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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眉、鹩哥等被列入保護動物,之前養的還能遛嗎

作者:人民日報
畫眉、鹩哥等被列入保護動物,之前養的還能遛嗎

圖檔來源:紅星新聞

今年2月初,國家林草原局和農鄉部釋出了新版《國家重點野生動物保護名錄》,其中将眉毛、婦科和紅種刺繡鳥類等知名"籠中鳥類"列入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這意味着那些捕獵的動物, 未經許可擷取、運輸、出售上述野生動物,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麼,成都花鳥市場,還有上述鳥兒在售嗎?許多鳥類愛好者想知道:這些以前養殖過的鳥類是非法的嗎?對此,記者對話律師,揭露了"籠鳥"背後的法律問題。

鳥人:

五年前揚起眉毛,是不是違法?

在一些"籠養的鳥類"被列入受保護動物名單後,家裡還有其他人嗎?記者随後來到成都人民公園,經過多次詢問,記者在鶴鳴茶會前,遇到一名拎着鳥籠的男子,他說他已經養了4年的鳥,現在放出來已經不能适應野外環境了,但可能是一種傷害,他甯願繼續養。

當被記者問及為什麼他們飼養的鳥類是品種時,它說現在正在保護鳥類,具體物種不友善披露。

然後記者在鶴鳴茶館旁邊的池邊,看到正在清洗底闆的鳥籠,李先生告訴記者,今年70多歲了,他從60歲退休後買了眉鳥來養,而這次育種也不會放下。五年前,他以每隻800元的價格在文家苑買了三隻養眉鳥,現在已經養了五年了。

相關規定于今年2月出台後,李先生買的眉毛都被列為2級保護動物,是飼養還是放,讓他也不知道如何做好。

律師:

建議農民保留在調整清單之前已經耕種過的證據。

新防護清單出台後,如何認定違法,已經保住的鳥類防護會有什麼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8條,"國家重點保護具有成熟穩定的人工養殖技術的野生動物,已得到科學論證,并納入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名錄。對于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産品,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核定的年度生産數量,直接獲得特殊标志,并可以出售和使用,以確定可追溯性。"

根據國家林草原局、農鄉部2021年2月5日釋出的通知,《國家重點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于2021年1月4日由國務院準許,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釋出前已有合法開展人工繁育經營活動,且名單調整需要依法變更的,應當在2021年6月30日前送出相關管理檔案和行政許可決定申請,相關活動可以依法繼續進行,直至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周岩認為,按照上述規定,在《名錄》釋出前,凡合法開展人工育種經營活動,因目錄調整,應當依法變更和申請相關管理檔案和行政許可決定。

重慶周立泰(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馬飛飛表示,清單公布後,公衆對鳥類的買賣和保護涉嫌違法,而非法養殖主要面臨沒收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根據其具體違規行為,将處以相應的罰款。

馬飛飛認為,目前保護名單剛剛更新,對于名單已經培養前的調整階段來看,調整前的銷售和養殖行為并不違法,但名單調整實施後,是否違法,是實踐中的難點,還需要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識别或出具規範性檔案。

"當然,這裡的農業不包括大量的商業農業或育種。馬飛飛說,由于鑒定出已經養殖的野生動物是否具備在野外生存的能力,如果确實有在野外生存的能力,可以聯系主管部門确認具體的放生地點,如果沒有,則維持現狀是适當的, 但最終根據主管部門的意見,基于或有的法律風險,建議農民保留調整前已經養殖過的證據清單。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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