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懸賞公告 】
本院執行的申請執行人謝順坤與被執行人韋玉珍、韋琦、韋偉、柳州市紅日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韋玉珍、韋琦、韋偉、柳州市紅日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根據申請執行人謝順坤的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财産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
執行依據:
(2022)桂0223訴前調書405号
執行标的:
人民币1228500元
被執行人:
韋玉珍,女,1970年6月7日出生,壯族,住廣西鹿寨縣中渡鎮寨上村寨上屯233号,公民身份号碼:45222319700607****。
韋琦,女,1992年2月29日出生,壯族,住廣西鹿寨縣中渡鎮寨上村寨上屯233号,公民身份号碼:45222319920229****。
韋偉,男,1999年6月23日出生,壯族,住廣西鹿寨縣中渡鎮寨上村寨上屯233号,公民身份号碼:45222319990623****。
柳州市紅日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柳州市雒容鎮強容路3号,統一社會信用代
碼:91450200662119****。
法定代表人:韋琦。
懸賞期限:
從即日起至本案執行完畢止
懸賞條件: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韋玉珍、韋琦、韋偉、柳州市紅日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的财産線索使得案件全部或部分得以執行的,本院将依據申請執行人謝順坤的承諾,将得以執行的财産的10%作為獎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獲得懸賞獎勵:
1.經查證,舉報人提供的财産線索不屬實的;
2.經查證,舉報人提供的财産線索系本院已經查實掌握的;
3.經查證,舉報人提供的财産線索具有不具備處置條件的情形,最終無法成功處置的;
4.有關人員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向人民法院提供财産線索的人員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
懸賞金由申請執行人承擔,從執行回款中扣減并由法院發放。本院鄭重承諾:對提供财産線索人員的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嚴禁打擊報複。
舉報财産線索範圍:
包括但不限于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有價證券;被執行人的固定資産,如土地使用權、房屋、車輛、船舶等;被執行人的其他動産,如機器裝置、生産資料、原材料等;被執行人的債權、投資權益、應收賬款或其他收益權;有證據證明确屬被執行人所有的登記在案外人名下的财産;法律規定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财産情況。舉報财産線索的,應當提供财産的基本情況,可附該财産的照片或影像資料。
懸賞金額: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韋玉珍、韋琦、韋偉、柳州市紅日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的财産線索使得案件全部或部分得以執行的,本院将依據申請執行人謝順坤的承諾,将得以執行的财産的10%作為獎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獲得懸賞獎勵:
1.經查證,舉報人提供的财産線索不屬實的;
2.經查證,舉報人提供的财産線索系本院已經查實掌握的;
3.經查證,舉報人提供的财産線索具有不具備處置條件的情形,最終無法成功處置的;
4.有關人員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向人民法院提供财産線索的人員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
懸賞金由申請執行人承擔,從執行回款中扣減并由法院發放。本院鄭重承諾:對提供财産線索人員的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嚴禁打擊報複。
舉報方式:
聯系人:田廣偉
聯系電話:0772-6869701
郵寄位址:廣西柳州市鹿寨縣鹿寨鎮民生路3号鹿寨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郵編54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