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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年古楠木曆經生死劫難 司法合力共助古樹重新開花

2600年古楠木曆經生死劫難 司法合力共助古樹重新開花

今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縣人民法院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庭長楊秀啟又來到了劍河縣南哨村白岩坡山腰處的一棵金絲楠木旁。3年間,他曾多次前來檢視古樹的恢複情況,如今看着滿樹白花綻放在翠綠的新芽老葉之間,楊秀啟倍感欣慰。

3年前,這棵千年古樹遭遇盜割“命懸一線”,貴州省三級法院及當地政府攜手持續發力對古樹進行救治,使古樹重新煥發了生機。

2023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及典型案例,雷山縣法院辦理的“古楠木王”盜割案被選入其中,2024年1月,該案又入選由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共同評選的“新時代推動法治程序2023年度十大案件”。

珍稀植物是野生植物中相對脆弱的部分,一旦滅絕,不僅本身基因、文化和科學價值将喪失,還會引發其他多物種連鎖衰退甚至滅絕,影響生态系統的穩定。

最高人民法院評價該案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11名被告人刑事責任,對罪行最為嚴重的升檔量刑,同時依法判令15名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就毀壞珍貴樹木、破壞生态環境的行為,承擔生态修複和懲罰性賠償責任,是嚴懲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犯罪、嚴格保護珍貴樹木資源的具體舉措,對切實貫徹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促進森林生态有效修複具有重要意義。

“古楠木王”遭遇盜割,貴州省公安廳提級偵辦

2022年1月31日,除夕。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劍河縣南哨村村民楊老金起了個大早,來到位于南哨村下展旦自然寨“白岩屋腳”山場的“古楠木王”樹下,為全家人祈求來年平安幸福。

在這棵“古楠木王”旁邊,有鄉親建的一個小“菩薩廟”。楊老金猛然發現,平日裡搭蓋“菩薩廟”的紅布被人移動了,此刻遮蓋在了“古楠木王”的樹蔸上。他好奇地揭開紅布一看,裡面的樹蔸被人剜掉了一大塊。樹蔸是樹幹接近根部的要害部位,被切割後,樹木将面臨死亡風險。

金絲楠木是國家二級保護植物,在貴州存量極少,因生長周期長,堪稱稀世珍寶。據考證,被盜割的這棵金絲楠木已有2600年樹齡,胸徑1.9米、胸圍6米,當地群衆将它尊為“古楠木王”,常來樹下祈禱和美、健康、風調雨順,連掉落的枯枝也不忍毀棄。

村支書楊昌成得知此事後,馬上向當地森林公安報了警。鑒于案情重大,貴州省公安廳提級偵辦,深挖徹查,成功偵破此案,将多名嫌疑人抓獲,同時還查明周邊區域另有多株楠木慘遭盜割。

經查,陸某州、張某富等人于2021年底流竄于貴州省黔東南州劍河、台江、榕江等縣,盜割金絲楠木樹蔸,再轉售廣西、福建等地,形成了盜割、運輸、收售、轉賣黑色産業鍊。

對這棵2600歲的“古楠木王”,陸某州等人觊觎已久,因擔心該樹常被村民祭拜,盜割遲早露餡,也曾猶豫再三。但在利益驅使下,他們對法律和民俗的忌憚終被欲望淹沒,于2021年12月13日深夜對“古楠木王”痛下毒手。

在使用電鋸盜割下一塊“古楠木王”蔸部闆料後,因天色漸亮,幾人将楠木闆料掩藏于路邊後撤離。第二日淩晨,陸某州等人再次駕車來到山場,将盜割的闆料搬運下山,後運輸至陸某州位于劍河縣太擁鎮昂英村的家中藏放,張某富随即聯系收購事宜。

2021年12月15日,陸某州和張某富約王某亮等人從廣西柳州到陸某州家中協商價格和交貨方式,後以14萬元達成交易。随後,王某亮又通過微信視訊向翁某生展示該闆料,并以17萬元的價格将闆料轉賣。翁某生在收到闆料後,将其加工成33塊薄闆,運輸至劉某權的家具廠存放。

案發後,翁某生等人自首并主動帶民警到家具廠查扣涉案楠木薄闆。

考量古樹多重價值,以修複為目的進行審判

2022年12月20日,貴州省劍河縣人民檢察院以陸某州等人涉嫌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向雷山縣法院提起公訴并附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雷山縣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23年2月27日公開開庭進行合并審理。

經查明,2021年9月至12月,陸某州、張某富等人為擷取經濟利益,互相邀約盜割楠木闆料出售,先後在貴州省黔東南州劍河、台江、榕江等縣山場使用電鋸盜取楠木樹塊後,分别出售給羅某正、楊某永、王某亮、王某明等人。王某亮、王某明收購楠木後,又通過郵寄方式,将楠木轉售給翁某生、劉某權等人。

經鑒定,涉案樹木為野生閩楠,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陸某州等人盜割閩楠共30餘株,并緻其中7株死亡,導緻樹齡2600餘年的“古楠木王”被嚴重毀壞;非法交易楠木闆料200餘塊,折算立木蓄積2.28餘立方米,累計獲利41萬餘元。

法院認為,野生植物資源是大自然給予人類的寶貴财富,是生态文明建設和社會持續發展的基石;古樹名木是生物多樣性的關鍵一環,是當地群衆的精神寄托和民族文化載體之一,具有重要的曆史價值、科研價值和潛在的人文價值。案涉楠木因毀滅或受損,其生态服務功能随之喪失或減弱。陸某州等人的犯罪行為,侵犯野生植物資源及國家保護制度,破壞生物多樣性和生态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在承受刑罰同時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對受損楠木承擔修複救治費用,對緻死楠木承擔生态功能損失費。各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應承擔評估鑒定等相關費用。

楊秀啟介紹,由于案件的審理需要時間,但當時“古楠木王”已經受損,急需救治。在委托鑒定機構對樹木進行鑒定後,法院得到了可以進行修複的回複,經過反複評估,法院最終決定在正常審理案件的同時,盡量以司法力量去救治這株“古楠木王”。

創新“多重”懲罰,發出全國首份《古樹救治令》

2023年4月12日,雷山縣法院“雙碳”巡回法庭在劍河縣公開宣判,對陸某州等11名罪犯厲行“多重”懲罰:以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追究刑事責任,并處罰金40萬元;收繳牟利所得;收繳作案器具;責令認購碳彙98萬元以修複生态;承擔“古楠木王”救治費29萬元;處懲罰賠償金15萬元。此案的宣判,引起全國網友持續關注,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援、參與古樹名木保護的良好風尚,取得了優異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生态效果“四重效應”。

2023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在樹下組織舉行“千年‘古楠木王’救治·保護啟動儀式”,安排古樹救治和生态保護事項,重申司法護航生态意志,宣傳古樹名木文化,受到案發地群衆高度贊揚。

當日,雷山縣法院向涉案人員發出全國首份《古樹救治令》,令其“三日内繳納救治修複費293890元,先行用于‘古楠木王’的搶救。着立即執行,不得有誤”。并責令被告人必須根據林業科研機構修複方案,運用科學手段加緊救治,確定古樹恢複生命力。

之後,雷山縣法院向相關機關發出《司法建議書》。該院遵照省、州法院要求,将“古楠木王”修複救治貫穿辦案全過程——謀劃古樹修複系列事項,參與救治方案探讨,加緊督促落實落細,密切關注修複療效。同時,與林業科研機關、森林公安加強溝通協作,還促成地方政府為“古楠木王”專門配備了一名防護員。

2023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貴州省進階人民法院、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雷山縣人民法院會同當地林業部門和政府,共同建立全省首個“古樹名木司法保護示範基地”,成立儀式在“古楠木王”樹下舉行。同時揭牌“毀損古木警示教育碑”,碑文言詞铮铮,辭約旨達,警示後人。

此案經貴州省三級法院及當地政府努力回應社會關切,效果令人欣慰,根據結案1年來的持續觀察,成效越來越好,古樹已基本痊愈。

來源:民主與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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