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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完善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閩發改規〔2023〕8号),福建省工商業分時電價有調整(執行時間:2024年1月1日起,有效期五年)。
其中,工商業使用者尖峰電價
僅在7-9月執行尖峰電價
一起來了解下吧~
7-9月将執行尖峰時段電價
僅針對全省工商業使用者
居民、農業電價不受影響
01
尖峰電價7-9月執行,11:00-12:00和17:00-18:00為尖峰時段,按尖峰電價執行。
02
具體時段劃分和浮動比例如下:
*參與峰谷分時浮動的價格成分僅為“上網電價”部分,其他價格成分不參與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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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執行尖峰電價有什麼改變?
自2023年1月1日起,具備分時計量條件的所有工商業使用者均要執行尖峰、高峰、平時、低谷四個時段分時電價。為了進一步完善我省分時電價機制,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完善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閩發改規〔2023〕8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原來的基礎上明确僅7-9月執行尖峰電價,其餘月份分峰、平、谷三個時段執行。
問:我要到哪裡可以查詢分時電費情況?
您可以通過網上國網App或前往營業廳擷取相關的電費資訊。
電價機制的适時調整
有利于保障電力安全穩定經濟運作
促進新能源的發展和消納
從總體上降低全社會用電成本
來源 | 東南網、國網福建電力
編輯 | 陳少希 編審 | 林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