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新變種不斷出現天價彩禮何時休?

作者:西安網
新變種不斷出現天價彩禮何時休?

新變種不斷出現,“天價彩禮”何時休?

彩禮動辄二三十萬元,還要“三金”或“五金”;在一些地方,“天價彩禮”改頭換面、花樣翻新……

“五一”前後是婚禮高峰,“彩禮”也成為熱議話題。“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彩禮過高導緻部分農村男青年被迫舉債結婚。“天價彩禮”不僅背離了愛情、婚姻的初衷,有的還成為家庭沖突的導火索。

“天價彩禮”衍生出新變種

不久前,湖南小夥陳建雄到女友内蒙古老家提親。女友家長輩提出,結婚前需要給20萬元彩禮,并購買“三金”(金戒指、金項鍊、金耳環),還要求在長沙買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男方出首付。

“這對我來說壓力太大了,這些錢加起來得有近百萬元,就算‘咬咬牙’也拿不出這麼多,隻能想辦法四處去借。婚還沒結,就得先欠一屁股債。”陳建雄說,面對“天價彩禮”,他有些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該怎麼和家人溝通。

近年來,相關部門和一些地區加大對高額彩禮綜合治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與此同時,“天價彩禮”也衍生出各種新變種。

記者采訪發現,相比于傳統的給大額現金、購買“三金”,如今有些地方“天價彩禮”衍化成房子、車子、存折等。

例如,在山東、河南、甘肅一些縣區,彩禮存在“萬紫千紅一片綠”“一動不動”等說法,其中“萬紫千紅一片綠”是根據人民币顔色而來的通俗說法,包括一萬張5元、一千張100元和若幹50元,算下來超過15萬元;“一動”則指小轎車一輛,“不動”指在城區有一套房子。

在一些地方,索要彩禮方式也在改頭換面,男方要将一定數額的錢放在存折或者銀行卡裡,婚前給到女方手中。“有多少錢不公開,但是彼此心知肚明,主要是看男方的誠意,也為了避免結婚當天男方反悔不給。”一位受訪對象說。

為了讓“天價彩禮”變得“名正言順”,一些農村地區将彩禮改稱“恩養錢”。受訪對象表示,男女訂婚時在明面上不提“彩禮”二字,雙方家庭也不直接對外說要多少錢娶媳婦,改成報答女方父母養育之恩的錢。在一些地方,男方婚前要為女方或女方父母購買大額保險。

不少鄉鎮幹部說,這些變相彩禮其實和原來的現金并無兩樣,這些所謂的“習俗”也并非真正的民俗,但鄉鎮政府、民政等部門一旦進行制止或限制,往往會被村民指責“破壞習俗”,是以往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天價彩禮”之風因何難刹

基層幹部和受訪專家認為,“天價彩禮”頻繁出現,背後有多重原因。

首先是目前一些農村地區性别比失衡,男多女少。武漢大學大資料研究院副教授龔為綱的一項調查研究顯示,從全國總體水準來看,彩禮多少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是全國各地出生性别比的一種折射。出生性别比的失衡程度和女性流動情況的組合,總體上決定了各地婚姻市場的失衡程度和彩禮的高低。

在中部某地,23歲的唐霄此前通過相親認識鄰村一名女孩,雙方約定訂婚,彩禮30萬元。唐霄說,在當地,如果是相親認識的,彩禮會相對更高些,因為雙方還沒有建立感情基礎,彩禮的多少就成了一種“籌碼”。

其次是攀比風盛行。記者采訪發現,“天價彩禮”頻繁出現,與目前不少地區滋生的“紅事”攀比風氣有關。記者采訪了解到,在部分農村地區,除了動辄十幾萬元起步的彩禮,還不乏“三金”不能比别人家差、在本地最好的酒店辦宴席、安排蜜月旅行等要求。這種互相之間的攀比心理,也助長了不良風氣。

此外,一些女方家庭有“劫老濟小”“随行就市”的心理。“我們要彩禮,也不是想自己用,是給孩子們要的;彩禮給得多,小兩口以後生活有保障。”湖南某地一名女青年的父母說。至于會不會給男方父母增加太大負擔,一些女方父母表示:“給兒子娶媳婦就得花錢,天經地義。娶媳婦借的錢與小夫妻不相幹。”

還有一些女青年表示,周圍其他女孩都要彩禮,如果自己不要,顯得自己“身價低”“沒面子”。

在部分婚介市場,媒人大都會按照彩禮的一定比例抽取酬勞。為擷取更多收入,一些媒人在婚介行為中會有意哄擡行情、推波助瀾,也讓彩禮一路高漲。

一些村幹部表示,目前,不少年輕人到大中城市和縣城工作,互相之間存在比較心理。為了婚後生活有保障,男方在縣城有房已成為女方選擇婚配的“前提條件”,“三金”也變成了“五金”乃至“七金”“九金”。

讓婚姻始于愛,讓彩禮歸于禮

記者調查發現,高價彩禮易引發婚姻沖突。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檢索相關關鍵詞,男方婚前支付高額彩禮,婚後因種種問題導緻離婚及引發财産糾紛的案件不在少數。

在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國婦聯召開的“推進移風易俗治理高額彩禮”新聞釋出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宜芳曾表示,從司法實踐反映的情況看,涉彩禮糾紛案件數量近年呈上升趨勢。從大量糾紛進行中可以看到,高額彩禮并不是保障家庭幸福的秘笈,反而可能成為沖突糾紛的導火索,不僅不利于婚姻關系的建立和長期穩定,甚至容易引發兩個家庭之間的對立、沖突和沖突。

2022年8月,農業農村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等八個部門聯合釋出《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農村移風易俗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提出治理目标是高價彩禮等陳規陋習在部分地區持續蔓延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指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禮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近年來,一些地方紛紛出台政策,整治“天價彩禮”問題。比如,河南省甯陵縣将婚喪禮俗規定普遍納入村規民約,倡導彩禮不高于3萬元。甯夏回族自治區八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高額彩禮專項治理的實施意見,制定了12條正向引導措施和5條負面限制措施。

受訪專家表示,“天價彩禮”現象,僅靠一紙禁令很難從根本上改變,更重要的是加強宣傳,持續改善社會風氣。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認為,要鼓勵村級紅白理事會發揮作用,以村規民約的形式推進移風易俗。同時,相關部門可通過組織集體婚禮、完善婚姻服務、黨員幹部發揮帶頭模範作用等,引領婚俗新風尚。

湘潭大學碧泉書院·哲學與曆史文化學院社會學系主任邬欣言說,治理“天價彩禮”,要重視彩禮背後出現的社會問題。在社會層面,要持續宣傳文明觀念,讓勤儉節約、健康向上、反對奢侈浪費的良好風尚深入人心。此外,還要加強社會福利保障制度,注重保護女性權益等,使女性在婚姻和生育過程中,有充足的安全感,扭轉社會風氣。

以案說法

公正裁判定分止争,讓彩禮歸于“禮”

羅沙

“23萬聘金或許對一些人來說并不算天價,但對農村家庭而言無疑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這是福建龍岩法院去年辦理的一起彩禮糾紛中,法官在開展民情調查時聽到的話。

彩禮,本應是蘊含着美好祝願的“禮”。但近年來,不少地方彩禮數額持續走高,因彩禮引發的沖突糾紛也日益增多。對此,人民法院及時出台司法政策,通過公正裁判推動治理高額彩禮陋習。

發生在龍岩的這起糾紛中,男方在家庭經濟較困難的情況下借錢結婚,但婚後不到一年就發現女方多年前就患有精神疾病,遂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婚姻并返還彩禮。辦案法官深入村居開展調查,最終促成女方家人在扣除籌辦婚禮等花費後,将部分彩禮返還。

今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正式實施,為遏制“天價彩禮”、助力移風易俗提供新的法治力量。

“該司法解釋強調禁止以彩禮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原則,并對彩禮的範圍、返還的條件、當事人的确定等予以規範,進一步統一裁判标準,更好回應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最高法民一庭庭長陳宜芳說。

就在2月1日當天,湖南郴州中院對一起涉彩禮離婚糾紛案件作出二審判決。法官适用新的司法解釋,将一審判決返還的彩禮金額10萬元增加到16萬元。

根據最高法司法解釋,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并共同生活,離婚時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援。但在“閃婚”“閃離”的情況下,法院會根據彩禮實際使用及嫁妝情況,綜合考慮彩禮數額、共同生活及孕育情況、雙方過錯等事實,确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比例。

多少彩禮算“高額”?司法解釋指出,應當綜合考慮彩禮給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給付方家庭經濟情況以及當地習俗等因素。

郴州中院指出,這起案件中,男方自小失去父母,職業收入不穩定,而彩禮金額已遠超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幾倍。二人結婚後兩地分居,實際共同生活時間才一個多月,且并未孕育,男方對離婚也沒有過錯。綜合考慮以上情況,法院酌情确定了彩禮返還金額。

彩禮不是衡量愛情和婚姻的“籌碼”,那戀人之間贈送的禮物算不算彩禮?

北京海澱法院近期審理了這樣一起糾紛案件: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購買禮品,并多次通過微信、彙款等方式轉賬。此後,女方以性格不合為由提出分手,男方要求返還轉賬以及物品折價。

最高法司法解釋規定,一方在節日、生日等有特殊紀念意義時點給付的價值不大的禮物、禮金,為表達或者增進感情的日常消費性支出,以及其他價值不大的财物等,不屬于彩禮。

海澱法院認為,該案中男方分多次小額轉賬或贈送禮物,其中不乏1314、521等具有特殊含義的數額款項及發生在2月14日等特殊日期的款項,應當認定為維系感情表達愛意而發生的饋贈或扶助,不屬于以結婚為目的的彩禮,判決駁回男方訴訟請求。

法官表示,戀愛期間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未超出日常交往範疇的财物,視為一般性贈與,原則上不予撤銷。戀人之間出于愛意贈送财物時,要理性謹慎。

以司法之力治理“天價彩禮”,推動全社會樹立正确彩禮價值觀。最高法資料顯示,2月1日以來,全國法院辦結婚約财産糾紛案件7571件,同比下降17.02%。“彩禮隻是組建新家庭過程中的一個小環節,背後卻牽動着移風易俗樹新風的大關鍵。”陳宜芳表示,最高法将繼續聚焦涉彩禮糾紛的難點痛點堵點,以沖突糾紛訴源治理為抓手,推動高額彩禮專項治理,引導社會形成文明風尚。

來源:陝西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