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一飛的落馬可以說是金融界的一顆重磅炸彈,3.86億的賄賂金額,連普通人想象的空間都不夠大。這不是一個A錢了幾萬塊、幾百萬的“蠅貪”,而是實打實的“老虎級别”。但最讓大家炸鍋的,其實是法院一審給他判了死緩。死緩意味着什麼?簡單說,判了死刑,但給了活的機會,未來如果表現良好,還有可能免去死刑,最終改為無期甚至有期徒刑。面對這麼大的受賄金額,不少網友心裡有股不甘——這是不是太輕了?
這個情緒能了解。畢竟,範一飛作為央行副行長,職位相當重要,他不是管個小地方的,管的是國家貨币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換句話說,他的手直接伸進了我們每個人的錢包裡。這種權力太容易被濫用了,你說他一人受賄,毀掉的是一方金融秩序,後果可能牽連數不清的金融交易和利益關系。
其實,3.86億這個數字背後,真該讓我們反思的是權力監督的缺失。範一飛受賄的年限不短,這麼多錢可不是一兩年能弄到手的。這說明什麼?說明在他權力運作的地方,監督機制幾乎是形同虛設的。這也就給他提供了“理直氣壯”撈錢的機會。再怎麼貪心的人,如果有一個無時無刻盯着你的系統,恐怕也不敢如此明目張膽。
那為什麼判得輕?很可能有幾個原因:第一,範一飛認罪态度好,可能在調查中有“積極配合”,還可能揭發了其他官員。這種“立功”在法律上是有減刑的考量。第二,他的職位雖然關鍵,但很多人會覺得畢竟沒直接造成老百姓财産損失(至少表面上如此),這跟某些“貪天巨鲸”動辄讓一個地方的經濟癱瘓不太一樣。還有,死緩的判決本身就考慮到了法律寬嚴相濟的原則,特别是如果被告認罪悔過、沒有造成特别嚴重的社會後果時,往往不會立即處以極刑。
不過,這些法律層面的理由聽起來再合理,也難以平息公衆的憤怒。範一飛的案子又一次把反腐鬥争推到了風口浪尖。大家開始質疑,反腐反了這麼多年,怎麼還有這麼大的蛀蟲潛伏在金融高層?這就說明我們的監督體系雖然在加強,但還是有很大的漏洞。許多高官,特别是在掌握國家經濟命脈的崗位上,如果監督體系沒跟上,腐敗可能會變得更加隐蔽和難以發現。
那麼,範一飛案子到底意味着什麼呢?意味着反腐鬥争絕對不能有一刻松懈。金融高層、經濟命脈這些地方,不能隻靠一時的“運動式反腐”來維持清廉,而是要有長效的、科學的監督機制。權力一定要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不是靠官員自覺清廉,而是靠制度和監督讓他“不敢貪、不能貪”。
範一飛的案子雖然塵埃未定,但不論是對法律的信任還是對反腐的期待,這件事确實給我們上了沉重的一課。未來如何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關鍵就看能不能徹底堵住這些權力空白,防止權力尋租的空間。
那麼最後小編想問:對範一飛的死緩判決你怎麼看?你覺得這樣的懲罰夠不夠?有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能讓權力更透明?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