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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30多萬元,上夠三年課,就能成為海外體育博士?28名學生海外博士夢擱淺背後……

作者:華商報

交33萬元或者31萬元,上夠三年課,就可以成為西安體育學院與西班牙武康大學聯合培養的體育博士。這個事情西安體院官網還進行了報道,于是,8個體院學生每人交了19萬元,20個外校學生每人交了21萬元,但至今3年了,學沒上成,錢也沒退。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多方采訪,力圖還原西安體院與西班牙武康大學博士培養項目擱淺背後的糾葛……

西安體院回應:該項目當時屬合規辦學

日前,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來到西安體院國際交流中心采訪,被從業人員制止進入。記者後從西安體院校方得到答複,西安體院于2021年1月與西班牙武康大學簽訂了聯合培養博士項目(體育校頒博士)協定。該項目經過前期考察确認,武康大學在中國教育部涉外監管網認可名單中,是中國教育部學曆認證學校。中國駐西班牙大使館出具了武康大學機構資質情況認定表。武康大學出具了武康大學西安辦公室(西安武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合作人黃某芳合法合作的授權認定書。2021年1月,西安體院與武康大學簽訂了合作協定,該協定經過西安體院法律顧問稽核。協定約定學生完成學業後,武康大學為本項目學生頒發體育科學博士學位證書,學生拿到學位後可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進行認證。

也就是說,依據當年的相關法律法規,該項目屬于合規辦學。

兩高校聯手

官方釋出招生資訊

今年3月初,小強(化名)向華商報大風新聞求助,希望報道他們的遭遇,幫他們解決問題。

小強介紹,2021年7月,他在西安體育學院官網上看到聯合培養博士資訊,還專門找到前一期的錄取通知,了解到這是中國和西班牙兩校合作的正規聯合培養項目。同時看到西安體院官網釋出新聞:2021年5月7日下午,西安體院與西班牙武康大學(以下簡稱武康大學)首屆聯合培養體育科學博士開學典禮在行政樓二樓會議室隆重舉行。西安體院副校長出席典禮并講話。武康大學國際關系傳播副校長、社會科學與傳播學院院長,西班牙武康體育大學研究所學生院長,項目合作經理,亞洲董事總經理出席典禮。開學典禮由西安體院國際交流中心處長朱某和西班牙武康大學西安辦公室(以下簡稱武康西安辦公室)主任黃某芳聯合主持。

小強向記者提供的一份截圖顯示:2021年5月10日,西安體院官方網站上的确有一篇名為《我校與西班牙武康大學舉辦聯合培養體育科學博士研究所學生開學典禮》,西安體院多位上司出席并講話的稿件。這篇公開報道,現已被删除。

小強從西安體院官網釋出培養博士招生資訊中的趙老師處了解到,前兩年國内課程,西安體院是線上線下同步,大部分時間是不需要來西安體院的。課程是4門主修,武康大學和西安體院的老師各上兩門課,4門主修在前兩年上完,總費用33萬(體院學生31萬),其中學費18萬人民币分3年交、每年6萬,雜費15萬。畢業要求完成課程安排、畢業論文和答辯,畢業證書是西班牙武康大學頒發的,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聯合培養正常畢業是3年,如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最多不能超過6年。

2021年10月,小強按照要求将首筆費用21萬元打給了西安體院官網上負責引導的趙老師說的賬戶上,收款機關公章顯示“西安武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體育”轉“哲學”疑點頗多

事情在2022年底發生變化。

2022年11月4日,教育部涉外資訊監管網上發出一條關于赴西班牙留學的特别提示:

近期,西班牙對其大學校頒文憑正在進行改革,我中心提醒廣大赴西留學人員:

西班牙大學校頒文憑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西班牙國政府關于互相承認學曆學位的協定》覆寫範圍内,且不在西班牙官方學曆學位證書體系内。

目前,我中心僅對少量大學校頒碩士文憑作寫實性認證。經與西班牙高等教育主管部門和品質保障機構核實,大學校頒發文憑将于2023年10月19日前納入非學曆教育範疇,并變更為MFP文憑,此類證書不在我中心受理圍内。

另一名學生小張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學生看到這一消息後,希望學校能給出明确回應,該聯合培養項目是否能得到教育部認可。西安體院和武康大學西安負責人溝通後堅稱,他們頒發的文憑沒有問題。

然而,到了2023年,武康大學西安辦公室和西安體院又稱将體育科學博士學位轉為哲學博士,并開始讓大家送出新的英語學習計劃和語言成績。

“體育”轉“哲學”,學生們隻好無奈配合,希望能順利拿到學位。

三期學員28人全部擱淺

小強介紹,事件多波折,2023年6月是第1期同學要出國上課的時間,大家都在觀望。

按照經驗來說,需要提前幾個月辦理留學簽證,但他們沒有收到任何要辦理簽證的資訊。去詢問西安體院與武康大學西安負責人,得到的消息都是讓繼續等待。直到2023年10月,第2期的學生本來應該出國了,還是沒有得到任何的官方通知。

兩批學生無法正常出國留學,原因何在?此時,西安體院和武康大學西安負責人開始互相推托。武康大學西安負責人說這個事由西安體院直接和武康大學國際交流處進行對接,西安體院又說這個是由武康大學西安辦公室招人的。

至此,三期28人出國留學事宜全部擱淺。

文化交流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

在學生及家長反映詢問之下,西安體院委托第三方給大家發了一個意見征集函。在意見函上告訴學生有三個方向可以選:一是退款,二是将學生轉到泰國合作的學校,三是繼續讀武康大學。

小強稱看似有選項,其實都走不通。在學生們的不斷追問下,有老師私下稱,退款可能需要等很長時間,如果轉到泰國學校需要做學分的認證,對方學校接收不接收還是一個問題,如果繼續讀武康大學就要重新注冊再讀三年。

今年3月11日,學生們經過多次與西安體院上司溝通無果之後,向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市場監督管理局回應,西安武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已經人去樓空。

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西安武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以從事教育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金20萬。顯示股東李某雲、黃某芳,黃某芳任總經理。行政許可顯示,2021年7月14日,該公司經營範圍變更一般項目: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教育咨詢服務。

而該公司早在2021年5月7日,就聯系西安體院與武康大學召開首屆聯合培養釋出會,他們在實施組織出國留學時,并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留學中介服務經營權,此舉是否違規?還有待于相關部門調查認定。

今年3月27日,該公司已被西安市雁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原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項目擱淺原因是政策變化和人員變動

據西安體院介紹,項目擱淺,主要是西班牙國家教育政策發生變化。因西班牙對其大學校頒文憑進行改革,校頒文憑不在大陸與西班牙王國政府關于互相承認學曆學位的協定中。得知此消息後,西安體院國際交流中心迅速聯系武康大學,商議解決問題。

2022年12月,雙方達成初步共識:武康大學認可西安體院-武康聯合培養項目博士學生中達到官方PHD英語條件的學生轉為官頒,武康大學為符合條件的學生簽發了學曆項目轉換通知。之後,西安體院國際交流中心一直不斷聯系希望正式簽署項目轉換協定,武康大學先後以各種理由拖延至今。

2023年10月,武康大學海外負責人又變更為武康大學(北京)負責人。該負責人稱,西安體院-武康聯合培養博士項目,隻能按照原協定校頒博士短期課程,無法轉入官方課程,學曆認證問題屬于不可抗力,他們拒絕負責。對于現有的項目學生,他們隻能為學生重新申請官頒博士(三年新項目)或者退費。

2023年11月中旬,武康大學(北京)負責人向西安體院發來一封“與黃某芳解除委托關系告知書”,并聲稱不再負責項目相關學生的其他救濟解決途徑,隻能為學生重新申請官頒博士(三年新項目)或者退費。

自2023年10月以來,武康大學西安辦公室關閉了在西安的辦公場所,拒絕與學生見面。

至此,事情到了死胡同。

572萬費用由中介公司收取

因為留學項目擱淺,波及的學生又分布在各地,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采訪後獲知,該項目的費用由西安武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統一收取,西安體院、武康兩所大學并未介入。項目招收三期學生,共28人(其中西安體院教職工8人)。武康大學西安辦公室共收取學費、雜費共計572萬元,其中西安體院8人繳19萬元/人,校外20人繳21萬元/人。

記者通過一份内部檔案獲知:黃某芳所在的西安武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30日三次支付西安體院教育訓練費共計83萬元。目前費用支出情況,總支出562496.32元,結餘267503.68元(主要支出項目:指導費、印刷費、開題答辯評審費、導師勞務費等)。

采訪中,西安體院一從業人員介紹,他們沒有直接收取學生的費用,近600萬的學費,很大一部分在中介公司那裡。現在項目擱淺,中介公司聯系不上,給西安體院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數百萬元的學費,全部由一家中介公司收取支配,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風險。這件事,給西安體院一個教訓,更是給衆多大學敲響一個警鐘。

4月上旬,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多次撥打西安武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武康大學西安辦事處負責人黃某芳電話,一直無人接聽,發送短信也未見回複。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武康大學北京辦事處從業人員,據其介紹,他們負責武康大學在中國的相關事務,推廣、對接事務不收費用。對于學曆,一個是官方認可學曆,一個是校方認可學曆,北京辦事處隻負責官方認可的學曆事宜。黃某芳所在的西安武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是一家中介公司,收取相關的費用及如何支配他們并不清楚。當年負責此事的人員去年已辭職回國。

律師:學生可選擇向西武文化追責

康達(西安)律師事務所涉外律師熊若楠介紹,應明确西安體院與武康合作協定中約定的“校頒體育科學博士學位證書”系指PHD或短期課程證書。所謂短期課程一般是學校的創收項目,可根據市場需求設定專業,無法注冊學籍或頒發文憑證書,畢業後僅能頒發短期課程證書。

西安武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的行為可能構成表見代理,案涉學生可要求武康大學或西武文化承擔相應責任。武康大學出具的授權認定書中僅就案涉項目對黃某芳進行授權,西武文化也代表武康大學統一收取了案涉項目的費用,并向西安體院三次支付了教育訓練費。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是以,雖武康大學未收到學生學費,但案涉學生隻要能證明其有正當理由相信西武文化有代理權,西武文化的行為即構成表見代理。學生可向西武文化追究責任,或向被代理人追究責任,但二者隻能擇其一。

律師建議:應謹慎選擇中外教育合作項目,在選擇相關項目前應在所涉的國外院校官方網站上查詢相關專業資訊,并明确參與該項目是否能在國外院校注冊學籍、所頒發的證書是否系文憑證書以及是否能在教留服中心進行認證。在此基礎上,應了解相關國家的教育政策趨勢,以及國内對該國文憑的認證政策導向,避免出現因政策變化而無法認證畢業文憑的情形。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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