至部分取代了人類的創造性行為。菲林律師事務所自己的微信公衆号釋出了影視娛樂行業司法大資料分析報告,次日由100平台去名簽名,介紹釋出。被起訴後,100名經營者辯稱,報告中的資料和圖表是由分析軟體自動生成的,涉案文章不是律師事務所通過其智力勞動創作獲得的,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計算機軟體是否生成構成作品的内容,如何對其進行保護?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已經釋出了第一份司法回應。北京市網際網路法院副院長趙瑞軒表示:"我院認定,軟體生成的内容在現行法律制度下并不構成作品,但内容濃縮了軟體使用者的探索和投入,為了促進資訊傳播和文化繁榮,軟體使用者應給予相應的權益。本案的判決展現了保護創新成果的司法理念,通過鼓勵技術創新促進經濟高品質發展。"
配音軟體的出現,圓透了很多人的"演員夢",甚至提升了一些學生學習外語的興趣,而在試行中,網絡使用者碎片化,截獲利用現有作品進行二次創作和傳播,引發大量版權侵權糾紛。手機軟體《畫外音秀》APP的開發商、營運商被動畫短片《海狸夢島我的雲》、《海狸媽媽》和《海狸信念》的著作權人告上法庭,其證據包括涉案作品中的14個配音素材,以及基于配音素材的2萬多個配音視訊。使用者可以通過為平台充電來獎勵基于配音鏡頭的配音視訊。
法院是怎麼知道的?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盧正新表示:"他(被告)在《海狸》中所選擇的角色在公衆中是衆所周知的,以促進商業模式和商業利益,最後我們決定他應該給予更高的注意義務,發現他犯了相應的侵權行為,指令被告賠償原告15000元的經濟損失和合理的支出250元。"

(圖檔來源:CFP)
網絡空間、"人人都是傳播者"、"畫外音秀"、"聽音像劇"、"圖解片"等系列案例,如何合理平衡權利人、傳播者與公關人員的利益?趙瑞軒分析,"畫外音秀""看字面""聽電影"等侵權案件,均涉及部分使用作品,法院認定,這些使用作品的精髓,均構成對他人作品的侵權。
在數字經濟背景下,網際網路領域呈現出産業融合混合的發展趨勢,推動版權産業生态的新變化。由"共享經濟"概念驅動的新商業模式對傳統的版權保護規則提出了挑戰。"Man Look"APP的營運商将購買優酷網站的13個VIP會員賬号,"分享"給上千名網民,并觀看優酷獨家資訊網絡通訊權,如《戰狼2》等電影。在庭審中,"Man Look"的回答認為,提供"共享成員"商業模式并不構成侵權。法院認為,這是明顯的"搭便車""食人增胖",主觀上存在明顯的惡意,構成不正當競争。判處"男人看",以賠償優酷的經濟損失和200萬元的合理開支。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綜合審判庭二庭副庭長張連勇說:"我們通過堅決遏制以創新為名的侵權行為的決定,展現了我們的司法态度。例如,使用"共享成員""聽視聽劇"等行為和商業模式,傳播他人的作品,都是非法的。我們也違反了這一點。"
目前,網絡使用者與平台的關系呈現出"使用者創造的内容"的新功能,網絡平台深度參與作品的創作和傳播,通過使用者協定和網絡使用者分享權利和利益。由于12名主播在穹頂公司經營的直播室裡唱了59遍《小跳蛙》,鬥魚公司被追授給版權所有者麒麟通公司經濟損失37400元、法律費用12000元的賠償金。此類案件的判決發出了什麼信号?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嚴軍強調,平台對使用者行為要有更加審慎的注意義務。"我們還主張平台加強版權合規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範和遏制侵權行為,使網際網路經濟在健康有序的環境中實作高品質發展,"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