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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便利措施熱點問題解答(二)

作者:平安黔江
出入境便利措施熱點問題解答(二)
出入境便利措施熱點問題解答(二)

1.問:我們公司已在重慶出入境部門進行了企業機構赴港澳商務資訊登記,員工因公常駐廣東,現在是否可以直接在廣東出入境部門辦理商務簽注,不用回重慶辦理了?

答:可以,已在我市港澳商務資訊登記企業機構需派遣人員赴港澳從事商務活動的,可在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視窗送出赴港澳商務簽注申請。

2.問:新政策實施之後,赴港澳商務簽注現在可以使用智能簽注裝置辦理了嗎?

答:申辦赴港澳多次商務簽注可以使用智能簽注裝置送出申請,經依法審批後,簽注将現場制發“立等可取”。

出入境便利措施熱點問題解答(二)

3.問:赴港澳商務簽注停留期限由7天延長至14天,辦理簽注收費是否有變化?

答:赴港澳商務簽注收費沒有變化,申辦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多次有效簽注80元/件。

4.問:我是今年4月份辦理的赴香港三個月多次商務簽注,現在持該簽注能否在香港停留14天再傳回内地?

答:不能。新政實施(5月6日)後簽發的赴港澳商務簽注每次可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14天,新政實施前簽發的赴港澳商務簽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時間仍為不超過7天。

5.問:我已辦理去澳門看病的一年多次其他類簽注,我的家人是否可以陪同我一起去澳門?

答:可以,赴澳門就醫的允許1至2名陪護人員申辦同類簽注,陪護人員可攜帶有關部門出具的陪同就醫的證明檔案前往公安機關出入境視窗辦理。

出入境便利措施熱點問題解答(二)

6.問:什麼是琴澳團隊旅遊簽注?我應該在哪裡參加琴澳旅行團?

答:琴澳旅遊團隊簽注是為參加“琴澳旅遊團”的内地居民簽發的标注有“琴澳旅遊”的團隊旅遊簽注,參團人員進入澳門後可以在7天簽注停留期限内随“琴澳旅遊團”以“團進團出”方式經橫琴口岸多次往返橫琴與澳門,自由選擇澳門和橫琴遊覽項目、住宿地點,同享琴澳旅遊資源,滿足多元化旅遊需求。内地居民可選擇符合琴澳旅遊組團資質的旅行社報名參團,成功參團後可憑參團确認短信前往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視窗申辦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簽注(标注“琴澳旅遊”)。

7.問:參加琴澳旅行團進入澳門後,7天停留期限内從橫琴口岸往返澳門地區有次數限制嗎?

答:參團人員以“團進團出”方式往返橫琴口岸與澳門之間無次數限制。

8.問:我參加琴澳旅行團後,從拱北或青茂傳回内地,是否可以再次進入澳門?

答:不可以再次進入澳門。參加“琴澳旅遊團”人員,進入澳門後在7天簽注停留期限内中途離團或者從橫琴以外的口岸入境内地,所持标注“琴澳旅遊”的一次有效團隊旅遊簽注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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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便利措施熱點問題解答(二)

來源:重慶公安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