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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區慶祝《地方志工作條例》頒布18周年

作者:雨花釋出

地方志,也稱方志,古稱地志、地記、圖經等,是全面、系統地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曆史與現狀的資料性文獻。地方志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瑰寶,已有2000多年的曆史,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戰國時期。地方志作為一種記錄曆史的獨特書體,受到曆代先賢的廣泛重視,持續不斷編修地方志,是中華民族獨有的、厚重的文化基因。曆代先賢筆耕不辍,為後世留下了浩如煙海的方志遺産。據不完全統計,大陸現存舊志9000餘種、10萬餘卷,約占大陸現存古籍的十分之一。方志内容更是橫陳百科,包羅萬象,地理人文,體茂事備,成為深入了解一地一域地情風貌和發展曆程的重要典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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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志書上的長沙城池圖。

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條例》(國務院第467号令)(簡稱《條例》)頒布實施,至今已18周年。《條例》是大陸自從有地方志以來第一部有關地方志的全國性法規,第一次以法規形式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主要職責,标志着地方志工作從此進入依法修志、依法治志的嶄新階段,在地方志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條例》明确規定地方志書每20年左右編修一次,時至今日,第三輪修志工作啟動在即。2008年,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湖南省實施<地方志工作條例>辦法》,為地方志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湖南依法治志格局基本形成。進入新時代,為了加強地方志工作的組織、管理,破解發展難題和制度瓶頸,《湖南省地方志工作辦法》在經省政府審議通過并公布後,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湖南省地方志工作辦法》明确地方志工作堅持中國共産黨的上司,堅持依法治志、守正創新、品質第一、修志為用的工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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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志工作辦法》。

盛世修志,志載盛世。改革開放以後 ,延續優良傳統、新修地方志書成為全國各地的共識,在此形勢下,按照省、市志辦的統一部署,長沙市郊區(雨花區前身)開始啟動第一輪修志工作,以翔實的資料編成一部具有地域性、資料性、時代性、科學性的第一部城市郊區志——《長沙市郊區志》。

志書篇幅

《長沙市郊區志》時間斷限,上限一般以1919年為始,主要是為了反映郊區是中國新民主主義重要策源地之一的史實;下限至1987年。為保持某些事物的連續性、完整性,上下限有所上溯下延。附錄增加1983—1991年大事記,以及郊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名額完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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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郊區志》。

該志采用篇、章、節、目四個層次,個别章節設有子目。以志為主,記、志、述、傳、圖、表、錄諸體并用。篇目和内容求特不求全,力求突出城郊型經濟特點和郊區功能。城郊型農業是郊區志的重點和特點,“農業”部分的内容在志書中分為種植業、養殖業、農機水利、鄉鎮企業4篇16章,其中由于蔬菜是郊區主要的鮮活産品,是為城市服務的重要生産項目,将“蔬菜”部分的内容作為“種植業”篇的首章并進行詳細記述,分蔬菜基地、品種、栽培技術、産銷體制、上市供應5節,進而能夠完整地容納蔬菜生産的豐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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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郊區志》中的“種植業”篇的“第一章 蔬菜”。

全志共設24篇、89章、302節,另設序、凡例、總述、大事記、附錄,為中篇結構,共537頁,85.05萬字,彩頁20頁,圖檔87張,地圖1張。該志以當年的行政區劃為記述範圍,主要記載了區管區屬的各項事物,較為客觀地記述了郊區的曆史變遷和發展情況,既有存史作用,又為郊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借鑒和依據。

編纂過程

長沙市郊區(雨花區)第一輪修志工作自1986年7月啟動,至1994年7月《長沙市郊區志》内部出版結束,曆經8年時間,集全區力量終完成此項重要的文化工程。

1986年7月26日,郊區區委、區政府成立郊區志編纂委員會,正式啟動《長沙市郊區志》編修工作。8月,編纂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9月,召開全郊局科級以上幹部動員會,要求各部門迅速成立編寫班子,配合區志辦開展修志工作。10月,成立郊區志辦公室,抽調專職幹部4人成立編寫小組,制定修志篇目大綱,組織為期5天的編寫人員教育訓練班,29個機關34人參加了學習。12月10日,郊委、政府兩辦批轉郊區志辦的《關于加強各部門對修志工作上司的請示報告》,提出對各部門的專業志編寫實施承包責任制、解決修志經費、保證編寫時間和建立定期學習制度四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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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2月10日,郊委、政府兩辦批轉郊區志辦的《關于加強各部門對區志編纂工作的請示報告》。

1987年4月17日,區委召開常委會議,專題聽取修志工作彙報,就編修郊區志等問題作出重要決定:調整充實郊區志編纂委員會;明确由地方财政解決修志經費12萬元,專款專用;明确區志辦編制5人,另聘請編寫人員4~5人。4月27日,郊委、政府發文調整編委會,主任改由區長兼任,副主任由常務副區長、人大主任、政協主席兼任,并确定常務副區長兼任主編。至1987年7月,編委會先後召開3次全會,讨論制定區志工作要點,審定區志篇目,督查修志進度;區人大常委會聽取區志編寫情況專題彙報;區委、區政府決定對43 個專業志承編機關實行承包責任制。同時,區委、區政府就修志工作發文3次,區委辦、政府辦聯合發文7次。全區建起100餘人修志隊伍,第一輪修志工作全面展開。

為使郊區志資料準确、翔實,郊區志辦建立起嚴格的資料收集整理管理制度。1987年8月9日,創刊《郊區修志通訊》。9月14日,由區志辦倡議籌備,郊委、區政府主持召開“郊區特點研讨會”,會議以“知我郊區,愛我郊區”為主題,就“郊區特點”提出了有事實依據的見解和意見。是年起,區志辦實行“四定”責任制,全志各篇章分别落實到人;審稿嚴把三關,每部專業志定稿前,除承編機關上司審閱簽字外,還必須經過志辦責任編輯、主筆、志辦主任三關審查。是年,區志辦組織召開初稿評審會17次,讨論所屬專業志35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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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區修志通訊》發刊詞。

1987年,郊區選送蔬菜、漁業2篇專業志參加市志辦優稿競賽,均獲好評。1988年,郊區的農機水利志獲省水利電力廳優稿。1989年,漁業志在全省地市縣優稿競賽中獲二等獎。到1989年底,郊區志篇目五易其稿,基本定稿的篇目較為科學,在全市篇目評審會議上獲得好評。

修志期間,區志辦共舉辦5期修志教育訓練班,教育訓練主筆、資料員140餘人次;組織召開機關主筆和編輯人員參加的專業志評議讨論會60多次;收集整理文字資料800多萬字,彙編資料200萬字,圖照300餘幅;形成48 部專業志初稿,約11萬字。

1990年1月,開始總纂《長沙市郊區志》。經過試寫取得經驗,再調目、改寫專業志,送區志審稿小組審查,年底完成總纂定稿10篇。1991年,郊區志辦将原來24篇并為23篇,改寫定稿10篇,重寫2篇,完成總述初稿。1992年7月,完成第一部《長沙市郊區志》評審稿。1992年9月16日,郊區志評審會召開,省市上司、專家及各地修志同仁對《長沙市郊區志》給予了高度評價。1993年9月,《長沙市郊區志》定稿,成書60萬字。1994年7月内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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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長沙市郊區《區志》評審會召開,《區志》通過省、市志上司及專家學者的評審。

理論研讨

1991年3月初,在與省内其他城市郊區的工作交流中,關于郊區與縣(區)的記述範圍、區域變化、上限設定、機構不全、篇目設定等問題成了各郊區志辦的共同話題和困惑。長沙市郊區志辦為了解決郊區志要突出城郊型經濟特點和郊區地方特色的問題,倡導聯絡并得到省志辦市縣志指導處的支援,于5月中旬在長沙飯店舉辦湖南省郊區志研讨會,會期3天,會議主題是“如何修好郊區志”。參會的機關有湖南省地方志辦公室市縣志指導處、長沙市志辦、嶽陽市郊區志辦、邵陽市郊區志辦、湘潭市郊區志辦和長沙市郊區志辦。首創了全國郊區志理論研究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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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湖南城市郊區志研讨會在長沙市郊區召開。

會議由長沙市郊區主管副區長緻開幕詞,省志辦市縣志指導處處長及長沙市志辦主任均作了講話。會議除了集中發言還安排了分組讨論。長沙市郊區志辦選送了郊區志的漁業篇和3篇論文參與研讨,其中區志辦主任蘇恕忠所寫的《關于蔬菜生産的商品性農業》和《鄉鎮企業為城郊型經濟的主要支柱》2篇論文,得到與會省市上司和各地志辦同仁的肯定和好評,會後在省刊上發表。省志辦副主任胥亞也參會并作重要講話,他肯定了郊區志的地位,并就上述各地郊區志辦所遇的共同問題給予了解答。

特色亮點

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長沙市郊區志》自始至終得到郊區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1986年,區委、區政府将修志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第一時間成立郊區志編纂委員會,由郊委書記任編委會主任,人大主任、區長和一名政協副主席任副主任,政府辦主任肖澤民兼任區志辦主任,22個主要部門負責人任委員。編纂委員會多次召開會議,聽取修志工作彙報,郊委書記和區長就人員、經費等重要問題當場拍闆解決,給予修志工作充分保障。郊區志編纂時間跨度長,針對人員變化頻繁的情況,區委、區政府及時發文調整編委會,加強修志工作組織上司。

篇目設定“求特不求全”。城市郊區志既與縣市志不同,又有别于城市區志,可謂是介乎兩者之間,是以在篇目設定上既借鑒了縣市志、城市區志的基本架構,又突出了郊區的特點,主要表現就是“求特不求全”。一是地理志以建置為主,自然地理不求全;二是對郊區沒有獨立性的事物略記或不記,如郵電、風俗、方言等;三是下限時間或以外建立的機構和原市管工作略記或不記,如國土管理、标準計量、城建、城管,計劃管理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略帶;四沒有對資改造和對手工業改造的内容,因為郊區建置後,作為市政府派出機構,隻有管理農村的職能,城市居民和工商業都劃入市管;“三大”改造隻有農業社會主義改造。

志書内容翔實豐富。郊區志在記述各類事物時,能運用大量的史實和資料,反映事物發展變化和成敗得失。資料選取及編排科學合理,詳略适宜。如“經濟綜述”篇的“人民生活”一章,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郊區農民生活的背景資料,也有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農民生活慢慢改善的資料,還有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農民日益富裕、消費水準向高層次發展的資料,全面、系統展示出郊區農民向小康生活水準逐漸靠近的前景。

志書可讀性較強。郊區志諸多篇章的記述見事見物見人、有始有末、有面有點,可讀性強,容易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如“蔬菜”一章以事系人,有“白菜狀元”“冬瓜狀元”和其他生産能手的記述;“教育”篇有先進典型砂子塘國小的記述,既反映教師群體教學品質的提高,又反映特級教師個人探索“部件識字法”的事迹,既富有教育性,又增強了志書的可讀性。

突出城市郊區地方特色。在志書篇目設計和内容取舍上,注重展現城市郊區的地方特點。“總述”中單列一段,專門記述郊區的文物古迹、山川名勝,突出郊區優越的地理環境與曆史文化;“群衆團體”篇中,對大革命時期的農民運動進行詳細記述,突出城郊農民運動。在反映城市郊區特點和功能上,突出城郊型農業,打破縣志農業志的框框,将蔬菜列為種植業首章,養殖業以主要副食品生産項目生豬、奶牛、鮮魚設章;突出城郊型經濟的特點,郊區國營企業、集體企業不多,但鄉鎮企業十分發達,是以志書中将“鄉鎮企業”獨立成篇;突出郊區獨有事物,馬王堆漢墓舉世聞名,故從“古墓葬”一目中獨立出來成為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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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區融媒體中心記者李蕾 區檔案館

責編丨顔開 編輯丨符雅梅

值班副總編輯丨李蕾

總編輯丨熊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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