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拒絕性侵被暴力緻輕傷二級,檢方不起訴?正當防衛還是另有隐情?

拒絕性侵被暴力緻輕傷二級,檢方不起訴?正當防衛還是另有隐情?

“輕傷二級,警方立案,故意傷害移交,檢院說這有正當防衛的可能性,目前正常在職。感覺按檢察的意思,是女的要強奸男的未遂被打的哦?”為何網絡中會有不少這樣的聲音呢?

拒絕性侵被暴力緻輕傷二級,檢方不起訴?正當防衛還是另有隐情?

據報道,山東威海市民劉妮(化名)反映,她和崮山鎮人大副主席唐某某分手後,在車内拒絕其提出發生性關系的要求被揮拳打傷。警方立為故意傷害案處理。當地檢方決定不起訴。

視訊加載中...

報道中顯示,市民劉妮反映了她與崮山鎮人大副主席唐某某(目前仍在職)之間的一段不堪過往。去年 6 月,劉妮與唐某某分手後,竟被約至某地下停車場。在車内,唐某某竟提出發生性關系這一無恥要求,被劉妮堅決拒絕。而令人憤怒的是,唐某某非但沒有絲毫的羞愧和自省,反而揮拳将劉妮打傷,緻使其傷情構成輕傷二級。

拒絕性侵被暴力緻輕傷二級,檢方不起訴?正當防衛還是另有隐情?

劉某随即報警,要求唐某某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警方也是做出故意傷害案處理的決定,但是轉交到檢察院,當地檢方卻決定不起訴,而給出的理由是,唐某某有正當防衛的可能。

拒絕性侵被暴力緻輕傷二級,檢方不起訴?正當防衛還是另有隐情?

僅僅依靠存在防衛可能性,就不予起訴施暴圖謀不軌的男方,這個理由貌似比較牽強。不管是故意傷害還是強奸未遂都可以起訴了,原以為,這一切就按設定的劇情推進下去,惡有惡報。但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不起訴真的有點整懵了。其背後原因不由的使人浮想聯翩!

拒絕性侵被暴力緻輕傷二級,檢方不起訴?正當防衛還是另有隐情?

這一決定在社交媒體上也引發了廣泛讨論和質疑,公衆普遍關注事件背後的法律适用和女性權益保護問題。劉妮的遭遇凸顯了性暴力受害者面臨的困境,以及在司法實踐中對施暴者責任追究的重要性。對此你怎麼看,歡迎評論區讨論,感謝閱讀!

#暴力行為#​#幹部作風#​#正當防衛#​#女性保護#​#法治社會#​

拒絕性侵被暴力緻輕傷二級,檢方不起訴?正當防衛還是另有隐情?

[免責聲明]創作不易,歡迎轉發。文中圖檔源于網絡,文中内容皆來源媒體報道,以及客觀陳述事實,如有侵權聯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