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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專題十七丨高新技術企業優惠①

作者:廈門稅務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必須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産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為了進一步支援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國家出台了許多扶持政策,下面由小編帶您了解彙算清繳中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相關知識吧~

一、政策概述

(一)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二)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内在2008年1月1日 (含)之後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産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号)

(三)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政策依據:

1.《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财稅〔2018〕76号)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彌補年限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5号)

(四)以境内、境外全部生産經營活動有關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總收入、銷售收入總額、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等名額申請并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來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對其來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計算境外抵免限額時,可按照15%的優惠稅率計算境内外應納稅總額。

政策依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境外所得适用稅率及稅收抵免問題的通知》(财稅〔2011〕47号)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專題十七丨高新技術企業優惠①

二、常見問題

高新技術企業在政策享受過程中

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

一起來看看!

01、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哪些條件?

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 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産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援作用的知識産權的所有權;

(三) 對企業主要産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援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四)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 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内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 近一年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 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内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品質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02、何時可以享受優惠?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

03、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如何辦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釋出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規定: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注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起申報享受優惠;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别、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

主要留存備查資料:

高新技術企業低稅率優惠

1.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料;

3.知識産權相關材料;

4.年度主要産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援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範圍的說明,高新技術産品(服務)及對應收入資料;

5.年度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證明材料;

6.當年和前兩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及占同期銷售收入比例、研發費用管理資料以及研發費用輔助賬,研發費用結構明細表。

經濟特區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兩免三減半”優惠

1.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料;

3.知識産權相關材料;

4.年度主要産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援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範圍的說明,高新技術産品(服務)及對應收入資料;

5.年度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證明材料;

6.當年和前兩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及占同期銷售收入比例、研發費用管理資料以及研發費用輔助賬,研發費用結構明細表;

7.新辦企業取得第一筆生産經營收入憑證(原始憑證及賬務處理憑證);

8.區内區外所得的核算資料。

04、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如何辦理?

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05、經濟特區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區外取得的所得能否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

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内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同時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以外的地區從事生産經營的,應當單獨計算其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内取得的所得,并合理分攤企業的期間費用;沒有單獨計算的,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06、延長虧損結轉年限,具備資格年度怎麼确定?

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注明的有效期所屬年度,确定其具備資格年度。

【例】某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注明發證時間為2018年9月17日,有效期3年。根據相關政策規定,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為具備資格年度。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專題十七丨高新技術企業優惠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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