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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院壩法律競答有“典”精彩!

作者:平安黔南

5月10日,龍裡法院走進龍裡縣冠山街道西門社群,在龍裡縣“相約西門桃園·共建和諧家庭”活動中開展了一場精彩的“民法典”主題趣味法律知識競答活動。

活動開始前,法院從業人員為大家發放了民法典宣傳讀本,為現場群衆講解民法典相關法律知識。

這場院壩法律競答有“典”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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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法院從業人員為群衆發放民法典宣傳讀本、講解民法典知識

“那意思就是,人家從樓上扔東西下來把我砸到了,如果找不到具體是哪個丢的,我可以追究這個範圍内的人的責任是不是?”參加活動的梁阿姨問到。

“是的!你看這條規定,裡面明确規定了的。這一規定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時為補償人進一步追償提供了法律法律依據。”

法院從業人員現場為提問的群衆依次做了簡要回答,号召大家把讀本帶回家去,帶動家人一起學習。

這場院壩法律競答有“典”精彩!

圖為:活動現場載歌載舞

活動現場,在優美的歌舞表演後,“民法典”主題趣味法律知識競答正式開始。

法院從業人員向大家做了簡要的規則介紹後,參與群衆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好的,注意聽題——第1題《民法典》規定不滿( )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A、六周歲;B、八周歲;C、十四周歲;D、十六周歲,搶答開始!”

這場院壩法律競答有“典”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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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現場群衆積極舉手參與法律知識競答

随着搶答開始的密碼,群衆争先恐後地舉起了手。現場的一位阿姨帶着孫女搶到了機會,小女孩拿着話筒響亮地回答到:“B、八周歲。”

“小朋友回答正确!”現場響起了熱烈的掌聲。

“請聽第2題——”

經過多輪激烈角逐,趣味法律知識競答在群衆的掌聲中落下帷幕。

“各位叔叔阿姨、小朋友們,本次競答隻是一個開始,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積極學習法律知識,讓我們一起學法、知法、尊法、守法,學會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活動結束後,從業人員和群衆一起參與了社群的長桌宴,在宴會上,身着布依族服飾的阿姨們用悠揚的山歌曲調唱響了學習民法典的熱情:“我們走進民法典,護航美好的生活……”

這場院壩法律競答有“典”精彩!

圖為:長桌宴上,阿姨們用山歌号召大家一起學習民法典

下一步,龍裡法院将充分利用少數民族地區特色,不斷豐富宣傳載體,多形式宣傳民法典,切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助推民族地區法治建設。

(來源:龍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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