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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圖:市場之敵?

作者:經濟觀察報
柏拉圖:市場之敵?

陳永偉/文 在西方哲學史上,柏拉圖(Plato)是一座繞不過去的高山,後世哲學的所有重要思想,幾乎都可以在他那兒找到源頭。英國哲學家懷特海(AlfredWhitehead)在論及柏拉圖時曾說“兩千五百年的西方哲學不過是柏拉圖哲學的一系列注腳而已”。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偉大的哲人,在經濟學界的口碑卻似乎不太好。很多學者對他的印象是:主張政府幹預,對市場機制則不甚友好。比如,米塞斯(LudwigvonMises)曾認為柏拉圖是自由市場的敵人和經濟學的反對者;哈耶克(FriedrichvonHayek)将柏拉圖稱為“極權主義的理論家”,羅斯巴德(MurrayRothbard)将柏拉圖的名作《理想國》稱為“極權主義的經典辯護”;而熊彼特(JosephSchumpeter)則更是暗示其經濟政策有法西斯主義的傾向。

那麼,柏拉圖真的是反市場的嗎?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對柏拉圖的生平及其經濟觀點有一個初步的了解。

柏拉圖的生平

柏拉圖的原名是亞裡斯多克勒斯(Aristokles),其原意是“最為著名”。我們更為熟悉的“柏拉圖”則是個綽号,關于它的含義有兩種解讀:一種觀點認為它是“大塊頭”之意,用來形容柏拉圖身形的高大;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它是“平坦”之意,用來形容其前額的寬闊。

根據古羅馬時期的哲學史家第歐尼根·拉爾修(DiogenesLaertius)所寫的《名哲言行錄》,柏拉圖出生在第88屆奧運會期間,薩爾格利翁月的第七天——這天正好也是傳說中太陽神阿波羅的生日。照此推算,柏拉圖應生于公元前427年的5月7日。在柏拉圖的整個童年時代,雅典都在和斯巴達交戰。這場戰争就是曆史上著名的伯羅奔尼撒戰争。

柏拉圖的家世十分顯赫。其父親阿裡斯頓(Ariston)的譜系可以追溯到雅典最後一位君王科德魯斯(Co-drus),而其母親珀裡珂提恩(Peric-tione)則是著名政治家梭倫(Solon)的同族後裔。他的兩位舅舅克裡底亞(Critias)和卡爾米德(Charmides)都曾是雅典的風雲人物,尤其是卡爾米德,曾被蘇格拉底盛贊為年輕人中最傑出、最明智的。後來,他們還成了“三十僭主”的領袖。

年輕時的柏拉圖身強力壯,曾跟從著名的角鬥士阿裡斯道學習體操,并曾在運動會上與人比試摔跤。據說,“柏拉圖”這個綽号就是阿裡斯道所賜。在“野蠻其體魄”的同時,柏拉圖也沒有忘記“文明其精神”。少年時期的他曾醉心于繪畫和作詩,尤其喜歡寫抒情詩和悲劇,并潛心研讀過畢達哥拉斯和赫拉克利特的哲學。不過,當他在狄俄尼索斯劇院門外聽了蘇格拉底的講話後,就把自己過去的詩稿投進了火堆,轉而成了蘇格拉底的學生和追随者。關于柏拉圖拜師蘇格拉底,還有一個傳說:據說,蘇格拉底曾夢見一隻天鵝飛入自己懷中,盤桓許久,随後長鳴一聲,展翅高飛而去。第二天,就遇到了柏拉圖來登門拜師。

柏拉圖在蘇格拉底身邊形影不離地學習了整整八年。在耳濡目染之下,他學到了很多知識,更學會了蘇格拉底思考問題的方法。正當他憧憬着用自己學到的一切大展一番身手時,雅典的政局卻迎來了驚天巨變。公元前404年,持續了28年的伯羅奔尼撒戰争以雅典的失敗而告終。在雅典城内,“三十僭主”推翻了民主政治,組織起了一個對外向斯巴達屈膝,對内卻殘酷鎮壓公民的傀儡政府。據說,在“三十僭主”統治時期,被他們殺害的雅典人數就超過了伯羅奔尼撒戰争後期雅典人死亡數量的總和。

當時,“三十僭主”的領袖,就是柏拉圖的兩位舅舅克裡底亞和卡爾米德。兩位舅舅非常了解柏拉圖的才華,因而在掌權之後馬上向他抛出了橄榄枝,希望他也加入統治集團。不過,柏拉圖并不認同這兩位舅舅的行為,立即拒絕了這個要求。事實證明,他的這個選擇是對的,僅僅幾個月後,“三十僭主”就被雅典公民推翻了,克裡底亞和卡爾米德都在混亂中被殺死。可以想象,如果當初柏拉圖接受了他們的邀請,那他作為僭主同黨,即使不死于亂軍之中,恐怕也難逃雅典人的秋後算賬。“三十僭主”被推翻後,民主派又重新掌了權。由于克裡底亞和卡爾米德都曾追随蘇格拉底學習,是以很快就有人以亵渎神明、毒害青年等罪名對蘇格拉底提起了起訴。公元前399年初夏,由500雅典人組成的陪審團對蘇格拉底進行了公開的審判。盡管蘇格拉底非常雄辯地為自己進行了辯護,但最終陪審團以360票比140票判處了其死刑。雖然在判決之後,蘇格拉底完全有機會逃走,但他并沒有這麼做,而是在和朋友們暢談了一番哲學之後,毅然将手中的鸩酒一飲而盡。作為弟子,柏拉圖很可能目睹了其恩師受審和自殺的場景,這對他的觸動很大。後來,他一直不太信任民主體制,根源可能就在于此。

蘇格拉底死後,柏拉圖由于害怕遭受牽連而離開了雅典。此後,他先後遊曆了希臘本土,以及意大利、埃及等地。直到十多年之後,已過不惑之年的柏拉圖才結束了漂泊,回到了雅典。

重回故鄉之後,柏拉圖在雅典城外的阿卡米德(Akadcmos)園林開辦了學園,并開始開班授徒。相比于幾年前的颠沛流離,柏拉圖在學園的日子可謂分外甯靜。在學園中,柏拉圖一邊和學生探讨哲學問題,一邊進行創作。幾年之中,就寫成了多部重量級的哲學著作。他著名的“哲學家王”思想也是在這期間形成的。

就在柏拉圖以為自己的餘生将這麼平淡地度過之時,他卻意外卷入了一場風波。好友狄翁(Dion)來信邀請他前往城邦叙拉古(Syracusa)擔任僭主狄奧尼修斯一世(DionysiusI)的顧問。柏拉圖認為這是施展自己政治抱負的良好機會,于是欣然前往,卻遭受冷遇,悻悻而回。在此之後,柏拉圖又兩次應邀通路叙拉古,但都難得重用。他甚至還因卷入了狄翁和狄奧尼修斯二世(DionysiusII)的權力糾紛,差點被賣為奴隸。

從叙拉古回國之後,柏拉圖的政治理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雖然他依然相信“哲學家王”統治是最理想的,但他也認識到這種理想的情況可能很難真實實作。因而,在晚期,他開始更強調法律在政治中的作用。

公元前347年,柏拉圖受邀參加一位朋友的婚禮。當衆人沉浸于狂歡之時,這位年逾八旬的老人卻退到屋中的安靜角落,躺在一把睡椅上安然睡去。當人們試圖叫醒他時,卻發現他早已在夢中悄然辭世。

善、正義與幸福

現在我們來讨論柏拉圖的經濟思想。一般來說,一位學者在建構自己的經濟理論時,都會有一個邏輯的出發點。比如,古典經濟學家們習慣于從“價值”(Value)出發讨論問題,而新古典經濟學家們則更傾向于從“效用”(Utility)出發去建構自己的體系。一旦有了這樣一個出發點,後續的分析就可以轉化為一個優化的問題。

柏拉圖讨論經濟問題的出發點是什麼呢?在我看來,是“幸福”(Eudai-monia)。在希臘語中,“幸福”指的是一種心靈處于和諧狀态時的積極感受。如何獲得這種感受呢?這要求靈魂的各部分可以按照正義的标準各安其分。

在《理想國》中,柏拉圖認為人的靈魂由三個部分——欲望、激情和理智。其中,欲望是“人們用以感覺愛、餓、渴等等物欲之騷動”的部分;激情是“我們借以發怒的那個東西”;而理性則是“用于思考推理的部分”。如果這三個部分不能各安其分,靈魂就不可能和諧。比如,如果欲望過度,人就會沉迷享樂,走向深淵;而如果激情過度,人就難以平靜。因而,唯有讓這三個部分彼此友好和諧,心靈的和諧才能實作,人才可能達到幸福。

那麼,人們如何才能讓靈魂的各部分歸于和諧呢?其要旨就在于擁有“善”的理念。

我們知道,柏拉圖的哲學體系是以“理念”(Idea)為核心的。在他看來,世間的萬物都是對其自身“理念”的摹寫。比如,我們之是以說一個物體是桌子,就因為它摹寫了桌子的理念;之是以說一個圖形是圓,就因為它摹寫了圓的理念。我們說一個行為是善的,也是因為它摹寫了善的理念。

在柏拉圖看來,正是因為有了善的理念,才讓現實中的各種美德有了存在的可能,人的理智也才會有能力去克制欲望和激情的紛擾,才能讓行為正義,進而才可能達到幸福的狀态。從這個意義上講,人們要實作幸福,就必須擁有善的理念。而要做到這一點,人們就必須接受教育,進而讓自己的靈魂可以回憶起關于善的理念的知識。

柏拉圖認為,隻有當擁有了善的理念後,真正的幸福才可能實作。在《理想國》的第九章,他曾經詳細闡述過這個觀點。他借蘇格拉底之口,将人的快樂分為了三種:第一種是獲得了金錢和利益,滿足了肉體的欲望後的快樂;第二種是得到了優越、勝利和名譽之後的快樂;第三種則是擁有了“善”的理念之後的快樂。他指出,前兩種快樂都是短暫且易逝的,隻有第三種快樂才是真實而恒久的,才是真正的幸福。對于一個理智的人而言,就不應該去追求那些短暫的快樂,而應該把對善的理念的追求作為自己的目标。

柏拉圖關于經濟問題的看法,都是從追求和踐行善的理念,借以實作幸福的角度出發展開的。以對于财富的态度為例。在《理想國》中,他曾借老者克法洛斯之口表示:“擁有财富能大大幫助一個人不欺騙任何人(即使是無意地欺騙)或對他不忠實,不虧欠神任何祭祀或虧欠人任何錢财。”從這個角度看,他肯定财富作為追尋幸福的工具的價值。不過,工具畢竟隻是工具,如果誤将它作為追求的目标,就反而會導緻人陷入迷失,因而柏拉圖認為,對于财富的欲望應當予以節制。關于這一點,他在《法律篇》中作了更為清晰的闡述。他指出:“追求金錢必須限制在美德的範圍之内。”确切說,它需要擺在對靈魂和身體的追求之後。

分工和市場

柏拉圖的經濟觀點中,有關分工的讨論是最值得重視的。在《理想國》的第二卷,柏拉圖曾借蘇格拉底和阿德曼托斯的對話指出,要建立一個城邦,首先需要有糧食、住房、衣物等物質資料的保證。要準備這一切,可以有兩種可選的方案:一種是進行分工,由農民專門生産糧食、工匠專門造房、紡織勞工專門生産衣服;另一種則是讓所有城邦公民都自行生産這些物品,用一部分時間種糧,一部分時間蓋房,一部分時間做衣服。柏拉圖選擇的是第一種方案。他指出:“隻要每個人在恰當的時候幹适合他性格的工作,放棄其他的事情,專搞一行,這樣就會使每種東西生産得又多又好。”如果用現代經濟學的術語表述他的觀點:就是分工可以促進生産效率的增進。

這裡,我們可以将柏拉圖的分工觀點和亞當·斯密的分工觀點進行一些對比。在柏拉圖看來,分工的原因在于人在能力和偏好上的自然差别,而分工的效率也來自讓每個人都幹了适合他幹的事。容易看到,這個觀點其實是其哲學觀點的推論。在柏拉圖看來,城邦作為一個幫助人們追求正義和幸福的實體,其本身就是一個“大寫的人”。既然個人的正義和幸福要求靈魂各部分的各安其分,那麼城邦的正義和幸福當然也要求其所有成員的各安其份。而斯密關于分工問題的讨論則不一樣。在他看來,分工的起源是人們進行交換的傾向。而随着分工的進行,人從事某一工作的技能将會内生地得到提升。從這個意義上看,柏拉圖的分工觀其實是一個靜态的觀點,而斯密的分工規則是動态的。

既然有了分工,那麼如何在城邦内部進行産品的交換和配置設定就成了一個問題。顯然,這可以采用市場,也可以采用計劃。對這個問題,柏拉圖在《理想國》中借阿德曼托斯之口給出了幹脆的回答:“交換顯然是用買和賣的辦法。”也就是說,他選擇了市場方案。從這個角度看,柏拉圖并不像很多學者認為的那樣,是一個反對市場的人。

在肯定市場的價值後,柏拉圖還後續讨論了很多支撐市場發展的要素。比如,他指出需要有貨币,要有專門的商人,以及專門為商人服務的人。這裡需要插幾句的是:柏拉圖關于貨币的觀點非常超前。在他看來,貨币的本質是一種“交換的媒介”(tokenforpurposesofexchange),它不必由金銀構成,而隻需要用某種城邦内部公認的媒體來充當就可以了。在後來的《法律篇》中,他更是建議在城邦内部停用金銀進行交易,僅将金銀用于城邦之間的交易。很顯然,這種觀點已經十分接近現代經濟學對于法定貨币的了解。

此外,柏拉圖還對分工和市場的擴充進行了演繹。他指出:起初,城邦隻由少數的成員構成,這樣的生産和交換水準隻能讓城邦成員滿足基本的生活水準。這樣的城邦隻能被稱為“豬的城邦”。此後,由于人們的需求不斷擴充,越來越多不同分工的生産者将會進入城邦,他們都會在市場上交換他們的産出,這時人們就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奢侈品,也會産生更多的欲望,而城邦也随之發展成為“發高燒的城邦”。雖然從用詞上我們就不難看出柏拉圖對上述這兩類城邦形态都持有貶義,但他的描述卻已經很好地描述出了市場規模和分工深度之間的互相促進關系,這和後來斯密在《國富論》中的叙述有異曲同工之妙。

城邦的結構

通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到,僅具有經濟職能的城邦形态完全可以通過一種市場的自發力量來實作。但這顯然是不夠的。柏拉圖進一步進行了演繹:随着人的欲望不斷地膨脹,城邦就需要從鄰近的城邦那裡去争奪資源,同時抵禦鄰邦的入侵。這樣,城邦就需要引入一個專門的“護衛者”階層。

相比于生産者,護衛者需要有特殊的品質。他們需要有溫和與剛烈的雙重個性——對于他守護的城邦居民,他需要溫和;而對于敵人,他們則需要剛烈。此外,他們還需要有一套更高的道德品質,不能追求奢侈和享受,而要甘于簡單和質樸。顯然,要達到這一切,他們就需要經過一整套完整的教育。這套教育将包括最初的軍事訓練和基本技藝的教育訓練,直到後來的辯證法和哲學等的學習,其目的除了訓練護衛者的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激發出他們的道德品質。

在護衛者階層中,将有一部分具有最高理智和德行的人脫穎而出。在柏拉圖看來,他們就應該成為城邦的統治者,也就是所謂的“哲學家王”(Philoso-pherKing)。作為城邦權力的掌握者,他們将制定城邦的規則、規劃城邦的發展,進而保證城邦的正義,讓全體城邦成員獲得最大的幸福。

容易看到,柏拉圖關于國家結構的推導,其實就是将其分工理論應用到了非經濟部門。馬克思曾指出,“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分工被說成是國家的構成原則”,這個觀察可謂切中要害。

和對于經濟領域分工的分析一樣,柏拉圖認為人們究竟應該在城邦中扮演怎樣的角色,都是由其自身的特質決定的。對此,他用了一個很有名的比喻:神創造人時,在一些人身上加入了黃金,這類人善于利用理性,适合成為統治者;在一些人身上加入了白銀,這類人勇敢善戰,适合成為護衛者;另一些人身上則被加入了鐵,這類人充滿感情和欲望,适合成為生産者。

長久以來,柏拉圖的這個觀點一直遭受人們的诟病,認為這是倡導血統論或遺傳決定論,反對社會的正常流動。但其實這個觀點似乎是值得商榷的。一方面,柏拉圖并沒有将人的特質和血統等同起來。他明确指出,“雖則父子天賦相承,有時不免金父生銀子,銀父生金子”。一旦發生了這種情況,就要把人重新放到适合他的位置上去。由此可以看出,柏拉圖其實支援社會的流動,隻不過主張流動應當以特質為根據。另一方面,現實中每個人的先天特質有所差異,但這些資訊并不能直接被社會上的人認識到。要識别個人在特質上的差異,必須依靠某些甄别機制。容易看到,柏拉圖所倡導的漫長教育和曆練除了在幫助人們獲得技能之外,也在相當程度上扮演了甄别機制的角色。事實上,在他眼中“哲學家王”就必須通過這個機制充分證明自己,才能成為真正的統治者。

财産制度

在很多的作品當中,柏拉圖被描述為主張廢除私有财産,實行财産公有。但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實際上,在《理想國》中,柏拉圖僅對統治階層(包括守衛者和“哲學家王”)提出了以上要求,他們隻是整個城邦人口的一小部分。而對于更大部分的生産者,他并沒有要求他們放棄私有财産。

柏拉圖指出,如果擁有私有财産,統治者們将會熱衷于追求私利,而不關心城邦大衆的利益,甚至從維護人們利益的盟友蛻變為人民的“敵人和暴君”。另外,他還指出,城邦統治者的心靈實際上已經從神那兒得到了金銀,是以無需再擁有世間的金銀。這個說法看似迷信而荒謬,但從精神上看,它其實和現代國家中要求公職人員不得經營有利益相關産業的觀點類似。本質上,放棄私産可以被視為一種“有成本的信号”(CostlySignal),希望跻身統治階層的人可以通過它來向人們展示自己的靈魂中确實具有“金銀”特質,而不存在私心。

在《法律篇》中,柏拉圖又對自己的思想進行了修正。他開始認識到在現實中很難要求統治階層都摒除私心,是以他開始認同他們可以持有私産的觀點。為了防止由此導緻的貧富分化,以及統治階層以權謀私的問題,他提出了三項限制措施:第一,将最富者和最窮者的财富差距控制在五倍以内,如果有人被發現占有登記總額以上的任何東西,則全部多餘部分将被沒收;第二,通過混合政體将平民的意見納入政治過程,“從每個财産等級中選出180人,其中一半最後通過抽簽選出”;第三,通過法律來彌補美德的不足、節制人們的貪欲。

事實上,柏拉圖不僅認可私有财産的存在,而且設計了不少保護私有财産的制度。比如,在《法律篇》的第十一章中,他就探讨了很多有關财産保護、處置和繼承的制度。後來民法當中的很多理念,在此都可以找到影子。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柏拉圖認可私有财産的存在,也倡導對私有财産的保護,但他确實不主張城邦成員在私産上存在太大的配置設定不均。在他看來,極端的貧困和極端的富有都會産生邪惡,進而影響城邦正義的實作。基于這一認識,他主張“立法者應該決定貧與富的财産界限”。

城邦對市場活動的介入

認為柏拉圖反市場的學者指出,柏拉圖主張城邦統治者實行計劃幹預,而不顧市場自身的秩序。比如,米塞斯在談及柏拉圖的理論時,就将其理論概括為:感受“天意”召喚的“超人”像建築師構造一棟建築一樣規劃城邦的方向,而“臣民”的合作則對其計劃無足輕重。這種說法很能引起讀者的共鳴,但其實它更多是米塞斯借批判柏拉圖來反對當世的計劃經濟的托詞,其關于柏拉圖理論的評價并不客觀。

實際上,柏拉圖并不是一個計劃主義者。他固然主張城邦要介入市場,但在此過程中,成邦扮演的更多是一個服務者和支援者的角色。以《理想國》的讨論為例:他之是以要在僅有經濟職能的城邦引入護衛者,目的是要拓展城邦土地、守衛城邦安甯。從這個職能介紹看,守衛者的任務主要是(通過戰争)拓展市場,同時保證市場運作,而不是為了控制和幹預市場。

為了維護市場更有效地運作,柏拉圖主張對市場交易、工匠的契約、海港征稅等重點領域進行立法規範。在《法律篇》中,他進一步建議對市場管理及相關官員選拔、管理職責等進行具體規範。從現代的觀點看,他的這些主張其實非常符合用法治來規範營商環境的理念。

需要指出的是,他也并不支援對市場的運作做過細的規定。他認為“把規矩訂成法律是愚蠢的。僅僅訂成條款寫在紙上的法律得不到遵守。”相比于面面俱到的依法行事,他更主張給市場的自發運作留下了空間。在《理想國》的第四卷中,他借阿德曼托斯之口說:“對于優秀的人,把這麼多的法律條文強加給他們是不恰當的。需要什麼規則,大多數他們自己會很容易發現的。”

當然,在柏拉圖的著作中,我們也确實可以看到一些看似反對市場的觀點。比如,在《法律篇》中,他曾表示了對商人的歧視,主張城邦對商業活動進行限制。但如果通觀文本,就會發現這并不意味着他對商業活動本身的反對。他明确表示:“當我們考慮到零售的基本功能時,國内的零售不是一件壞事,而是有益的。如果有人能使原先天然分布不平衡、不合比例的各種物品平衡而又合乎比例地分布到各地,供人們使用,那他豈不是大恩人嗎?”而之是以商人有如此功能,人們還要對商人進行歧視,主要是他們在商業活動中從事了一些不法的行為。從這個意義上看,他所主張的對商業活動的限制,更多是對商業的一種規範,它和直接幹預或者計劃是有本質差別的。

另外,柏拉圖還主張對一些市場行為進行限制,比如他主張禁止對土地的買賣和高利貸行為。從現代經濟學的角度看,其中的一些措施确實有損市場的效率,這也确實反映了其認知上的局限性。不過,這些主張都是局部的。從整體上,我們似乎很難找到柏拉圖反對市場的有力證據。

柏拉圖是市場之敵嗎?

現在,我們回到本文開頭的問題:柏拉圖真的是市場之敵嗎?在我看來,答案是否定的。

盡管和現代經濟學相比,柏拉圖選擇了一個完全不同的分析起點——從“幸福”而非“效用”入手來看待經濟問題,并從一開始就将城邦作為分析經濟問題的主要背景。但從之前的分析可以看出,他并沒有否認市場的力量。恰恰相反,他在考慮國家(城邦)起源時,是從分工和市場的角度出發的,在讨論城邦的結構時,也用了十分經濟化的思路。在論及城邦與市場行為的關系時,他也更多地主張城邦扮演一種服務者和協調者的角色。如果僅看這些,那麼他的觀點其實更為接近斯密等古典經濟學者而非主張幹預的學者。誠然,在他的著作中有很多容易引起人們誤讀的觀點,如主張财産公有、歧視商人等,但一旦看清了這些論述的前因後果,這些觀點似乎也可以找到合理之處。從這個意義上看,我更贊同查普曼大學的哲學學者麥克戴維德(BrennanMcDavid)的觀點,将他稱為一名“适度的市場樂觀主義者”(ModerateMarketOptimist)——他既不像以米塞斯為代表的市場原教旨主義者那樣認同市場的一切,但也絕對稱不上是市場的敵人。

一些學者認為,按照現代的觀點,柏拉圖的經濟觀點中,不少都過于天真,尤其是在較早的《理想國》中,情況更為突出。這一點,我們必須承認。畢竟柏拉圖是一位生活在兩千多年前的古人,并且當時希臘社會的生産主要是由占人口2/3的奴隸完成的,他這樣的頂級貴族完全不用親自生産,因而在觀察經濟問題時也必然有很多偏差。考慮到這點,我們也大可不必苛責古人。事實上,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他的很多觀點在今天依然是頗具啟發意義的。尤其是在物欲橫流的當下,他主張追求正義,從正義來達成幸福的觀點,或許是治愈很多市場弊病的一劑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