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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軍模仿者“雷民”賬号更名并删除模仿視訊,網友質疑侵權,律師解讀争議

作者:隴南西和釋出

5月20日,據元新聞,雷軍模仿者“雷民”的短視訊賬号已更名為“民子”,并删除了賬号内所有模仿雷軍的視訊,疑似被“小米”多次警告。

雷軍模仿者“雷民”賬号更名并删除模仿視訊,網友質疑侵權,律師解讀争議

據了解,從5月2日起,“雷民”開始釋出模仿雷軍的視訊,以模仿雷軍的衣着穿搭為主。網友指出,視訊中“雷民”所穿的深藍色西服、t恤、牛仔褲等與雷軍此前穿着基本一緻,發型也理得一樣,視訊中整個人看上去與雷軍有一定的相似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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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鲸視訊,“雷民”在被平台“點名”後,5月7日仍到小米汽車店内拍攝短視訊,并于當日晚開直播37分鐘,觀看人數達到4萬人。對此,小米汽車門店回應稱,店内不允許直播和拍視訊。

雷軍模仿者“雷民”賬号更名并删除模仿視訊,網友質疑侵權,律師解讀争議

記者在網絡平台搜尋後發現,像“雷民”這類模仿者并非個例,模仿的對象來自各個領域且都是大多數人熟知的名人明星。有模仿周鴻祎的“周鴻二”,模仿王寶強的“王寶弱”,模仿黃渤的“黃萎”,模仿科比的“曼波”等,他們通過短視訊及直播打賞,粉絲數高漲,也被部分網友質疑:這種“山寨”行為是否侵權了?

雷軍模仿者“雷民”賬号更名并删除模仿視訊,網友質疑侵權,律師解讀争議

就該問題,記者咨詢了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

付建認為,模仿名人是否構成侵權,需要看其模仿行為的主觀目的及客觀造成的影響來确定:

如其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貨賣貨,穿着名人同款衣服,起相似名字,講類似台詞,如雷民、周鴻二等,則可能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權、名譽權,乃至一些影視作品的著作權。

如果是以自身娛樂為目的進行模仿,如發視訊對口型、模仿經典動作等,并無營利目的,則不構成侵權,但若有對公衆人物醜化、貶低,則可能侵犯名譽權。

如果隻是本身長得像,但在直播或其他商業活動中,并未借助明星效應來大力宣傳引流,而是正常經營,例如“粥餅倫”堅持擺攤賣餅,未大肆利用其長相與明星相似來斂财,則不屬于侵權。

付建表示,由于現在短視訊迅速發展,在短視訊平台模仿名人的不在少數,除了一些正能量的模仿者,網絡上也不乏一些為吸引眼球的違法模仿者,和消費逝者以及帶有貶義侮辱性質的模仿者。

付建呼籲,模仿者應當注意尺度,堅守公序良俗,如利用知名人士形象及其影響,在網絡上大肆斂财,是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也對網絡秩序造成了擾亂,更傷害了公衆的感情。無論是平台方還是相關部門,都應該切實履行責任,杜絕不良風氣。

來源:新甘肅用戶端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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