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浦江“說”法|男子謊稱已修行了幾萬年,女子為“驅邪”被騙十萬元

“你最近黴運連連,是因為有精怪上身,跟着我每天讀經、磕頭就能化解。”李某原本經營着一家素食店。由于店内經營狀況不好,他便宣揚請人吃素會積累功德,消災減禍。同時還經常鼓勵顧客進行布施。也就在這個過程中,張梅(化名)結識了李某一家。由于張梅表現出對佛教文化很感興趣,李某便将自己父親介紹給張梅。李某的父親在微信上經常與張梅探讨佛教思想。

浦江“說”法|男子謊稱已修行了幾萬年,女子為“驅邪”被騙十萬元

2022年10月下旬,張梅與李某父親交流了一些佛教感悟。李某父親便稱張梅近期被兩個“精怪上身”,并将此事告訴了李某。李某知道後,通過微信聊天讓張梅進一步相信自己被精怪上身的事實,并稱自己已經修行幾萬年,有能力幫助她解決問題。

而當張梅問李某如何幫助自己驅趕“邪物”時,李某則隐晦表示需要“誠意”。随後讓張梅轉賬5萬元。“因為他當時多次暗示我,我就相信了他的話,在他提出費用的時候,我就直接給他轉過去了。”

浦江“說”法|男子謊稱已修行了幾萬年,女子為“驅邪”被騙十萬元

2022年10月21日至25日,被告人李某、李某父親要求張梅在家每天不停讀經、磕頭、避免與外人接觸、說話等,張梅一一照辦。在此期間,李某還謊稱自己因驅趕“精怪”受傷、張梅身上還有“髒東西”未除,又再次騙取了張梅5萬元。被折騰了幾天後,張梅幡然醒悟,最終選擇了報警。

經查,李某先後共騙取張梅十萬餘元,所騙錢财全部用于購買理财産品和個人消費。

最終,經上海市黃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黃浦區法院判決被告人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檢察官說法

浦江“說”法|男子謊稱已修行了幾萬年,女子為“驅邪”被騙十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财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黃浦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 王張輝:

要相信科學,提高辨識是非的能力,破除封建迷信思想。不要輕信他人,在微信上随意轉賬,身體不舒服時,要及時去正規醫院就醫診治,相信醫生。

記者 / 鄒嘉

編輯 / 樊陸佳

圖檔 / 網絡

轉載請注明來自上海黃浦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