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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們選擇在這裡跳廣場舞,令人匪夷所思

大媽們跳廣場舞選擇在人們意想不到的地方,真是讓人不了解啊!

人們的生活好了,衣食住行無憂無慮, 這日子真是沒誰的了!想吃啥就吃啥,想去哪兒就去哪兒,吃飽喝足之後健步走,扭秧歌, 廣場舞等等,市民文化生活豐富多彩,各種健身人群随處可見。

大媽們選擇在這裡跳廣場舞,令人匪夷所思

也許因為參加這些娛樂活動的人群太多, 每個健身隊都想要找一個自己的 獨自享用的地盤兒吧,大家都喜歡選擇自己團隊一方的安靜地。

雲南某縣的一群大媽們,那可“真會”找地方啊, 他們竟然選擇在了一個非常幽靜莊嚴的地方—— 烈士陵園!把烈士陵園當做了遇到廣場!

大媽們選擇在這裡跳廣場舞,令人匪夷所思

真不知道這些大媽是怎麼想的,難道你們是在給烈士們跳舞嗎? 你們也不怕打擾安睡在地下,為今人們幸福捐軀的那些英雄們?在這裡跳舞讓人們太不了解了。

一、 按理來說跳廣場舞健身沒有錯, 但是大媽們,你們選錯了地方啊

每當你站在墓碑旁翩翩起舞的時候,你們可曾想過這些英烈他們在戰争年代抛頭顱灑熱血,用生命保衛着國家的安全捍衛着祖國的領土,為了保衛祖國為了百姓安甯,這些先烈們甯願甯願犧牲年輕的生命,他們 舍身取義換來了今日太平盛世,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今天的好生活來之不易啊!這些大媽們你們無視這些安睡的英靈,就在這裡蹦蹦哒哒, 指手畫腳, 你們不覺得愧對于每一位英烈嗎?

大媽們選擇在這裡跳廣場舞,令人匪夷所思

二、大媽們在 烈士陵園跳舞是違法行為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中第三十三條 

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内,從事有損紀念英烈環境和氛圍活動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機關和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勸阻;

不聽勸阻的,由縣級以上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依法依規對這些大媽行為進行監管。

三、 網友們獻計獻策,紛紛想出管理辦法

當地相關部門兒已經對大媽進行了勸阻,可是他們仍舊堅持去跳舞,于是網友們紛紛獻計獻策。

一個網友說,你如果在烈士陵園放上一個大音量的音響,播放悼念英烈的哀樂,也許這樣會把大媽們吓得望風而逃, 再也不敢來這裡跳舞了。 哀樂的播放,會一掃大媽們跳舞的愉悅心情,再說哀樂的播放會壓過他們音響播放的歌曲,他們将無法進行舞蹈。

乍一看覺得這個辦法好像是一種調侃,但仔細想想這個辦法倒也不錯,還免得從業人員磨破了嘴皮子,大媽們聽不進去, 這樣不用人驅散,自然這幫大媽們就不會再來跳舞了。

還有的網友說要使用強制手段,勸退不行,說服教育不行,就扣她們的養老金, 也有的網友說就應該把大媽們拘留。

大媽們選擇在這裡跳廣場舞,令人匪夷所思

你說拘留吧,大媽們成群結隊的,那拘留的地方還真要足夠寬敞,如果地方狹小,這些大媽們也裝不下呀。再說了,這些大媽們年紀不小了,你把他們拘留的時候,萬一出了身體問題怎麼辦呀?

别看大媽們平時跳舞挺歡實,可一旦對他們進行法治的時候,他們的心髒會承受不了的,是以對老年人的教育辦法還真要動動腦筋,不能盲目從事!

也有的網友說大媽們在那個跳舞你也不怕地下的人出來,你們地上的人下去。這話雖然說的有點兒過分,但是感覺大媽們在那兒跳舞能樂得起來嗎? 能擡得起腿嗎?

相反也有個别網友說, 不要過度讀這件事兒,因為烈士們浴血奮戰就是想看到今天百姓的幸福生活,大媽們跳舞正是表達了他們生活很幸福的心情。

我個人認為不管怎麼說,媽媽們表達幸福的方式有很多,但一定不要在烈士陵園裡蹦蹦跳跳,這麼莊嚴肅穆的地方,與你們的音樂與你們的舉動太不和諧, 如果這些大媽們,你們在清明節,在烈士紀念日如果你們來這裡掃墓,給烈士們獻上鮮花,這是你們應該做的事, 如果想表達幸福,你可以選擇别的地方,做一些對社會對群眾有意義的事兒,這樣表達不是更好嗎?

大媽們選擇在這裡跳廣場舞,令人匪夷所思

#尋找熱愛表達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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