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男子酒駕身亡,同飲的五個人總共賠償了近15塊錢,其中的一個,同飲的人竟然是當天那個時候才認識的,結果他也要賠錢,真的是冤大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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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的一個男子黃帥因為酒後這樣全不幸身亡了于是他的家屬把當天和他一起喝一起吃的那五個人一起告上了法庭。
資料來源,齊魯晚報。
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對這一起因為酒駕身亡的事件進行了宣判判決糾五名一起和死者同飲同吃的同飲者總共賠償将近15萬塊錢。
5個人總共賠償15萬,那就是一個人賠償将近三萬塊錢了。
三萬塊錢就當是買一個教訓呗。
王帥的家屬認為雖然王帥本人對這個事故負有主要的責任但是他的這五個朋友作為當晚的同飲者沒有起到勸阻黃碩酒後駕車這一事實是以他們也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當天王帥和這五個被告一起吃吃喝喝,雙方之間就形成了一種特定關系,并産生合理信賴,是以這五名被告應該從善良理性的角度,履行相關照顧和保護的義務。
是以,法院認為王帥,自己本人要承擔85%的責任,另外這五名的被告要承擔15%的次任。
其中一名的酒肉朋友,更是當天晚上才認識的死者王帥的,你說冤不冤枉?
交友需謹慎!這樣無論是說王朔也好說他的這五位朋友也好。酒後駕車,首先是自己違反了法規,如果自己有法律意識的人,是不會去找什麼賴别人的邏輯的。感覺判斷五個人要賠款,是,可能出于法官對于這個死者的同情的。
但是,我們通常去喝酒的時候,最讨厭的就是酒桌上的那句話,你不喝就是不給我面子!
其實作在有這個交通法規就是最好的了,如果抓到了酒駕的話,就有相應的處罰,這真的是一個非常好的借口,在平常,人家叫你吃叫你喝,你一個借口說不行,我要開車。
隻是自己有沒有意識到這樣的一個原理呢?自己有沒有為自己着想,有沒有為自己的家人着想,更加有沒有為着自己的朋友着想呢?#頭條創作挑戰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