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54城啟動住房“以舊換新”,“去庫存”效果如何?

作者:宅立方

導語

采用換購模式的城市市場反響相對積極,項目來訪認購有所好轉。

4月政治局會議定調:研究消化存量房産和優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以舊換新”是“去庫存”的政策抓手,目前已經在全國54個城市落地。“以舊換新”通常有哪幾種操作模式?落地效果究竟如何?

01

54城支援住房“以舊換新”

意在打通一二手房置換鍊條、助力去庫存

2023年以來,全國已有超過54個城市釋出住房“以舊換新”政策,支援居民出售存量住房,換購建立商品房。“以舊換新”意在打通一二手房置換鍊條,促進改善需求釋放。

同時,“以舊換新”是消化存量房産的政策抓手,響應了政治局會議“去庫存”号召。4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定調房地産:要結合房地産市場供求關系的新變化、人民群衆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統籌研究消化存量房産和優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緊建構房地産發展新模式,促進房地産高品質發展。

02

“以舊換新”五種操作模式

代售模式最為普遍、換購及“舊轉保”覆寫範圍有限

各地住房“以舊換新”通常有以下幾種操作模式:

第一種,代售模式,最為常見,已在上海、深圳等29個城市推行。即房企、中介、購房者簽訂新房認購和二手房優先賣協定,如果在約定周期内二手房成功售出,則新房認購協定生效,反之則協定失效,購房者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種,舊房換購模式,南京、鄭州等19城已落地。通常有政府平台、新房開發商、購房者、住房管理部門四方參與。流程為先由購房者標明意向新房,再由評估機構完成舊房價值評估,之後由住房管理部門完成對存量住房抵押擔保情況的初審,并簽訂四方換新協定,而後由平台公司收購存量住房,同時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新房買賣合同,最後再完成一系列登記交接手續。換購模式無疑在“賣舊”上更有效率,但普遍存在:一,試點規模小,無錫、宣城、太倉等多數城市計劃套數都在200套以内;二,舊房要求高,對存量住房的房齡、面積、區位有要求,比如青島就明确規定房齡不能超過10年,珠海華發“以舊換新”活動更是僅針對華發老業主開展;三,換新受限制,一般來說隻能購買指定房企的指定項目,可選擇範圍窄。

第三種,回購收儲模式,重慶、鄭州、蘇州等11個城市已跟進。市屬國企作為營運主體,自籌資金或利用租賃住房貸款支援計劃試點貸款,定向收儲存量新房、二手房項目,收儲房源大多被用來籌集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還有一些城市将房源先統一收儲再分批出售,改善市場預期。

第四種,發放換新補貼,沈陽、蘇州等7城實行。也就是出售舊房并購買新房,可以獲得相應财政補貼。補貼計量方式主要有3種:一是稅費補貼,比如常熟按購房時段補貼50%-80%的契稅,再比如襄陽對已繳增值稅按計稅價格的1.5%給予補貼;二是按新房面積補貼,比如沈陽補貼100元/平方米;三是按套補貼,比如中山不論面積、地段,每套補貼2000元電子消費券。

第五種,“舊轉保”,由肇慶首創。即國資統租存量房源用于保障性住房營運,和換購模式不同,“舊轉保”并不買斷舊房所有權,而是一次性支付5-10年的租金,對于房源的要求也不低,比如肇慶規定房源面積以40-70平為主、不超過90平方米,優先考慮樓齡較短的房屋。

當然,也有不少城市同時采用兩種及以上“以舊換新”操作模式,比如蘇州、大連,既鼓勵三方合作代售,也給換新财政補貼,再比如武漢、鄂州、靖江等城市,存量房換購與鼓勵代售購新并行推進。

54城啟動住房“以舊換新”,“去庫存”效果如何?

03

換購模式市場反響相對積極

來訪認購有好轉,代售和補貼模式效果不顯

“以舊換新”推行至今,市場反響究竟如何?調研發現:

采用換購模式的城市市場反響相對積極,項目來訪認購有所好轉。

南京,“以舊換新”推出後,五一期間主城及近郊闆塊項目來訪量明顯提升,較平日周末增長20%-200%不等,燕子矶、江北部分項目認購量提升50%-200%。

無錫4月20日啟動“以舊換新”評估工作,截至4月底,首批次已成交25套,成交金額近1億元,試點項目表現好于自然成交。

鄭州的收購主體城發集團積極回報,試點首日就有64組存量房源通過初審,如果換購計劃推進順利,預計将釋放100萬平方米新房購置需求。

代售模式落地效果平平,多數購房者“隻看不買”。典型如深圳,4月中旬綠景白石洲項目啟動“以舊換新”,此後一周的項目來訪量環比上升50%,但認購隻增加了1套。代售模式效果不顯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第一,“賣舊”仍是老大難,二手房普遍交易周期普遍較長,而新房鎖房期一般隻有90天,代售并沒有實質性提升二手房流通性,不解決二手房難賣這一核心問題,換新也就無從談起;第二,缺乏行政力量介入,代售類“以舊換新”通常由行業協會發起,開發商、購房者、中介機構三股市場力量主導參與,缺少行政力量牽線搭橋,在資訊平台搭建、交易成本等方面并不具備優勢;第三,老調重彈,市場已經免疫,例如上海,早在2023年已經有部分房企開展過類似的“以舊換新”活動。

補貼模式效果同樣不明顯。無論是稅費還是按套、按面積補貼,補貼比例通常不會超過新房總價的3%,再參考過往各地購房補貼、契稅補貼的案例,财政補貼對住房銷售的拉動效果并不明顯。(來源: 克而瑞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