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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已“箭在弦上”!

作者:風之社會

核心觀點:

一方面,目前分布式光伏進入一個怪圈:元件成本下降→LCOE下降,理論收益提高→非技術成本、配置電化學儲能成本增加→實際總成本基本不變→實際LCOE、項目收益基本不變。即:技術進步成果流入非技術成本。

另一方面,超過10省部分月份銷售電價的中午時段執行谷電,分布式光伏面臨未來綜合電價下降的風險。

是以,支援分布式光伏盡快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通過市場尋找最經濟的靈活性資源而不是簡單配儲,通過電價機制釋放需求側潛力。

在進市場過程中要注意兩個問題:

1)新老劃段:差別存量電站與增量電站,新項目新政策、老項目老政策;

2)分類施策:自然人投資的220V/380V的戶用光伏項目,涉及民生,應與居民用電同等條件考慮,收購、上網電價仍由電網公司兜底。

3)完善配套機制。

截止到2023年底,國内分布式光伏裝機已經達到254GW,占全國電力總裝機9%;部分省份,如浙江、安徽、河南、江蘇等,分布式光伏裝機規模已經占到本省全部電力裝機20%!随着分布式光伏項目規模、占比的不斷提高,分布式光伏進入電力市場的聲音越來越大!

個人認為,分布式光伏進入電力交易市場已是“箭在弦上”!

一、“配儲+非技術成本”or“市場化交易”?

1元件成本下降的收益被非技術成本吞噬!

2023年下半年以來,國内光伏元件價格大幅下降。根據第三方咨詢機構Infolink的統計資料,目前的光伏元件價格與2022年同期比,下降1.08元/W;與2023年同期相比,下降0.84元/W。具體如下圖所示。

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已“箭在弦上”!

資料來源:Infolink

圖:2022.1~2024.3年光伏元件價格走勢圖

按常理,元件價格大幅下降,必然帶來光伏的度電成本明顯下降,項目收益提高。然而,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1)市場開發費用提高

項目理論收益的提高,導緻市場競争異常激烈!投資商為獲得項目,不得不支付更高的市場開發費用、接受更加苛刻的條件。據某企業介紹,由于光伏元件降價,戶用光伏項目的開發費已經從年初的0.6~0.7元/W增長到1~1.5元/W。

2)地方政府訴求增加

除市場開發費之外,各地政府在分布式光伏項目招标時也會提出投資配套、繳納鄉村振興資金等、電費收益分成等各類要求。例如,某地200MW分布式光伏招标,要求中标企業引入3億元産業項目、縣政府參與項目(包括“碳減排”交易等)各項收益。

最終結果是,由于這些非技術成本的提高,光伏系統成本的下降,并未帶來項目總承包的項目;光伏行業的技術進步成果,大部分流入非技術成本。這對行業的健康發展非常不利。

2分布式光伏配儲呼聲漸高!

随着分布式光伏占比的提高,電網缺少靈活性調節資源,為了提高分布式光伏的滲透率,配儲的呼聲漸高!(詳見《15地分布式光伏配儲政策彙總》)

1)配儲不斷吞噬元件降價的收益

目前,全國各省的地面光伏電站幾乎都需要配置電化學儲能,且儲能配比也日益增長。從最初的10%、2小時,到目前有要求50%、2小時,配儲帶來的成本壓力日益增加,也吞噬掉大部分元件價格下降帶來的收益。

2023年以來,全國至少14省出台了省級或縣市級的分布式光伏管理辦法近30個,大多數政策均提到了“配置電化學儲能”。目前,各省均為鼓勵配置,尚未強制配置。然而,一旦分布式光伏配儲,也一定會面臨地面電站配儲相同的問題,即:配儲比例将會越來越高,吞噬掉大部分元件價格下降帶來的收益!

2)分布式配儲問題更多

除此之外,分布式光伏配儲還面臨一些額外的問題。例如:

分布式光伏規模小,儲能的規模小、造價高,且難以排程;布局分散,難于運維管理;由于排程難、運維管理難,後期在調峰調頻上很難真正發揮作用。

另一方面,分布式光伏配儲,是在380V側配,還是在10kV側配?由誰來投資?後期由誰運維管理?都存在諸多問題。

同時,在多地分布式配儲的實踐中發現,目前規模小的工商業儲能,由于缺乏标準,無法向電網售電。即,儲能電量可以自用,但不能賣給電網!對于工商業園區内儲能項目尚可以自用,但對于戶用光伏項目,儲能電量無法上網,就無法真正實行配儲!

3)分布式的調節手段更多

實際上,可以幫助分布式消納的靈活性資源,不僅僅有電化學儲能。相對于地面電站,分布式光伏可以更好的利用來自于使用者側的響應。分布式光伏就在負荷側,負荷側的需求調整靈活性更大。隻要有合理的電價機制,電動車充電、洗衣機開停等等,都可以成為分布式光伏的“調峰資源”!

山東自2023年1月開始執行中午谷段電價,經過一年實踐發現,大量靈活性負荷轉移到中午。根據大衆日報的報道,2023年山東執行動态分時電價的工商業使用者63.33萬戶午間新能源消納空間增加約350萬千瓦,晚高峰轉移用電負荷約200萬千瓦,為單個企業最大節省電費1800萬元。

該政策實作了“三利”的效果。

一利,有利于新能源消納:通過價格信号引導使用者削峰填谷,光伏大發的午間新能源消納空間增加約350萬千瓦。

二利,減少備用容量:晚高峰時段(高電價時段)用電負荷減少了大約200萬千瓦,移峰效果非常明顯,相當于兩座泰山抽水蓄能電站。

三利,使用者節省電費:午間光伏大發的時段(低電價時段)用電量增加,晚高峰時段(高電價時段)用電量減少,為單個企業最大節省電費1800萬元。

(詳見《山東:午間新增3.5GW光伏消納空間!》)

3小結

從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分布式光伏進入一個怪圈:

元件成本下降→LCOE下降,理論收益提高→非技術成本、配置電化學儲能成本增加→總成本基本回歸元件降價前水準→實際LCOE不變

補貼時代,往往是通過下排程電補貼來平衡成本下降帶來的收益提高,打破怪圈;

平價上網時代,需要分布式光伏進入電力市場,通過真正的交易價格來實作這一目标。

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已“箭在弦上”!

二、大部分光伏電量實際上已經入市

1地面光伏電站參與交易比例已經很高

根據國家電網、國家能源局資料,全國新能源電量參與市場化交易比例快速增長,2023年已經達到47.3%,如下表所示。

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已“箭在弦上”!

參與上述交易的,均為大型風電、光伏項目。可見,地面光伏電站參與市場化交易的比例已經很高。

2工商業分布式光伏事實上已經入市

近兩年,國内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基本采取“自發自用、餘電上網”的模式,80%以上的發電量自用。是以,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的電價,基本與用電戶的用電電價綁定。

2022年以來,大陸的大工業、工商業項目全部參與市場化交易,即使用者的用電電價就是市場化交易後的價格。是以,與使用者電價綁定的工商業項目電價,其實也被動的參與了市場化交易。

是以,多省使用者執行峰谷電價,尤其是中午執行谷段電價,對分布式光伏項目收益影響很大。從這個角度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事實上已經入市。

3分布式光伏項目具備參與市場化交易的基礎

由于分布式光伏項目在使用者側,對标的是使用者的用電電價,即電網的銷售電價。

銷售電價除了電網從發電企業采購的“上網電價”外,還包含電網公司的輸配電成本、容量電價分攤、政府性基金、輔助服務費攤銷、電網合理利潤等,一般要3毛錢以上。以山東為例,即使深谷電價,也是在3毛以上。

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已“箭在弦上”!

在1元/W的元件價格下,如果不考慮非技術成本、配儲成本,分布式光伏項目的造價可以控制在2.5元/W~3元/W之間。

總投資在2.5元/W~3元/W之間,按照30%資本金,5%的融資成本,1100~1300小時的發電量情況下,要獲得全投資6%的收益率,反算電價約為0.18~0.24元/度。

是以,如果不考慮非技術成本,在現有的造價下,光伏發電量參與市場化交易具有競争力。

4戶用光伏市場化參與度最低,受影響最大

目前,大陸的戶用光伏基本采用全額上網的方式,電網以當地的煤電基準價進行收購,是各類光伏項目中,參與市場化交易程度最低的,也是全面市場化後,受影響最大的一類項目。

是以,對于不同類型的戶用項目應采取不同的政策。

自然人投資的220V/380V的戶用光伏項目,涉及民生,應與居民用電同等條件考慮,收購、上網電價仍由電網公司兜底;以減少對市場的沖擊。

三、結語

1前文分析的主要結論

1、分布式光伏在許多省份占比已經很高,電力系統需要靈活性資源快速增長與之配合。相對于配置電化學儲能,參與市場化交易,是發掘最經濟靈活性資源的有效措施。

2、元件價格下降使光伏項目承擔越來越高昂的非技術成本,通過市場化手段發現真正的電力價值,是消除越來越高非技術成本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市場回歸理性。

3、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已經收到市場化交易的影響,實際上已經被動參與交易;分布式全面進市場,受影響最大的是戶用光伏項目。

2分布式光伏進市場的兩個問題

1)存量與增量的問題

對于存量電站,國家發改委之前出的電價檔案一緻強調:原則上20年電價不變!

而且,光伏的度電成本基本由初始投資決定。如果在項目執行過程中突然改變政策,容易影響政府政策信譽,造成行業信心崩塌,對行業發展非常不利。

是以,建議對存量電站采取托底電價。一旦某省的市場化平均電價低于煤電基準價,對于內插補點部分,采取場外資金(如綠證收益)補貼,或者在下一個月的大工業、工商業電費中分攤。

按照2030年前新能源全部入市的節奏,利用5~7年的時間,逐漸減少存量電站的托底小時數,保證項目在投資回收期之後入市,盡量減少入市對存量電站的沖擊。

2)不同類型項目采取不同政策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投資人為企業,抗風險能力強,可以根據各省的情況逐漸入市;

自然人投資的220V/380V的戶用光伏項目,涉及民生,應與居民用電同等條件考慮,收購、上網電價仍由電網公司兜底。

企業投資的戶用光伏項目,已經有許多省份按照工商業分布式項目管理,也可以采取與工商業光伏相同的入市政策。

3)配套機制的建設

分布式光伏進入電力市場的前提是有與之相适應的配套措施。最重要的一項就是:如何實作綠色價值。

未來,分布式光伏的獲得電價=電能量價格(交易電價)+綠電價值-系統成本(輔助服務費等)

然而,從2017年下半年以來,大陸一共銷售了6135萬個,即相當于613億度電産生的綠證,這與新能源的發電量是數量級的差異,95%以上的綠色無綠證銷售收入。如何保障所有參與交易的綠電都實作綠色價值,是分布式光伏進市場的重要保障!

文章來源:智彙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