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摩西撞破老婆吳香香和隔壁老高奸情的那晚,已經是下半夜了。
他去山西販蔥,原本三天後才能回來。此時他才明白,老婆讓他出去販蔥,是為了給人騰地方。
更讓他吃驚的是,他跟吳香香結婚才一年多,而吳香香跟銀匠老高已經好了三四年了。
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假如一開始就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什麼?
01
楊百順如果不是認識了天主教牧師老詹,他就沒機會去縣城。不去縣城,就沒機會參加元宵節舞社火。如果不是他扮上閻羅舞社火,貌似潘安,一下子被縣長看中,就沒機會進到縣政府種菜打雜。若不是他在縣政府出入打雜,寡婦吳香香也看不上他。
話劇:楊易飾演楊摩西
寡婦吳香香帶着女兒巧玲以開饅頭鋪為生,就看中了楊摩西一無所有,她能降得住他。是以差人做媒,讓他入贅吳家,改名吳摩西。
成親那天,縣長老史送來一幅字:“敢作敢為”。縣政府屬員、牧師老詹也都來送禮吃酒,頗為體面。
随着縣長老史調離,吳摩西失去了在縣政府種菜打雜的工作,隻好回家幫吳香香賣饅頭。吳香香對吳摩西越來越不滿意,天天發脾氣,後來發展到揚手就打。
吳摩西跟自己老婆總也說不着,幸虧跟女兒巧玲處得跟親父女一般,他也就不跟吳香香計較,處處讓着她。
被撞破奸情後,吳香香和老高害怕了,雙雙卷包逃出了延津。
兩家家族的人都要求吳摩西去把他倆找回來,為了面子,吳摩西帶着巧玲上路了。
在鄭州火車站,吳摩西發現了吳香香。此時的吳香香懷了老高的孩子,挺着大肚子跟老高依偎在一起,邊走邊你一口我一口地同吃一個蕃薯。
吳摩西突然間就不想再找她了,他明白,即使殺了吳香香,也改變了不了她跟老高親,跟他不親的事實。
原本就是退而求其次,各取所需的利益互換,離開縣政府的吳摩西,身上已經沒有吳香香看中的價值了。
孤獨是人生常态
02
牛愛國是吳摩西的養女巧玲的兒子。他高中畢業去部隊當兵,三年後複員回到老家沁源。
姐姐牛愛香給他介紹了紡紗廠女工龐麗娜。龐麗娜之前跟自己的高中同學談過戀愛,後來那人考上大學後,就把她給甩了。
大家都覺得他倆對脾氣,倆人相處了兩個月,也覺得對脾氣,半年後就結婚了。
結婚頭兩年,日子過的還和順,有了女兒百慧。可慢慢的,兩人開始見了面也沒活說,心裡也沒有想說的話。日子雖然還過得風平浪靜,可兩人的心,離得越來越遠了。
可是,牛愛國發現,跟自己沒話說的龐麗娜,跟婚紗攝影城的經理小蔣有說有笑。
牛愛國聽了朋友的建議,努力對龐麗娜好,沒話找話地跟龐麗娜說好話,給她做好吃的。龐麗娜愛吃魚,他就變着法兒的做各種魚給她吃。
直到有一天夜裡,龐麗娜抱着牛愛國哭了,說:“你也不容易。”
牛愛國追了一句:“隻要你回心轉意。”
“本來就沒有心和意,哪兒來的回和轉?”龐麗娜登時又翻了臉。
之後,小蔣的老婆以死相逼,讓小蔣回歸了家庭。牛愛國拖着不離婚,希望時間可以改變龐麗娜,直到龐麗娜二次出軌老尚,跟着老尚跑了。
也許,從一開始,龐麗娜就不愛牛愛國,隻不過在她的失戀期、适婚年齡段,恰好遇見他而已。
牛愛國以外出找龐麗娜為由,離開了老家。
電影《一句頂一萬句》毛孩飾演牛愛國
03
在外遊蕩的牛愛國在滄州落了腳,給老闆開車送貨。
送貨路上,必經過“老李美食城”這家飯店,牛愛國來回在這家飯店打尖,慢慢跟老闆李昆成了朋友。
五十多歲的李昆找了個二十四五歲的媳婦,名叫章楚紅。一開始,牛愛國以為她是李昆的女兒或兒媳婦。
遇到下雪天,李昆兩口子會陪牛愛國喝兩杯,牛愛國就住在飯店裡,等第二天再走。熟了之後,兩口子吵架也不避諱他。
有一次,李昆離家到外地販毛皮。牛愛國汽車的水箱壞了,隻好住在飯店裡。
章楚紅陪牛愛國邊喝酒邊聊天,說着說着,章楚紅哭了,說自己二十二歲嫁給李昆,誰知短短兩年過去,兩人就說不到一起了。牛愛國也哭了,将他和龐麗娜的事兒一股腦兒說給章楚紅聽。
倆人同病相憐,借着酒勁,一拍即合,一起給李昆戴了綠帽子。
看似偶然事件,實則早已心有所屬。
此後,牛愛國隻要出車,甯肯繞路,也要在“老李美食城”停留。他發現,章楚紅才是那個跟他說得着的人。
直到有一天章楚紅說:“你帶我離開這兒。你要敢帶我走,我就有一句話要給你說。”
牛愛國:“啥話?”
章楚紅:“我回頭再告訴你。”
隻是,牛愛國還是沒想清楚自己是什麼?自己要什麼?一聽章楚紅要跟他走就害怕了,他怕李昆跟他拼命。找朋友商量後,一句話也沒給章楚紅留,偷偷回家了。
電影劇照
04
婚姻中的忠誠靠什麼來維持?
在傳統文化熏陶下的君子會說,夫妻之間有對婚姻忠誠的義務,以及對家庭的責任。
商業社會的人們達成的共識是,沒有永遠的朋友或敵人,隻有永遠的利益。
延伸到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間也是價值和利益的互換和博弈。當雙方價值失衡的時候,高價值一方存在達成新平衡的動機,其中就包括出軌。
事實上,維持婚姻忠誠最根本的還是要有愛情。
愛情是什麼?
對普通的飲食男女來說,就是能說得着,心裡有話想跟他說,遇事兒就跟他商量,心裡眼裡都有他 。
孤獨是生命的常态。
我們終其一生,不是為了滿足所有人。而是為了找到與自己同頻共振的那個人。
#頭條創作挑戰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