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城管怒砸市民貨車玻璃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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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5月17日的夜晚,王女士的兒子楊先生開着貨車,準備開開心心地去參加朋友的聚會。半路上有一位私家車不停地在公路上别楊先生的車。
随後楊先生把車靠邊停車,誰想一位穿着制服的城管認為楊先生的車裡裝了垃圾,要偷倒。
楊先生表示:車裡裝的隻是回收的廢品,而且都蓋着遮擋布,哪裡像垃圾了?
雙方發生争執,随後這位城管二話不說,就把貨車的前擋風玻璃給砸了!
楊先生的母親指責城管開私家車,沒有執法證,民警來到後并沒有給處理結果。
事件發生後迅速引發網友熱議
有網友購表示:真的不敢相信,除了震驚還是震驚,無法形容有多嚣張了
還有網友認為:不用工裝,不用執法證 ,意思誰都可以也可以去查車了?至少先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吧!以人為本!
還有網友表示:是不是夠判的了,危害公共安全罪。損壞私人财物
事後當地城管稱:不可能說24個小時都要穿着着制服開着公車執法吧。
此種說法網友并不買賬
有網友質疑如果是上班,你必須開公車穿制服持證上崗,如果不是上班時間,你有執法的權利嗎?
還有人為憑什麼砸人家的車,有什麼權利别人家的車?私家車費用怎麼報帳的?
沒多久當地再次發聲
涉事城管隊員并非公職人員,而是第三方服務公司聘用的員工。該員工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定和職業道德,将對其進行嚴肅處理,并停職調查。
網友表示:出了事,就第三方,第三方後面是哪裡。能不能換個說法?如果他不是公職人員,那就是冒充國家從業人員嫌疑。
對于此種說法王女士表示:我們決定不和解,走司法程式。
寫在最後
第三方人員有執法權嗎?為什麼會有第三方當執法人員?
我們得承認,城管的工作确實不容易,要維護城市的秩序,要確定市民的生活環境。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意執法,可以無視他人的權益。
如果每個城管都像這樣任性執法,那我們的城市會變成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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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創作挑戰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