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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後發視訊卻被對方報警?當事人:希望找到目擊者

作者:河南商報

頂端新聞記者 鄭旭

5月11日,遼甯大連的李先生在社交平台釋出視訊稱,其在大連星海遊樂場釣魚時,看見四人掉入海中,自己跳下去施救,成功救起三女一男。

幾天後,有自稱是“被救者”的網友在李先生評論區留言反駁視訊内容,表示并非四人掉海裡,而是兩人。同時,該網友稱李先生并沒有拉她上岸,要求删視訊。

最後,“被救者”選擇報警,李先生也去警方做了筆錄,但相關案件警方還未有最終定性,李先生希望能夠找到目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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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救還是被施救?

頂端新聞記者注意到,李先生和網傳“掉海”的網友主要争議點在于是否有進行施救,以及視訊的真實性問題。

據李先生的回憶,他當時在大連星海遊樂場夜釣,彼時已經11點多,在拍視訊給朋友的間隙,他意外發現了落水者。

在李先生釋出的視訊裡,可以看到一名身着熒光衣服的人正嘗試把另一名海浪中的人員拉拽上岸,現場伴有不斷的尖叫聲。

李先生稱,當時他一共看到四個人,其中有個男子趴在石頭上都不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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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釋出的視訊是如此配文的:去星海遊樂場釣魚,看見四個人掉海裡了,沒人下去救,我跳下去救了三女一男。雖然身上濕了,不過開心,誰讓我是路亞人呢。

李先生告訴頂端新聞記者,把人救上來以後,還有人說了謝謝,随後四人就離開了。

事情的轉折發生在李先生“救人”的幾天後。有疑似“被救者”的網友在李先生視訊下發聲稱,自己并非跳海而是不小心被浪沖下去。該網友指出,自己被浪沖下後,兩個女性朋友很急去拉,邊拉邊呼救。同時,該網友否認李先生救過人,稱自己是被浪推上岸的,加朋友拖拽才成功脫險。

另據媒體報道,李先生還提供了另一張私信的截圖,一名疑似“被救者”在對話中質疑李先生并未施救,卻發視訊“炫耀”的做法欠妥。

對話中這名私信者稱:“不是四個人跳海,是一男一女吵架,我和我姐下去救人,你什麼時候來拉我們了。”并要求李先生更正或删除視訊,否則會走法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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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頂端新聞記者注意到,雙方對于落水的情形描述并不一緻,頂端新聞記者也嘗試私信釋出留言的“被救者”和其朋友,但均未回應。

李先生表示,當時隻是有一名女子靠近防波堤位置相對安全,現場也聽了呼救聲,落水的其他人員也是他和那相對安全的女子共同施救的。不過在李先生看來,那就是四人落水,從他的視角而言說自己救了四個人并無問題。

5月15日,李先生又釋出視訊複盤了事發經過。他再次來到事發現場,還原了當時四名落水者的具體位置和自己“施救”的全過程。

李先生在多個相關視訊中留言,希望能有當時其他圍觀群衆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确實救了人。

“被救者”報警後:釋出救人視訊是否合适?

5月14日,李先生釋出視訊稱,自己接到大連市警察局星海灣分局電話,并且已經到派出所做了筆錄。

李先生告訴頂端新聞記者,他并不知道是因為什麼事情報警。但據評論區自稱“被救者”網友的表述,報警是因為李先生說是四人掉到海裡,并且李先生拒絕删除視訊。

李先生告訴頂端新聞記者,他接到私信時對方曾說會報警或者走訴訟,如今他已經去警方那邊說明了情況,他有理由相信對方可能會起訴。但李先生目前尚未接到任何法院的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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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曾經問我要不要調解,但我拒絕了。”李先生說。

5月17日,頂端新聞記者撥打大連市警察局星海灣分局電話,從業人員表示案件不便對外透露,具體可以關注官方消息。

随後,記者也撥打了事發當晚附近兩家餐廳的電話,但從業人員均表示,當時都在店裡,并沒有人看到李先生救人的過程。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告訴頂端新聞記者,如果視訊是真的,被救者也是真的,那麼被救者要求李先生删除視訊确有一定的合理之處。“本事件之是以産生争議,是因為施救者和被救者對實際情況存在不同看法,以緻産生沖突。”

付建表示,救人者釋出的視訊如果展現了被救者的面部資訊或其他可識别出個人的資訊,那麼會涉及肖像權和隐私權問題,除此之外,被救者的心理和可能産生的社會影響也需考慮到,由于救人者釋出視訊未經過被救人同意,原則上其應當在公衆平台上删去,視訊原件仍然可以儲存,作為後續處理糾紛的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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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付建認為,從目前公開的消息來看,事件發生時處于夜晚,情況緊急,對被救人數産生誤解符合常理,救人者釋出視訊是為分享,主觀并無惡意,但若與實際事實存在不符之處,救人者應對文案進行修改,以免産生争議和法律問題。

付建建議,在救助他人時用視訊記錄,一是應當注意尊重他人隐私和肖像,在未經同意時不擅自向外釋出,且釋出時應對人物進行模糊化處理;二是還原事實原貌,不加工、剪輯,誤導他人;三是儲存好視訊原件,當發生争議時可以作為證據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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