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資訊,說一女子在景區被“閨蜜”死死按在水裡,差點窒息。
視訊畫面清清楚楚,有個穿黑色裙子的胖胖的女子,把一個短褲女子用力按在水裡,使其幾次都不能起身。
後來,終于放開手,短褲女子坐在原地半天回不過神來。
雖然是鬧着玩,估計兩人已經絕交了,鬧,也不是用生命開玩笑。玩笑開得太過火了。
網友稱這兩名女子是閨蜜。
……
莫名地,不喜歡聽“閨蜜”這個詞,可能影視劇看多了,總覺這個詞怪怪的,打着親近的旗号,背後還不知道有什麼目的呢。
關系很好,可以是好朋友。閨蜜,好像有種隐隐能越界的感覺。
不喜歡同性朋友距離自己的家庭太近,特别是有老公的家。
是以,我對“閨蜜”一直有隐晦的看法。
……
聽伊能靜訪談,她說自己有很多個閨蜜,特别不能了解。閨蜜不是屬于一個人的嗎?
是以,“閨蜜”這個詞,我從心裡是抵觸的、不喜歡的。
同學就是同學,好朋友就是好朋友,幹嘛非要用“閨蜜”?誰創造的這個詞?明明給人一種塑膠姐妹花的感覺。
娛樂圈以前有個閨蜜團,有好幾個成員,女明星的名字就不說出來了。
之後不歡而散,被網友各種調侃。
從此後,“閨蜜”成了不太好的一個刺眼的詞語。
《我的前半生》裡,唐晶算得上羅子君的好閨蜜,正兒八經,彼此的世界裡就一個特别的存在。
唐晶讓男朋友賀涵幫着子君,結果,人家兩個人好上了。閨蜜傷害你的時候,真是緻命和猝不及防啊。
這真是個天大的笑話,找誰也不能找女朋友的閨蜜吧。
之後,對“閨蜜”,真的太敗好感。跟這個詞一起的,總能看到令人失望的事情,背叛、欺騙等等。
當然,不能一杆子打死,也有好的,但,極少。
每個人都有親密關系的朋友,一起聚餐、玩耍、聊天、談心。
不要定義成某個特定的詞,人與人是很複雜的個體,再好的關系,也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發現了沒?閨蜜,隻存在于年輕的時候,人越長大、越成熟,這個詞慢慢就消失了。
“閨蜜”這個詞,之前,神聖地存在過,但,很多人,多少都被它道德綁架過。
索性,就不要了,喜歡跟某個人交往,表達成“聊得來的好朋友”,還是這樣的叫法更順耳。
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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